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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偷偷宠着你(4)(1 / 2)

仿佛因好奇第一次偷东西被人突然捉住的孩子,林可馨脱口狡辩:“我没有!”

“没有么?”文轩分毫不让:“从今天早晨我担心你,让夏云把我的黑色羽绒大衣给你送回来开始,到现在看见夏云做的这些江城菜,你扪心自问,到底有没有联想到慕景宸?

可馨?我不是在指责你,我也没有资格指责你。但我不希望你恍恍惚惚,产生幻觉。你要知道,康健和夏云是我的同事,他们根本不认识慕景宸。而这里是美国,是芝加哥,慕景宸在中国,在江城,我们和他之间相隔十万八千里,你难道以为他会莫名其妙追你到芝加哥?

可馨?你不能稍微遇到一丁点不符合常理的事情,就往慕景宸身上硬套,这样对我不公平,对康健和夏云,更不公平。任何人都有秘密和隐私,这是康健和夏云的家,你像个侦探一样在别人家疑神疑鬼,这样多不礼貌,你考虑过吗?

你好好想想,江城什么天气?江城一年四季气温都不会低于零度,江城用得着这么厚笨的羽绒大衣吗?再说,慕景宸是个对衣品多么挑剔的人,他怎么会穿你嘴里又丑、又老气的衣服?我知道羽绒大衣上有香烟的味道,那是因为我去上班,周围有很多同事,大家闲暇探讨的时候,都会去吸烟室放松。如果你稍微对我用点心,你昨天就能闻到我的衣服上,也沾着烟草气息。

至于夏云做的这些江城菜,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硬套在慕景宸身上。你和慕景宸做了将近一年夫妻,你不了解他吗?慕景宸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他可能这辈子都没有自己动手倒过一杯茶。当然,他很爱你,你生病的时候他照顾你大约会给你熬个粥之类,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熬出来的粥会是什么样子。让他烹饪这么一桌江城菜,你不觉得很可笑吗?

可馨?我不知道这三个月你一个人在芝加哥是怎么过的,也不知道你这种疑神疑鬼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但你必须清楚,我们离开江城了,我们现在在芝加哥。如果你那么爱慕景宸,那么放不下他,以至于发展到目前连幻觉和现实都分不清楚。那么,我明天就去给你买返回江城的机票。我想,慕景宸会很高兴你回去找他。”

“我……”

原本疑窦丛丛的事情,被文轩这么一分析,林可馨觉得自己真的太多心了。

文轩说得没错,她眼睛里的破绽,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就是疑神疑鬼。

慕景宸不可能会穿这么丑的衣服,而江城的天气也用不上这么厚笨的衣服。

还有做饭,的确很可笑,张妈或许能做出这样丰盛的一桌菜,但要让慕景宸做,林可馨觉得,公鸡大概都能下蛋。

所以,她在怀疑什么呢?

就算夏云家真的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那也是康健和夏云的秘密,和她林可馨无关。

她能联想到慕景宸身上去,真的是神经质到荒唐可笑的地步。

而且,这样对康健和夏云也特别不礼貌、不尊重。

耷拉着肩膀,林可馨像只蔫头蔫脑的小兔子,怯生生扯了下文轩的衣角。

“对不起师兄,我知道错了。这三个月来,我总是感觉阿宸陪着我,走到哪里似乎都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和气息,我也跟自己说那只是幻觉,是疑神疑鬼,是抑郁症在作祟。但我不知道自己的抑郁症是不是又加重了,以至于今天我老是产生出阿宸就在这所别墅里,正在某个角落偷偷窥视我的想法。

师兄我跟你发誓,我会努力改正,会用积极向上的心态配合你的治疗,改善自己这种要死不活的状态。等下我出去就跟康健和夏云道歉,你不要生我的气。”

“我没生你的气,我只是担心你。康健和夏云都很关心你,他们也不会在意你的无礼。只要你好好的,我们都很高兴。”

实在不忍心看见林可馨这幅样子,文轩轻轻抱她一下:“别担心可馨,你的抑郁症根本没有你自己想象的那么严重,而且换了环境,对你的康复有很大好处。你根本没必要跟强迫症患者一样,逼迫自己去适应或者去忘记慕景宸,忘记你们曾经在一起的幸福时光。有些事情,越是刻意去忘记,就越会牢记,会深陷其中难以自拔。

所以可馨,你只要做自己就好。如果想慕景宸,你就大大方方去想,甚至可以给他写信,或者打电话,没有人会怪你,也没有人有资格说三道四。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只要顺其自然,记住他还是忘掉他都是不错的结局,明白吗?”

“嗯!我明白了,谢谢你师兄!”

拍拍她的肩膀,文轩拉开储物间的门:“打起精神,既然是来做客的,就高兴点,像昨晚那样,玩儿得开心又尽兴,不要庸人自扰。”

“好!”点点头,林可馨的眉眼一弯,终于舒心地笑了……

厨房钢化玻璃墙后面,慕景宸拎着锅铲,姿态优雅地继续炒菜,看起来比在谈判桌上还要自信、帅气。

刚才林可馨的疑神疑鬼他全都听见看见了。

这面钢化玻璃墙其实就是审讯室的单向透视玻璃,是在慕景宸临上飞机前,提醒康健安装的。

慕景宸既然要堂而皇之地来看林可馨,而且打算长期大洋两岸生活,做林可馨身后看不见的隐形人,他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两家人住得太近了,他必须得防备自己情不自禁下随时露出小尾巴。所以,慕景宸要防患于未然。

林可馨以前在吃的方面不讲究,但和他结婚后,张妈把可可的嘴巴养刁了。

慕景宸最怕的就是可可在芝加哥吃不好,把身体弄坏。

虽然文轩也会做饭,但文轩不了解可可的口味。

慕景宸这三个月练就了一手精湛的厨艺,不是为了自己做饭吃,更不是为了做给王书吃。他本来就是打算等手里的事情忙完,经常飞来芝加哥,做给林可馨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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