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和死者完全不认识,因为性目的或者钱财等突然杀人?”
“当然不能彻底排除这种可能,比如是凶犯尾随劫持强奸死者,在逼死者就范时,冲动下用手掐住死者结果导致意外死亡。
不过对这种情况我有不解处,死者失踪时候只有6点多,案发现场附近都很热闹,极少背静处,凶犯如何选定死者,然后挟持下手?而且死者经过检验处女膜完好,下体没有任何被侵犯痕迹,这怎么解释?”
“正好可以说明凶手失手杀人后慌乱?”
“那他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处理尸体,掩盖自己犯罪证据,但在死者身上,我看不到这样的行为,用烙铁烫下体,还有割掉ru-头,这证明凶手杀人后根本不见慌乱。”
“伤口是死者生前还是死后?”
“我们通过检验伤口血液凝固方式,用动物进行对比已经证实,凶手杀人后,才对尸体进行的加工。”
“这么说来,如果凶手要是强奸了尸体,反倒好解释动机?”
“如果是仇杀的话,杀人后泄愤就显得合理。掐死对方可能是凶手预谋的,选用这么高难度的手法杀人,可能说明凶手对自己体力极度有信心,或者极度愤怒死者,必须这样才能泄愤?或者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原因让凶手选择这样手段?”
“极度愤怒就选择这么冒险杀人手法不合理,就算杀人,也应该用双手,我仍然倾向于凶手失手意外杀人,不论凶手认识不认识死者。”
“或者凶手无法完成性-交?只能通过上述行为来满足?”
“这样说很勉强,不论说他是掩盖罪行,还是满足自己**,我都找不出合理解释,更关键的一点,是他的抛尸行为。”
“抛尸在马路上,完全没有掩盖的冲动?”
“对!这么多互相矛盾的特征,如果我选择,我宁愿相信这是一起有预谋的仇杀。”
“或者是女人作案?”
“凶手身体要极为强壮。单手杀人,”鉴定专家看看刘廷和刘延的助手,“恐怕你们两个都做不到,还有拖动那个纸盒。我们已经做了模拟,绝非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且就算是在深夜,四处无人,纸盒里是被虐杀的死者,鲜血四处流淌,眼睛圆睁,拖动这么个恐怖血腥的纸盒在外面费力的移动,还要随时担心被人发现,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僻静的地方?而是要抛尸在马路中央?这要什么样强壮的心理素质?这一条,我觉得就可以认定,或者这也是杀人者变态心理获得满足的一部分,看着我们警察和整个香港为他的杰作混乱,或者这就是仇杀,对死者的恨让凶手不这样做都不能接受。总之,这次我们遇到的,是真正难以琢磨,又极度变态的凶手!我对这个案件的真相,充满了好奇。”
案情至此虽然有大量不解谜团,但凶手特征明显,警局上下认为,这起引起全港关注的案件,应该很快就会抓到真凶,方法仍然是最低效可靠的排除法。
刘廷及下属耐心查问了跑马地地区所有的电器行,筛选超过750人,虽然马路上有拖拽痕迹,但仍然不能排除汽车运尸可能,这也给熟人作案留下了可能。
因此刘廷他们又找出近50款当时常用汽车,一一试验是否能将纸盒完整塞入后备箱中,当然首先排除放在后座的可能,后座空间明显不够。找不到具备嫌犯特征的人。纸盒太大,能够运输的车型或者要露天运输,或者无法塞下整个纸箱。
案件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