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人是唐门麾下的一只燕子,这里的燕子不是克格勃训练出来的X情间谍,而是江湖门派用来干下九流活儿豢养的高手。
当然了,下九流也不是偷个鸡摸个狗这种小打小闹的事儿,燕子是偷,但华国有句老话叫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
燕子在唐门与龙门第二次爆发冲突的时候窃走了他的手机伪装成他的声音和高凝通话,要不是高凝心细如发还真被他离间了精英团和龙门。
这件事虽然最后被高凝通过另外的渠道证实是间谍行为,但着实让团长出了一身冷汗,也开始真正的重视起这帮以江湖功夫起家的社团来了。
现代社会,江湖早在华国就断代了。
但江湖传承却在国外保留了下来,像燕子这样的练过功夫的高手加上如今日新月异的科技,这种人无疑要比一个以一敌百的武夫更加危险。
之所以说这么多,是因为团长在看到凌欢的实力之后起了小心思了。他被高凝派遣到印尼猴国来建立龙门分堂,这说白了就是分封出一块地皮让他管着。
管得好,这片土地上你为王,管得不好,高凝分分钟就能把他撤了然后派遣到西伯利亚种土豆去。
为了避免自己去种土豆,团长打起了凌欢的主意,如果有这样一个强大的高手愿意协助自己搞定唐门和大圈,那他绝对能省很多事儿。
只是让团长失望的是凌欢听了团长的话之后只是淡漠的点了点头:“恩,这是你龙门的家事,不必和我解释的那么清楚的。
既然你们和唐门在搞事,那就不要把资源浪费在我身上,都忙去吧,我跟着士兵们去总统府了!”
见凌欢这么说,团长也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好的,boss!如果您有什么需要,给我打个电话就好。”
两人都是聪明人,一言不合就一拍两散。
团长倒也不含糊,和凌欢留下电话之后带着一票人就走了。
苏妍冷笑:“一个马仔也想拿主人当枪使,他真是胆子肥的没边儿了!”
凌欢摸了摸苏妍的脑袋:“小事儿,这小子实力不错。”
这种实力不是战斗能力,而是统领能力。
早在机场出来的时候凌欢就看到团长对自己不爽了,但他也没表现出来。等到自己一步一步展现实力的时候团长表露出来的不是跪舔的心态而是想着怎么借着他的力量来完成自己的目的。
从黑色世界的生存法则来看,也只有团长这样的人才能混的风生水起。
这小子不错,是凌欢的评价,但还有隐藏的一层含义,那就是在赞扬高凝会用人,如果不是高凝慧眼识珠,团长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发挥不出来长处。
“哦,我差点都忘了,美丽的苏妍小姐,我们要不换一家餐厅继续怎么样?”
苏妍甜甜一笑:“主人,其实已经够了。奴婢不是贪心的人,这样的你,我拥有一次就好。”
凌欢捧着苏妍的脸颊亲亲啄了啄她的唇:“我不要你再自称奴婢,我喜欢听你说我。”
奴婢为主人活,我才有自识。
苏妍又眼泪哗哗了,原来他真的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