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木木,但这不是我的本名。我原来的名字,叫做凌晓颖。但这个名字,已经成为了过去式,永远的过去式!
它带给我的,只有悲痛和不堪,只有狼狈和痛苦……
木木是叔叔给我起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叫杰森,他说,他是三个木,我是两个木,以后,他的孩子,就一个木。
其实,当初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我心里想的是,一个木?那叫什么好呢?叔叔的孩子,一定会是个很可爱的孩子吧?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以后的人生,会发生这么多事。我只知道,这个看起来有些痞痞的,坏坏的男人,收养了我,以后我的一切,都会跟他扯上关系。
叔叔捡到我的那天,妈妈去世了。
妈妈是被打死的,爸爸是赌鬼,欠了一屁股的债,回家不是打妈妈就是打我。妈妈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想要逃离,却被打的更惨了。
后来,爸爸不知道去哪儿了,有人说,他死了,被那些追债的人打死的。也有人说,他欠了太多债,逃亡去了。
总之,爸爸不知所踪之后,那些追债的人,就开始盯着我和妈妈。
我才十三岁,本该是在上初中的,却因为没钱,辍学了。妈妈每天都做好几份工,我也每天跟着妈妈学洗衣做饭,还要去外头捡破烂,希望能快点把钱还清了。
可那是好几十万块钱的债,不是几万块,而且还是高利贷,利滚利的,我们每个月的收入,还利息都不够,这么下去,我们不累死也被打死。
最后,妈妈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带着我,背井离乡,来到了这个传说中十分美好的城市。
在这里,妈妈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每个月有三千块的收入,而我,也终于能上学了,那让我欣喜若狂。
可好景不长,不过短短一年的时间,那些讨债的人,再次找到了我们。
平静的生活再一次被打破,妈妈躲无可躲,一年来,辛辛苦苦攒下的两万块钱,被抢走了不说,他们还下了死命令,三个月内要是不还将五十万还清,他们就要了我们的命。
妈妈奋斗了一年,省吃俭用,才存下了两万多块钱,五十万,我们上哪儿要去?还真不如直接要了我们的命。
可妈妈没有放弃,她比以前更努力工作了,而我再次辍学,偷偷的帮着妈妈挣钱,还以为妈妈是想到什么法子了。
谁知,就在出事的前一天,妈妈将这三个月存下来的一万块钱给了我,抱着我说,“颖儿,你走吧,不管去哪儿都好,永远不要回来了。妈妈对不起你,不能给你好的生活,如果有缘妈妈以后一定还会去找你的。”
可我怎么舍得离开妈妈?我死活不肯走,抱着妈妈,说,“妈妈,我们一起走,我们去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好不好?你不要丢下颖儿一个人,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