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秀对资金的安全性还是不放心,又问了一下重要的问题。
施密特行长便介绍了卢森堡的情况。他说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三国建立了一个经济集团,叫比荷卢经济联盟,总部设在布鲁塞尔。1944年9月5日,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流亡政府在伦敦签署比荷卢关税联盟协定。1946年,三国决定将关税联盟逐步扩大成为经济联盟。1958年2月3日,在海牙正式签署《荷比卢经济联盟条约》,1960年11月1日正式生效,为期50年,期满后可顺延10。联盟的宗旨是发展三国关系,协调三国之间的财经和社会事务政策,加强与大国的竞争地位。
梁晓秀感到纳闷:行长介绍的这个三国经济联盟和她要做的资金投资有什么关系呢?
行长说,经济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委员会,负责监督和保证联盟条约的实施,三国外长每年数次开会讨论三国合作问题,三国首相和相关部长不定期开会讨论相互协调问题。部长委员会主席由三国部长轮流担任,任期6个月,决议须一致通过。经济联盟理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由三位主席(每国一名)及各委员会主席组成,负责协调各委员会工作。联盟设有9个委员会,分别为对外关系、工业和商业、农业、食品和渔业、关税和税收、交通运输、社会事务、法律、人员流动和定居、货币和财政委员会。1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统计协调、国家预算比较、公共卫生、招标、中产阶级、管理和司法合作、人员流动、领土整治、旅游、环境、能源、建筑产品评估、边境居民管理和商议建立跨国界公园专门委员会。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并向部长委员会提出有关实施联盟条约的建议。
米拉有点听明白了:行长的意思是基金投资可以受到经济联盟的保护。
行长继续说,荷比卢三国之间实现了商品、人员自由流通;三国员工和商人在比荷卢的任何一国均享有同等权利;三国在社会保险、公共卫生、环境、领土整治、经济、工业、能源、港务、旅游、税收、对第三国支付结算等方面协调政策;三国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对外签署有关签证和接受外国移民协定,并在欧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机构中采取共同立场。
“施密特行长,你说的这些情况,我一点都不了解。这与投资资金有什么关系吗?”
“关系很大,小姐。我们三个国家由于在政治、文化、经济、地理上的接近性,三国结成了紧密的经济体,相互依存,相互受到三国认可的法律的保护。这就是说,你在卢森堡设立投资资金账号,你就受到保护;你从卢森堡拨款到荷兰或比利时,你也受到保护,不会有任何经济损失。”
“原来是这样啊。”梁晓秀若有所思地说,她其实还是不放心。
行长说:“事实上,你的资金进入卢森堡后,就等于进入了保险箱。”
“为什么呢?”
“因为你做的是荷比卢三国的生意,你的资金在三国运转,为三国的经济发展做了贡献,所以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如果将来有一天我抽走资金,会不会受到影响?”
“不会。只要你缴纳了税收,经营合理合法,不管你抽走多少资金,都没有任何限制。”
“那么,接下来我们应该做些什么,行长先生?”
“你们企业和我们银行先签订一份意向书,我们经过考察、调研、研究之后,给你们一个答复。如果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很快就能把资金项目建起来。”
“就这么简单吗?”
“对,就这么简单。”
“那好,我回去后尽快启动这个项目。”她打定主意涉足卢森堡的金融业。
从银行出来已经快到中午了,梁晓秀让穆尔赶紧找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