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也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自然也知道光抢现金,根本连牙缝都不够塞。
但是他们选择靠近年关时候的回乡汽车,肯定有他们自己的判断和道理。
那是因为,人都是虚荣的,正所谓“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谁知之?”
到年关的时候,不管是大老板还是穷苦人,都会选择自己最能拿得出手的来装饰自己。不管是衣服还是手表,不管是化妆品还是眼影,不是款式最新就是价格感人。图的无非就是别人对自己身份的认可,嗯,这家人真有钱,嗯,这小伙出息了。
而这一车的人也不例外,身上各种戒指,手表,项链等,而且基本都戴在别人一眼能够看到的地方。好多人甚至为了能让别人发现,故意撩起袖子或者把项链放到毛衣的外面,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现在是有钱人了。
只可惜,这次他们炫富物品,反而成了劫匪最佳的抢劫物件。
这些名贵东西,随便一根金项链,拿出去卖个几千上万不成问题,要是再从哪位身上收出几个专做手机,丢到二手市场几万也不是没可能。而有些世界名表,几十万都不再话下。
而且这些东西目标小,容易携带也容易销赃。真要带个几百万现金,反倒十分累赘。
“好,接下来把你们的手表,戒指,项链,手提包,全部都放进这个包里。谁要是不放,兄弟我不介意给他放点血。”
另一个眼神阴鹫的男子,右手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左手拿着一个帆布口袋,从第二排开始,不管别人愿不愿意,直接搜身,把所有值钱的都放在帆布口袋里。
不一会儿,他就收到了几个大钻戒以及金项链。
就这么简单的几分钟,他帆布袋子里的东西就已经超过十万。
虽然带着头套,但是他却不由自主的哼起了歌儿,显然心情十分愉快。
前面一路都很顺利,只是当他走到一个带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前面,让他把自己的劳力士金彪交出来的时候,那个中年男子猛地一下站起来。对着他们大声喝道。
“你们这群劫匪,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公然抢劫,你们还有没有王法?你们不过区区四个人而已,而我们车上加起来起码二十几人,我就不信,制服不了你们。”
“大家说,是不是?”中年男子说着,目光从车内的所有人脸上扫过。
可没想到的是,他这一番慷慨激昂的小演讲,并没有引起车上一帮人的热血沸腾。反而大家都用一种“你是傻逼吧”的目光看着他。
这一瞬间,中年男子的脸色变得苍白。
“这应该是个教授?”
张违不由得猜测道,否则他还真想不出,为什么都已经人到中年,还有这么愣头青的存在?除非是读书人,不然还真找不出这么刚直迂腐的人了。
“哇,咩咩,你看,这个正义的战士,像不像鲁迅先生笔下那些敢于正视淋漓鲜、敢于直面惨淡人生血的勇士?一身正气凛然,敢于同强权做斗争,就算失败,也绝不低头。在这个利益至上的年代,还有这样的人,真是难得。这次回家,简直太有意思了。”
坐在张违旁边的女孩儿,看到眼前这一幕,不由得再次兴奋起来。
本来已经丧失勇气的中年男子在听到了这女生鼓励言语之后,如同被打了鸡血一般,再一次斗志昂扬,放佛自己就已经那个年代抗争在一线的真正战士。
“我全你们最好赶紧收手,趁你们现在还属于抢劫未遂。不然的话,等警察来了,你们的下半辈子都将在监狱里度过。不怕告诉你们,我已经偷偷报警了。”
说罢,昂首挺胸,大有一种“来啊,杀了我,还会有千千万万的同胞站起来”的慷慨壮义。
张违已经完全看不懂这中年大叔的行为了。
他很想大声的告诉他:“这不是战士,这是傻逼。”
果然,他刚说完那句,只见拿着斧头的豹哥走了过来,用斧子钝的那一面直接砸在了这中年男子的头上。
一声闷声,那男子立马就被砸的满脸是血。
“你特么刚刚说啥?你说你报警了?草泥马,你这自己找死啊!”豹哥说完,把斧子反抡过来,用锋利的一面对着中年的脖子,想要来个现代版砍头。
其他人一看这个情形,立马全都不由得缩了缩脖子,感觉这砍的就是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