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的灯光昏黄而朦胧,朦胧的灯光中,丁西城看到娜娜算坐在长条餐桌的前方,自斟自饮的喝着一杯香槟。
她的身材娇小,岁月并没有在她的娃娃脸上留下什么痕迹,一晃眼看去,她穿着粉色的睡衣,坐在远处的样子,倒还是有几分残存的少女感。
只是这会儿她端起酒杯,用嫣红的指甲攥住高脚杯脆弱而剔透的细颈的模样,到底多了几分成熟的风韵。
一个让人看不清年龄的女人。
听到丁西城的脚步声,娜娜抬起头,似乎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笑的眯起了眼睛,很开心的一敲旁边空着的高脚杯:“你来了?我就知道,你总会上门来的,喏,正好多放了一个杯子。”
丁西城把身上的大衣放在椅背上,走到娜娜身边,沉默着坐下,接过娜娜递过来的杯子,神色寥落:“自己一个人喝酒,还放一对杯子,很孤独?”
他用的是孤独,而不是寂寞。
寂寞是可以找人陪伴解决的,可是孤独不能。
娜娜笑了一下,眼神闪烁,这个年纪笑起来,居然还是有少女的感觉:“对,很孤单,摆个杯子,假装有人陪我喝酒,你看,这不是把你盼来了吗?”
“找人陪你喝酒,不难。”丁西城有些费解的拿过香槟给自己倒上,觉得娜娜也是个奇怪的人。
她依旧漂亮,家财可观,如果想要找一个人陪伴,那么很多人愿意,何必这样孤孤单单的,真是令人琢磨不透。
娜娜脸上的笑容更深,双手撑着下巴,似乎陷入了回忆:“找个人很容易,找个男人一点都不难,可是找个像你爸爸年轻时候的男人,真是难啊。”
她的声音里带着些许遗憾,很有怀念的意味,然而却听得丁西城一皱眉,几乎是生理Xing的不适。
那毕竟是他的爸爸,现在他和他爸爸当年的仰慕者,把自己抱走的女人坐在一起喝酒,真是——人生奇妙。
奇妙的有点过头了,不是那么令人舒服。
“你还是别惦记我爸爸了,他现在和我妈妈过得很幸福,你当年就像个疯子,你自己知道吗?”丁西城冷着脸,把酒杯放到唇边。
娜娜被顶撞了一下,也没生气,反而拖着腮帮,笑的一脸甜蜜:“谁惦记你一把年纪的爹啊?我爱的,是当年个丁默,那个意气风发的,浑身都闪烁着光芒的男人,剑眉星目,帅的一塌糊涂。不是现在你家里那个老头子,而且疯子又怎么了,年轻的时候,没有为爱疯过一把,好意思说自己活过?”
丁西城被噎了一下,有些不理解的看向娜娜:“当年的我爸爸……所以,你是个颜控,喜欢的是我爸爸的脸?”
“肤浅。”娜娜白了丁西城一眼,又微微笑了一下:“你不懂的,我爱的丁默啊,是那个时候,那个时候的丁默,他活在我的记忆里,永远是当年的样子,现在的丁默,老了,不仅是脸,心也老了,不是当初我爱的那个人了。或者,那个时候,我爱的不是他,而是他带给我的感觉……”
那个时候的自己,刚刚开始新的生活,从无边黑暗中逃了出来,是那么的渴望光明和爱,那么的缺乏安全感,彼时遇见丁默,简直有种天神从天而降的感觉,符合一个小女孩对梦中情人白马王子的全部憧憬与定义。
所以,没有理由不去爱他,哪怕明知道,自己喜欢的,和实际上的那个人,多少是有出入,哪怕明知道,那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