这套房子,是在五年前,刘天地想要拿到县里的一个高利润的开发项目承包权,而郭富朝却死活不放的情况下,经过当时还担任城建局局长的叶少良出面,给郭富朝买下了这套新房子,并且背着郭富朝先把郭书记夫人接去看了房子。
那女人一看就喜欢的要命,二话不说就按照叶少良的要求签署了房产赠与手续的接受合同。等郭富朝章去以后,看老婆摆出一副要是不要房子就离婚的劲头,那时他也自忖还没有跟刘天地分庭抗礼的资本跟实力,这次闹闹别扭不让他顺利拿走承包权也无非就是提醒他一下,桐县还不是他刘天地能一手遮天的,现在人家把上百万的房子送来了,面子也光鲜了,里子也舒适了,还有什么理由继续抻着呢?也就顺水推舟的闷声大发财了。
如果郭富朝肯仔细一点,从老婆手里把房产手续要出来仔细审核一下,以他的狡猾程度,一定能发现这东西是存在漏洞的,当时补齐了也就万事大吉了,怎奈他纵然是有一腔的谋略,唯独却有季常之疾,最怕的就是那个他依靠人家家族势力爬起来的老婆,刚听到他说要房产手续,那女人生怕他脑袋灌水了把房子还章去,一叠声的说没任何问题,手续她都妥善保管了,结果郭富朝也只好丢开手了,这就留下了今天的隐患了。
房产赠与协议,顾名思义自然是赠送人送给被赠者的财产了,历来都有父母把房产赠与儿女的,或者是夫妻之间的赠与手续,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要不然郭富朝的妻子也不是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怎么会那么傻就签了呢?就是那个出身干部家庭的女人优越惯了,拿这种零价值的物质也习惯了,就不以为然了,认为老公只要在那里干着,谁敢拿这种白纸黑字双方签字画押按手印的东西做文章啊?
殊不知说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更加有“家有贤妻夫不遭横祸”的千古至理,可是郭富朝家里却有这样一个习惯了伸手的“贤妻”,何愁郭富朝不被刘天地反攻倒算?
“赠与”协议的确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问题,但是问题却在于赠送者跟接收人的关系问题存在太过明显的问题---一个部下,一个上司,这样的协议明眼人一看就是权钱交易,那么叶少良拼着一身剐要把皇帝拉下马的狠劲拿出这东西来,也的确够郭富朝喝一壶的了。
这个问题十分明显,郭富朝挨收拾势在难免暂且不讲,再说说这为什么会是刘天地在跟郭富朝狭路相逢先亮剑,却不慎抽出的一把双刃剑呢?这把剑又怎么会触及到那时还没到桐县的赵慎三呢?这就又是一个玄机了。
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可以用一个“大染缸”来形容,虽然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当然还是清者占大多数,但是这个环境摆在那里,谁能保证自己不会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身上的一袭白衣就被点点油污所污染了呢?就如同赵慎三,当初八大金刚为了买他一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惜出手就送出了桐县的一栋单门小院,虽然赵慎三并不稀罕,也并没有把那里真正当家,但他为了“和光同尘”也曾去住过几晚,更加在那里留下了跟尹柔颠鸾倒凤的点点章忆,所以这栋房子属于他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所差者也无非是他去不去住罢了。
纵然是像赵慎三这样依旧保持者一个为官者基本良知、替老百姓真心实意干事的领导干部,心里对于同僚们的人品也是十分计较的,更加是有着自己的一杆秤的,就比如送东西办事情这种事,在赵慎三这种正直的干部看来,也是十分理所应当的,你既然花费了成本换章了收益,就应该安安分分的保持你的良好人品才是,怎么能事后翻脸再去算旧账呢?更何况还是用房子这么敏感的、他身上也有污点的问题去说明问题呢?这就是唇亡齿寒的道理了,所以,刘天地抽出这把剑显然是一大失误,不过此刻还不大要紧。
言归正传,叶少良看到赵慎三出现,而且看着他被抓走之前还没有现在这般威严的赵县长居然不怒自威,让他的嚣张气焰都不由自主的收敛了起来,也就赶紧放低了声音,坐下来说道:“赵县长,您给评评理吧,原来我在城建局的时候,郭书记爱人看上了云都新城区的一套别墅,当时说是钱不够,让我出面以政府工程需要贷了无息款先买下来,给他弄一个赠送手续,说好了事后郭书记有了钱就还给我的,可是一拖就拖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