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这边背诵,程老头儿在那边挥毫泼墨,笔走龙蛇。程琳跟她的小表妹则又惊又喜的望着他,像是发现了什么珍宝一般,眼睛里都是亮闪闪的。
尤其是程琳,她完全没想到徐景行的声音竟然这么好听,尤其是诵读古诗的时候,那节奏,那韵味,简直能让人沉醉。再搭配着那一身带着点中庸气息的服装以及专注而温和的神情,徐景行在她眼里简直就历史上那些风流大才子的化身,她在一片看着,心都快酥了。
徐景行可不知道程琳什么感觉,他背诵完,程老头儿也写完了。
他凑过去端详片刻,忍不住赞道:“好字!”
程老头儿也颇为得意,不过也翻过来夸赞:“主要是你这首诗选的好,读的也好听,听着你的声音,那感觉就来了,写的时候自然一气呵成,韵味十足,如果让我照着《唐诗大全》写,绝对写不出这种感觉来。”
“您老太谦虚了,别的不说,光是这一手行楷,随便写几个字都能价值千金,”说恭维话,谁不会啊?徐景行摆地摊这些天,别的本事没学到,就学会了说好听话恭维人,绝大多数人的耳根子都很软,听到好听话,心也跟着飘飘然了,这样在做买卖的时候,他自然无往而不利。
程老头儿也是凡人一个,虽然口头上还很谦虚,但脸上那得意的笑容却无论如何都掩饰不住,显然非常受用。
当然,徐景行的恭维也不算太离谱,因为程老头儿写的这一手行楷确实挺有造诣,比何老头儿那半桶水强多了,笔画的构架、笔力以及字句的布局,都非常出色,基本功更是好到没话说,以至于他竟然找不到什么缺点。
至于这一首诗的韵味,那就更出色了,一个接一个的行楷字若即若离,似连非连,可落在纸面上,却像一杯冲泡开的龙井茶,半生的手工宣纸是水杯,每个字的一笔一划就是茶水中上下浮荡的茶叶,笔墨在宣纸上的留白处就是开水,墨汁与宣纸接触时晕染开的墨色,则是茶叶中散发出来的茶色。
这字,如果写在一两百年前,流传到现如今,没有个三十五万别想买下来。
没办法,这字太好了,韵味也好,要是买下来挂在茶楼里,茶楼的生意一定会兴盛许多。
程老头儿哈哈一笑,将毛笔递给徐景行,“来,轮到你了。”
到了这个份上,他也就不再客气,接过毛笔,铺开宣纸,扭头望着程老头儿,“该您老出题了,千万手下留情,别出太偏僻的。”
程老头儿摇头:“你这小伙儿哪儿都好,就是太谦虚了,这可不行,得有点少年人的狂气,人不轻狂枉少年嘛。”
徐景行笑:“说是这么说,可一个轻狂少年跟一个谦逊少年摆在您面前,您会选哪个做孙女婿?”
程老头儿呆了一呆,哈哈笑了起来,“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老头儿我活了一辈子,还没你这个少年人看的明白呢,真是白活了。”
徐景行依然笑,不过不再继续这个话题,“爷爷,该出题了。”
“嗯,出什么题好呢?”程老头儿揉着太阳穴犯愁了,“一般的题目肯定难不倒你,可太难的,我也不知道多少,你等等,让我好好想想,”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拍大腿,“有了,这个你肯定背不下来,嘿嘿,因为我也只记得一个题目,而且诗句挺长的。”
“挺长的?有二百字吗?”
“呃,差不多吧,二百左右?”程老头儿禁不住有些脸红,“敢不敢迎战。”
“等等——”徐景行却抬手示意停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