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青奴满意地点了点头:“这才不愧是勇将宋恪之,好,你去,若是你第一个攻破了敌军城门,冲进仓城,本将军一定会在大帅面前为你请功的!”
宋恪之二话不说,拨马就冲向了城门那里,他大叫道:“第四队,披湿毡。”
在夜里渡洛水的时候,宋恪之就特意让本部人马把毛毡用水浸湿了,备在马鞍上,当时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是何用意,现在终于知道了,原来他早就作好了冲进火场的准备,从洛水奔到这里,不过一个多时辰,大部分的毡子还是湿淋淋的,披在身上,可以不畏火场,直接从城门里冲进去,不给城中守军作出反应的时间。
费青奴先是一愣,转而拍手大笑起来:“哈哈,宋将军,真有你的,这个都能想到,传令,吹号,给宋将军助威,让他如天兵下凡,直冲敌城!”
三里外,荒原战场上,来整的浑身上下已经遍是血迹,银甲几乎给染成了红甲,也分不出哪里是敌人的,哪里是自己的,他的左臂和右腿上各插着一枝羽箭,箭杆和尾翎给他斩断了,只剩下一小截箭杆带着箭头还扎在肉里,而右背上一道长约半尺的刀痕,触目惊心,把他整个背甲都快劈成了两半,几乎是吊在背后。
来整虎吼一声,一枪刺出,把对面的一个瓦岗军骑士,当胸搠了个大血洞,惨叫着倒下了马,十余步的三骑瓦岗骑士拍马舞刀,想要再上,却被来整把大枪往地上一插,抄起大弓,三箭连发,三人的咽喉处都插上了一根羽箭,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落马而亡,后面跟着的十余骑本想再冲,看到来整如此神勇,哪还敢再上,发一声唿哨,纷纷四散而去。
来整松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中的大弓,在他的身后,三三两两的隋军骑兵,在开始重组,一个时辰前出击时的一千五百余骑,这会儿在他身后的,已经不到八百了,多数身上都挂了彩,建制也几乎被完全打散了。
不过对面的瓦岗军的损失,起码是两倍以上,这会儿也仍然是在重整,骑兵冲杀就是如此,冲着冲着就很难保持队形,最后变成人自为战,就连来整作为主将,也是身边只剩下了六七名护卫,杀得血流满身,若不是靠了这身高超的武艺,只怕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
来整擦了擦嘴角边的血迹,一个亲卫骑士凑了过来,说道:“将军,弟兄们已经疲了,只怕,只怕无再战之力,咱们还是先撤吧。”
来整咬了咬牙,看着对面阵前来回奔驰,也同样浑身是血的单雄信,双眼几乎要喷出火来,喃喃地自语道:“你这个家伙,究竟是哪一边的!”
这个亲卫骑士的眉头一皱:“将军,若不是您有严令,不要伤了这姓单的,只怕我们也不会这么大,光我们来家的亲卫,就起码有三十多人折在这厮手上,现在怎么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