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历史小说>活色生枭> 第五十章 混乱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五十章 混乱(1 / 2)

先用葱姜炝锅,然后把胖大海、陈皮、田七、川贝等各味药材下锅,大火爆炒至香味溢出,再放入蒜苗、茴香、韭菜和葱段和一条咸鱼,一起翻炒片刻,最后放醋、酱,改作文火慢熬半个时辰,起锅时配少许香菜,装盘后浇三勺辣椒油和一勺红糖。

这样一盘菜会是什么味道?两个字:混乱。

‘尸体’现在的感觉便是如此,无边的混乱。完全不存一丝完整记忆,想不起自己是谁、自己从何而来、之前有过什么样的经历,更不知道如今身处哪里、自己又该去向何处。

而混乱感觉,带起的唯一情绪便是:戒备。

最本能的反应。

因为陌生,所以恐惧,他连自己都不熟悉,又怎么可能对周围一切都不存戒备?

所以在察觉又有数十蛮人靠近时,他提前离开了。不过当他潜伏在安全处、盯着蛮人动向的时候,心里还对自己的矫健身手惊讶不已……能提前察觉危机、动作还这么快?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杀手、特工、大侠?

杀手和大侠倒不难理解,可特工…特工是什么东西?脑子里怎么会冒出这么个词儿?

‘尸体’简直问题不断,自然又想到了‘百度’,而‘百度’之后他又想到了一个昵称‘度娘’,便如‘特工’一样,他只是凭着类似本能的思维想到了这个词,却又想不起这两个字具体代表的意思。

由此,‘尸体’更混乱了。

虽然没了记忆让人恐惧、迷茫,但这并不影响正常的思考,尸体极目远望,偌大荒原除了眼前那一伙蛮人,就再没丝毫生气,凭着自己现在的状况,一个人乱走又哪有生存下去的机会?

有什么事情都得先活下去再说,所以他远远地跟上了那群蛮人——至少目前为止,这是他活着离开荒原的唯一指望。

按照常理,想要在一片平坦、毫无遮掩的荒原上跟踪,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不过‘尸体’很快又发现了自己的新本事:目力精强。

当距离拉得足够远,对方就看不到自己,但他能清楚看到对方,他的目力要比着蛮人强上太多了。这一来跟踪就变成了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只要保持好距离就万事大吉了。

再就是爆发力了得,足下一用力,轻轻松松就冲出去很远,绝非正常人的步伐。

越走,‘尸体’就越能发现自己的特殊之处,心里一度美滋滋的,自己身手了得、是非常人,顺理成章的,有本事的人大都会有钱、有地位,‘尸体’想到他很可能是个大财主,笑得更开心了……可是好景不长,几个时辰之后,麻烦就来了。

一是累得不行了,所幸被他追踪的蛮人也告疲倦,停下脚步暂作修整,这才让‘尸体’有了喘息的机会。不管爆发力如何凶猛,从昨夜跑到现在,他和蛮人走过的路程肯定是一样的,现在大家都累了,便说明彼此的体力差不多,‘尸体’也不见得又多强大。

再就是饿得不行了……肚皮造反了,全身上下都不听话,前面的蛮人随身带了干粮,可他这具尸体又怎么可能带着吃食?

‘尸体’躺在地上,百般无奈之际,打开了腰间的挎囊。

沙民善待死者,当然,他们不忌惮拿走死者的东西,不过一般都会看看这些东西对自己到底有没有用处,如果有用就不用说了,若都是些无用之物,沙民会把它们留在亡人,一起埋葬入土。

挎囊里的东西在沙民眼中莫名其妙,‘尸体’得以将其保存。刚才在行程中‘尸体’翻过挎囊,里面都是些瓶瓶罐罐,应该都是些药材,但没有半字标识,一时也分不清它们的用途,另外还有针囊、小刀和一双古怪的鳞皮手套。

现在再次打开挎囊,挑挑拣拣片刻,最终他选出了一只瓷瓶,里面有五颗指肚大小的红色药丸,闻上去香气扑鼻……‘尸体’不知道它的名称、想不起它的药效,可是很奇怪的,他就是知道这个药丸应该能吃、能解饱。

