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当时人人都是造反派,个个都是革命家,每个人看牢了自己下半身的同时都紧盯了他人下半身。
在文革时期陷害人清白的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散布对方男女关系的传闻。而如果是被对手结结实实抓住了这一方面的把柄,不仅单位要“严肃处理”,周围的亲朋好友也必须对其愤怒谴责,否则就是“态度不端正”,甚至一些不相干的人也喜欢指指戳戳,奚落嘲笑。
“唾沫星子能淹死人”这句话在当时体现得淋漓尽致。
谁谁谁出现了“作风问题”,组织处理和民间舆论必将两面夹击,犯错误的当事人不但降职降薪,处分开除,甚至批斗游街,判刑坐牢,从此颜面扫地,无地自容。
而如此严厉处理的仅仅只是“作风问题”,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找小三”,或是“男女通奸”,一旦涉及到强奸,甚至是奸淫幼女,就将升级成最严厉的那种批斗!
因为大家都知道的原因,具体的批斗方式这里不适合讲太多,只说一个相对比较“仁慈”的方式——喷气式飞机批斗法。
被批斗者身体被强行折成90度,两腿绷直,双臂平伸,做喷气式飞机状,这点看起来并无怪异之处,大部分人都可以做出来,但接下来重点来了:
无论多长时间,不准喝水,不准解手,更不准直立身体!
朋友们有兴趣可以试试(一定要有人帮扶的情况下),保持这个姿势只要几分钟,就会浑身难受,能坚持十几分钟的都是大神,如果坚持几个小时甚至一整天,就是对身体极度的摧残了,很多人就因为这个简单的动作导致腰椎病变最终瘫痪。
而奸淫幼女者受到的批斗比这种痛苦无数倍,等待这些被批斗者的只有一个结局——终身残废或者死亡。
了解完上述这些,再回过头来看小古的选择就应该不会觉得奇怪了,和被发现之后如此严厉的处罚相比,为了引志军入瓮做出的那些许“投资”又算得了什么呢?
(释1)破鞋:文革时期,有作风问题的男子要挂个“流氓分子”的牌子,而女的除了挂上“女流氓”的牌子之外,还要在脖子上挂两只“破鞋”。
“破鞋”一词据说来源于旧北京著名的八大胡同中那些没有字号的小妓院,在大门外挂上一只绣花鞋做为招牌招揽顾客,日久天长,风吹日晒,那只绣花鞋就成了“破鞋”,于是“破鞋”就成为一种对女人侮辱性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