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玄幻小说>万界通讯录> 第一百一十五章 前十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一百一十五章 前十(1 / 2)

一 27日。

华夏区,京都。

一位解说员拿着话筒快速解说:“昨日华夏区大学武道赛已经决出前二十的名次,他们具体有哪些人,我想各位观众已经了然于心,我就不再耽搁大家的时间。”

“今日的武道赛,分成了十个擂台,采取一对一九合五胜制。我负责解说的是八号擂台。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今日即将在八号擂台上对阵的两名参赛者。”

“他们分别是来自沙省的许汉和来自山省的卓次兇。”

“许汉,来自沙省大学武道赛,为中区武道赛冠军,实力为武徒七层,一身实力,绝对不容小觑。”

“我这么介绍,或许大家对许汉还不会有立体的了解,许汉参赛,自中区武道赛前五十下场,一路过来打了二十场,认输两场。参战率为百分之九十,参战胜率为百分之百。”

“进入中区武道赛的第一场,就越级将一名身为武徒八层的李阳打赢,之后又与李阳再对两场,依旧连胜。”

“如果不算他认输的两场,他目前的胜率,依旧是百分之百,而目前的胜率,只有百分之九十。”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区武道赛上,这许汉曾和一头被树妖附身的对手打了一场,结果依旧是赢。”

“所以,他的实力究竟到了那一层次,大家可以期待一下。”

“这次八号擂台另外一个要上场的是陆次兇,是武徒八层的天才。”

“正如前些年一样,西北区前三名,都是武徒八层。可谓是人才济济。”

“陆次兇来自山省的洛山学院,西北区武道赛第二名。目前参赛场次,一百二十六场,下场一百二十六次,胜率为百分之九十七点六。”

“之所以会输掉三场,那是和西北区武道赛第一名的班固而江对阵了四场,两胜两负。与西北赛区的第三名力甫对阵了三场,两胜一负,除此之外,陆次兇一直保持着连胜。”

“这两位参赛者,可谓是棋逢对手。”

“许汉曾经战胜过武徒八层的人,陆次兇也曾打败过两个武徒八层的天才,他二人到底谁能够更甚一筹,一举进入到整个华夏区的前十名了?我们拭目以待!”

裁判说话间,两名参赛者已经从专用的参赛通道走了下来,伴随着一阵阵欢呼声和呐喊声,到了台上。

那裁判一身黑袍,虎背熊眼,和煦地看了两人一眼,才说:“现在是全华夏区武道赛场,你们都能打到现在,都是我华夏区不可多得的人才,我可以给你们三分钟的时间,让你们互相认识一下。”

“比赛开始之后,你们是对手,但是开始之前和比赛结束之后,你们却不是没有可能成为朋友的。”

这黑袍裁判说话直接,声音爽朗,底气十足,一身黑袍,显示着他职业级武者的实力,更显得他身份尊贵!

许汉和陆次兇二人看了对手一眼,陆次兇说:“我认得你,中区武道赛的榜首。”

许汉则老实说:“谢谢,之前中区赛完了后,我有些私事,所以,在今天早上七点,才看了你的卷宗。”

陆次兇一愣,而后哈哈大笑起来:“有些意思。我很期待我们今天能打爽,我也会用我的实力,终结你之前的连胜的。”

“那我就尽力而为,不让你终结吧。”许汉嘴角一笑。

裁判看着陆次兇和许汉二人的谈话,抿嘴一笑,走到这个名次的参赛者,无一不是天之骄子,经过这么多场比赛,胜负早就看惯,不一定说看透,但至少,并不会那么地狭隘。

随着许汉和陆次兇二人分开站好,各自做起了起手式,裁判才一挥手,大声喊:“开始!”

陆次兇练的是横练工夫,似是对自己的肉身很有信心,陆次兇在开场之后,才开始扔把宽松的武道袍直接一脱,露出上身,然后一扔,似乎是觉得它有些碍事。

扔完衣服之后,陆次兇单手横臂,一拳抵了上来,正好压住许汉砸过来的一掌,瞬间肉身相碰的一声闷响响起。

陆次兇手臂微微一抖,嘴角似是要闪过一丝自信的弧度。

而就在这时,许汉手掌一滑转成背对,大大拉开的马步接着腰身拉成一张满月弯弓,猛地一抖动之后,挥动着右手的拳头,再次一拳砸在他的手掌上。

陆次兇看出许汉的意思,左手握住自己右臂,竟然丝毫没有退开的意思,反而是想硬抵住许汉这一拳力。

拳头为引,左掌为中介,许汉剧烈的腰身以及全身韧带的拉动之力瞬间便传到了陆次兇的右手手臂上。

瞬间,本来嘴角还带着微笑的陆次兇猛地脸上一慌,明明扎得很稳的马步,瞬间错开了重心,整个人保持着站立姿势,如同炮弹一般往后急速倒飞起来。

嘣的一下砸在了擂台边缘的巨绳上反弹回来,他正准备翻身再跑,却是发现自己的右脚已经被一只手给抓住,一股掀力传来,陆次兇还没稳好重心,就立刻眼花缭乱起来。

而后等他在空中几转身体稳住重心后,却是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擂台之下。

台下的观众还在传着一阵惊讶和错愕声时,台上,那黑袍裁判双目泛着精光地宣布:“许汉胜!”

陆次兇瞬间满脸都闪出木愣之色,似乎没有想到,这许汉的爆发之力,连自己这肉身都扛不住,右臂上传来的隐隐疼痛,使他终于是发觉,这许汉的实力虽然只有武徒七层,但他借助肉身拉力之后,绝对能够达到万斤以上的巨力。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