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来分钟时间解决了吃饭问题,闵学二人就打算告辞了,刚起身,却发现后厨门口正站着一个人,有些发愣的看着自己。
哟呵,闵学真没想到,在这地方还能看见一个熟人。
胖子!
当然,您别误会,并非这次绑架案中的胖子。
而是当初为救妻策划抢劫运钞车案中的那个胖子,之后还在贩卖人体器官案中有过一次立功表现。
此次,算是闵学与其第三次碰面了。
“闵警官!”胖子从惊讶中回神,神色有些激动的招呼了起来。
闵学微笑点头,“你的案子已经判了?”
这句当然是废话,没被判怎么会在这个地方出现。
胖子点头,苦涩却又欣慰的道,“判了十三年,本来说不准要判无期,还好闵警官您给了我一个立功的机会减刑。”
抢劫运钞车,后又劫持人质,十三年不算多。
“好好表现,争取早点出去和嫂子团聚。”闵学叮嘱。
刘警官笑着道,“丁胖子是你送进来的啊?这可真是巧,你放心吧,他正巧归我管理,表现非常积极,这不?今天就在后厨主动帮忙洗碗呢!”
胖子这么做在其他人眼里可能有些怪异,闵学却非常理解,他一定是心系外面换肾没多久的老婆,和还没小学毕业的儿子。
早一天出去,就能早一天扛起家里的大梁啊...
胖子望向闵学的眼里,充满了感激与...泪水?
话说,碰到把自己抓进来的警察,一般犯人应该不会高兴吧?更提不上感激了。
就算因为闵学为胖子争取了个立功机会,他也不至于热泪盈眶吧?
刘警官有些疑惑,盖因胖子的神情过于激动了,这说法一点儿都不夸张,他甚至觉得,如果没有周围的人在,胖子那湿润的眼眶,说不定已经掉下眼泪来。
这是啥情况?
别说刘警官了,就连曹小白都看出来,其中一定还有内情。
不过这内情,怕是只有闵学和胖子二人知道了。
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毕竟不是啥违法乱纪的事儿。
当初因为闵学没有深究,胖子的妻子用他抢到的一百万成功做了换肾手术,却在之后的贩卖器官案件中暴露了出来。
想保命当然无可厚非,蝼蚁尚且偷生!但用抢来的钱在黑市买卖器官就不那么地道了。
已经换上的肾当然不可能再摘出来,但抢来的那一百万总要还回去吧?
换肾和后期的保养,花费绝不是个小数目,这一百万胖子家当然不可能再拿得出。
没有经济来源的妻子,以及还未小学毕业的儿子,显然短时间内也不具备还款的能力。
一家人已经又一次被逼上了绝境。
嗯...见此,闵学学了一次雷锋。
不止因为同情心,还因为胖子的松口,让闵学找到了被绑走的米萌,同时还解救出了数个卖肾少年。
算了,想远了,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起。
“我今天还有事情,就先走一步,等有时间再来看你,”眼见着胖子眼泪汪汪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怎么着了呢,闵学赶忙道。
闵学告辞后,带着满眼好奇的曹小白匆匆而去。
并未看到胖子对着他的背影,深深一鞠躬,泪水顺势,终于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