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您嘴巴可得放干净一点儿。什么叫‘野男人’?我跟人家清清白白,就只是普通朋友,可不比您跟十五年前的那个女人。”我妈故意又提了一次那个女人,戳得我大伯父心窝子疼。
“况且,这房子是我的合法财产,你们凭什么赶我出去?”她逼视着我大伯父,一点儿也没有被他刚才的话吓到的样子。
我在心中感叹:我妈果然还是我妈。就算得了病,性子也没变软,仍旧是一点亏都不让自己吃的。
然而她越淡定,我大伯父就越生气。
“什么‘合法财产’?买这房子你出一分钱了吗?这是我们姚家的房子!我和老三就是有权利赶你出去!”
他罔顾法律、胡搅蛮缠的功力一流。
“您要是觉得这房子不该我妈继承,您直接请律师告我妈,咱们法庭上见,行吗?”我被他咋呼得脑袋疼,也懒得和这帮神经病周旋下去。
“你们不就是仗着钻了法律的空子!”我大堂姐坐不住了,气急败坏地指责我们。
刚才我的注意力全放在大伯父身上,没怎么仔细看她。这会儿一看,才发现她的面色比上次婚礼上见到时差了一大截,脸瘦得只剩下尖酸刻薄,头发也枯黄得跟干草一样。
她身上穿的这件羽绒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去年就已经买了穿过的——这和她衣服只穿一季、每年都只穿新衣服的风格不合。
我大堂姐这人,奢侈了二十多年,突然一下变得节约,绝不可能是“幡然醒悟”,只能是没钱。
所以他们才把主意打到了我妈的这套房子上。
这房子虽然已经住了很久,各种设施都变得老旧,但胜在地段好,面积大,又是学区房,即使几千万挂出去,也有人抢着买。
“什么叫‘钻了法律的空子’?”给这群法盲普法,我真的一个头两个大,“你们有空能不能研究一下《继承法》?这样下次再想抢别人的钱的时候,好歹能有个依据不是?”
“你们这样做,就不怕二叔泉下有知,回来找你们么?”见恐吓行不通,大堂姐又搬出了我爸,大概是想让我和我妈接受一番“良心拷问”。
但我俩问心无愧。
更何况,我爸还好端端地活着,哪来的“泉下有知”?
“来来来,你说说看,我们做什么了?我妈正正经经地去老年大学上课,正正经经地交朋友,你们非污蔑她‘不检点’。且不说她和杨叔是清白的,就算他们俩彼此有好感,要谈恋爱,关你们什么事?清朝已经亡了,守一辈子寡也没人给我妈建个‘贞洁牌坊’。她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我举双手双脚支持她。你们既然把她当外人,就更没资格在这儿逼逼。”
说实话,此时此刻我真的很想拿把扫帚跟扫垃圾一样,把他们扫地出门。
可这群人向来没脸没皮惯了,我话都说到了这个地步,他们的屁股仍牢牢地黏在沙发上,没有要动一下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