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拘言笑,神情淡漠最能代表我的风格,这样才能在这众多噪杂的环境中立足,曾经那个为了生计,每天挤着公交车去上班的年轻时光早已经不复存在,现在的我,是青龙帮的帮助,是红人帮的当家人,更是俄罗斯有名的公众人物,所有的光环都照耀在我的身上,回头张望,过去的过去,竟然离自己越来越远,甚至连影子也瞧不清楚。
会不会某一天夜晚一觉睡醒,才惊觉原来这不过是一场梦,孰是孰非,傻傻的分不清楚。
“车子已经备好了。”
侧身从镜子里看到身后的张新宇身着黑色的中山装,显得整个人越发的有气质,这一次的俄罗斯之行,似乎是改变了什么,就比如说曾经不可一世的张新宇张老大,在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以后,竟然屈尊与我的手下。
在李国政走后没有多天,张新宇就自觉地把所有的工作都揽在了他的身上,与帅帅俩人之间配合的天衣无缝,只是他从没有说过留下来,而我更是没有向他提起过留下来。
我说过,张新宇是一匹倔强的马,一旦训练的不好,不但一无收获,说不定还会被反咬一口,所以我就静静的观望着,想要看看这个聪明的男人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朝身后伸出手,立马一柄黑色的拐杖递过来,戴上墨镜的那一刻,新的人生新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自此,世间再没有名扬集团老总孟飞扬之说,有的是叱咤黑市的孟先生。
私人飞机在空中旋转着,直到将要降落的时候,张新宇毕恭毕敬的说:“这一次是洪三儿亲自前来接机。”
“哦?”我带上墨镜,伸手接过拐杖:“没想到还能收到如此待遇……呵呵”
步下飞机之时,眼前一个身穿五颜六色衬衫的男人,激动地走上来:“飞扬老弟,这可真的是好久不见了啊!”
我笑着与他握手:“三爷还是一如既往的年轻,让我好生佩服啊!”
“哪里哪里,老了,老了,看我这满头白发,怎么能比得上你们的年轻……”
以上这些对话,殊不知,这是我与洪三儿第一次见面,他表现的像是与我十分熟络一般,而我更不可能驳了他的面子。
“老弟啊,知道你要前来,我可是专程推了众多的宾客,前来接你的啊!”
“三爷能看得我,真是我孟某的荣幸,今天咱们一定要来个不醉不归,怎么样?”
“啊……哈哈,孟老弟好脾气,我喜欢……哈哈,咱们就来个不醉不归!”
当我与洪三爷一起出现在宴会现场时,又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原因十分简单,过去的我是一个无名小卒,但是差不多一夜之间,我成为了整个东南亚不可小窥的人物,在冰毒和武器市场,我手里掌握的兵力人脉以及货源在整个东南亚市场最起码占有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这是所有人都羡慕嫉妒恨的事情,也是一部分平时没有机会见到我,想要借助这个机会,好好地看清楚我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搞这么大的行头,又是墨镜,又是拐杖的,在我的意识里,既然要做一个领军人物,那自然是与别人十分不同的,首先要给别人一种仰视高看你的姿态。
“孟老弟啊,你还请自便,我那边还有些客人,稍后我过来帮你引荐我的朋友……”
“三爷尽管去忙,不用客气。”
洪三儿离开之后,我去下墨镜丢掉拐杖都扔给了张新宇,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谁料还没有坐下超过两分钟,侧面就突然走过来三四个人,面带笑容,我侧眼看着,心里把这些人按号入座了一遍。
正中间的人是石油大王齐宏伟的儿子齐乐,是当今时代的香饽饽,每个人看到齐家,想想他们背后的势力都会忍不住想要前去巴结巴结,至于跟着他的那个几个人,我虽然没什么印象,但是也知道不会是什么上的了台面的人,无非是为了巴结齐乐,完全可以忽略不管。
“孟先生,没有想到在这里还能见到你,看来咱们还真的是有缘分啊!”
我笑着回握他的手:“早就听闻了齐家公子风度翩翩,是年轻人中难得一见的人才,一直不得一见,没想到今天能见到,还真的是人如其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