残存于脑海中、只能算作是‘惯姓’的思维,和失去记忆后的理智心思较量片刻,‘尸体’试探着吞下了一枚药丸,果然,很快就精神大振,肚子虽然没有吃饱的感觉,但明明白白就是不饿了。

‘尸体’欢喜之下琢磨了一阵,决定以后就把这种神仙药叫做‘不饿’。

随后几天里,都在奔跑与追踪中度过,‘尸体’算过不饿的效力,一枚差不多能管用一天,药丸数量稀少坚持不了太久,他只好省吃俭用,不到饿得实在难受时就忍住不去吃,直到第七天黄昏时分,蛮人终于回归大队,与此同时,白音族的队伍也进入了‘尸体’的视线。

近十万人的全族迁徙,在加上诸多辎重、家当,队伍的规模何其惊人,浩浩荡荡,一眼望去根本看不到首尾。

‘尸体’不敢靠得太近,和先前的追踪一样,与蛮人的大队保持住距离,同时放慢脚步缓缓地跟住了他们。天色将晚,白音停止前进就地扎营,支起帐篷点燃篝火,然后远处的‘尸体’就急了……他看见肉了。

沙民开始生火做饭,有人拖出队伍里带着的黄羊,宰杀洗净后架在火堆上灼烤,不知是耳力太惊人还是心理作用使然,‘尸体’甚至都能听到金黄油脂从羊肉中渗出、滴落火堆的兹兹细响。

看蛮人烤肉着急,看蛮人吃肉更着急,‘尸体’一个劲的攥拳头,所幸脑子还没昏,现在没办法做什么,只能安心等待,等到深夜时他们入睡才有机会靠近,就盼着他们胃口别那么好,好歹剩下点羊肉给自己……也许是为了庆祝勇士归来,今天晚餐异常丰富,瓷娃娃和班大人也跟着沾光,和沙民一起吃了一顿好肉,其间班大人悄无声息地把一小罐子劣酒藏到了衣袍下,然后对瓷娃娃打了个眼色,后者会意,也不怕油腻,趁着沙民没注意,把一大条烤熟的羊肉塞进了袖子里…老头偷酒了,她就负责‘准备’下酒菜。

要说起来,等到三更半夜、和班大人喝酒闲聊,算是谢孜濯在这段时间里最好的消遣了。

吃过晚饭一老一小回到自己的暂住之处,才刚把酒肉放下,忽然又沙民赶来传话,沙王有急事,着他们两人立刻赶去相见。

班大人和瓷娃娃对望一眼,神色中都有些纳闷,想不通沙王为什么要找他俩,班大人还问了几句,传话的沙民也不知沙王有什么事情,只是一个劲地催促他们赶快过去。

找人的时候火急火燎,可是把人找来后,沙王又不急着见他俩了,让班、谢两人在帐外等候,沙王则在帐中和族里的大祭司商议着什么。

行军时的营帐自然和家园中的住处不能相比,现在沙王是真正住在帐篷里,帐下并无地宫。

也是因为平时里沙民都住地下‘居屋’,帐篷对他们而言充其量只能算是个屋顶,无论工艺还是质量,都和牧民的帐篷没法比,隔音的效果尤其差劲,所以沙王和大祭司说话的声音虽然低沉,但是等在外面的班大人和谢孜濯,还是能断断续续地听到他们的声音。

谢孜濯无所谓的,反正听到了也听不懂,不过她注意到,班大人听得很认真。她有些纳闷,轻声问道:“你听得懂?在说什么?”

古时沙民与犬戎先祖共享一片草原,在语言上,如果按照宋阳前生的说法,就是‘同一语系’,彼此间通用语极多,且语法也几乎一样,如果会其中一种语言,很快就能学会另一种。班大人精通犬戎语,又和沙民相处了不短的时间,现在已经能听懂些沙民交谈了。

班大人顾不得解释什么,用力一挥手示意瓷娃娃不可打扰自己。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