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秀办事历来麻利,从不拖泥带水,她那天就把罗成叫到办公室,准备和他谈妹妹的婚事,说服他拿出一些钱给妹妹开店。
罗成第一次到梁晓秀的办公室,他显得拘谨、胆怯。如今的梁晓秀可不是过去的那个梁晓秀了;她现在是大饭店的董事长,在饭店说一不二,罗成平时都没机会和她说话。梁晓秀表面上对她还算客气,其实他们之间早已拉开了等级距离。
罗成坐定后,梁晓秀告诉他,她妹妹同意和他大儿子谈恋爱,而且两人已经订婚了。他们该谈谈这件事了。
罗成对此一无所知,感到很突然,他想了一会儿问梁晓秀有什么意见。
“罗叔,我想听听你的意见。”梁晓秀把球踢给了罗成。
“我没意见,我同意。原来晓玲不同意和大顺谈恋爱,现在她同意了,这挺好,我很满意。”
“那么,我们就谈正事吧。大顺和晓玲结婚,你准备出多少钱?”
“这个问题,我想,还是按新规矩来办吧。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有自立的能力了,我看就不用家长操心了。他们会自己处理这件事的。”
“我不明白新规矩是什么意思,你给我解释一下。”
“你在法国呆了这么多年,你还不知道新规矩?”罗成眨眨眼说,“我说的很清楚了:孩子们长大了,他们自立了,他们自己能解决这个问题。”
“那你的意思是:你一分钱也不出,是这样吗?”
“晓秀,你知道我挣这点钱也不容易,我得把钱留着养老啊。等我干不动了,我不得养老啊?他们结婚,我就不出钱了。将来让大顺和晓玲他们自己闯荡吧,闯到什么程度是什么程度。我带着两个孩子都闯过来了,他们还闯不过去?我不信。现在的年轻人应该比我有本事。嗨,我不行了,我老了。”
罗成的话让梁晓秀感到意外:儿子结婚,当爸爸的居然一毛不拔。这是什么爸爸?罗成这些年攒下的钱至少有好几十万欧元,他居然舍不得拿出一分钱来。
梁晓秀决定和罗成谈判。她说,她想晓玲和大顺到巴黎去开中餐馆,他们两家各投资一半,把餐馆开起来。
罗成反应快,立即说:“晓秀,你的店大,你财大气粗,开餐馆你就出资给他们开吧。我这点钱是保命钱,一分都不能动。”罗成态度坚决,像一个铁公鸡。
“我听说,大顺每月开工资把一多半的钱都交给你,你当爸爸的,儿子结婚总得表示表示吧?”
“晓秀,那是两码事。儿子给老子钱,那是儿子应尽的义务和孝顺。我把他们个两样那么大,我多不容易!他们当儿子的就得孝敬父亲,还得为父亲养老送终呢。”
“你的意思是你以后还让儿子养着你?”
“不养行吗?当然不行!等我老了,干不动活了,我就到老大家住下养老。养儿防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