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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娘(1 / 1)

八岁的云莺蜷缩在冰冷的雪地上,身上那层单薄的衣服被雪水浸透,冻成了硬硬的一层冰,覆盖在她瘦弱的身体上。不过这些她都已经感觉不到了,因为她整个人已经处于一种半昏迷的状态,连眼前的景物都渐渐的模糊起来。就在眼皮即将合上的时候,她看见墙头上站着一只黑色的怪鸟,那怪鸟歪着头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慢慢的化成一个一身黑衣的妇人,沿着墙面滑了下来,轻轻的走到她的跟前。

“娘,娘……”云莺恍惚间把她错认成了自己的母亲,她用尽最后一丝气力,爬过去抓住那妇人的一缕衣角,然后脑袋一沉,整个人陷入到一场无边的黑暗之中。

云莺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又小又窄的床上,这张床油腻不堪,而且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怪味儿,一看就是很久没有换洗过被褥了,不过她并不在乎,在经历过冰冻之苦后,能待在这样温暖的地方,她已经觉得身处天堂。窗外晨光微亮,她发现自己竟然认得这个地方,这里是栖凤楼里一处下人居住的院落,而这间房子,则属于一个叫青婆的女人。

青婆负担着栖凤楼最苦最腌臜的工作,那就是帮姑娘们清洗衣物,为了寻得这么一个人,倒是颇费了桦姑一番功夫,因为大宋虽然民风开放,但对青楼姑娘们的内衣物,还是有些忌讳的,不过青婆却并不在意,她来自外藩,本就不拘囿于汉民的风俗,再加上她急于讨得一个安身立命之所,所以便留在了栖凤楼,而且一做就是多年。

青婆平时不爱理人,但栖凤楼的那些婆子丫头们也不敢欺负她,一是因为桦姑交代过,这份工作只有青婆做得来做得好,所以谁也别给她使绊子,二是青婆这人本身就很怪,她的背驼得厉害,远远看去,就像背着一张弯弯的大弓,而且她早年似乎生过一场大病,十个手指弯曲的就像是鸟的爪子,虽然不影响她清洗衣物,但是看上去却让人心里极度不适。再加上她对谁都不言不语,所以大家除了有事情时会过来对她交代一声外,平时都躲着她。

云莺也来给青婆送过衣服,不过她都是飞快的将盆子放下然后跑开,从来不敢多看那个黑魆魆的人影一眼。不过现在,她的心境完全不同了,所以当青婆推开门进来,将一包热气腾腾的馒头扔到床上时,她不但没有半点惧怕,反而冲那个沉默不语的身影展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

青婆面无表情的瞅了她一眼,转身就要离开,没想却被身后的女孩叫住了。

“谢谢……谢谢你……”

“你不怕我?”牛角一般的发髻抖动了两下,她转过头来,用鸟一般的眼睛打量着床上的小女孩。

“你是说这个吗?”云莺的手里握着一根漆黑的羽毛,她盯着青婆,掀开自己身上的被子,光脚踩着地板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要是敢说出去,我便会吃了你……”

这句恶狠狠的要挟被一个温暖的拥抱打断了,云莺扑倒在她的怀里,紧紧地攥着她油腻的衣服,“在这里,只有你对我好,我的命是你救下来了,如果你哪天不开心了,随时拿去便好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消失在空气中,但是青婆却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每一个字,“我娘在世时就喜欢穿黑色衣裳,所以我昨晚才将你错认成了她,娘……娘……”

青婆的心被这几个字给敲碎了,她想起自己的女儿在弥留之际,也是一遍遍的唤着娘,直到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她迟疑了,对待猎物她从不心慈手软,可是在这个骨瘦嶙峋的女孩子面前,却终于卸下了坚硬的防备,重新变成了一个女子,一个母亲。

从此云莺便和青婆在栖凤楼相依为命的生活了下去,直到她十一岁那年幸运的被一个大户人家买去做了丫鬟,才结束了这段母女情缘。不过云莺却并未就此远离青婆的生活,她只要得了空闲,便会回到栖凤楼,静静的陪着青婆坐上一坐,两人依偎在一起看着天空的流云,感受彼此给予对方的温暖,享受她们在世间唯一的温情。

对于青婆的秘密,云莺自然是全部知道的,只不过她这个人从小被生父抛弃,所以性子本来就比常人生的硬些,再加上她一向心思缜密,所以对于有些事情,她从来不去深究,更不会去主动过问。

又过了几年,云莺伺候的小姐出嫁了,她也作为陪嫁丫鬟跟着入了霍府,自此之后,青婆便叮嘱她不要再随随便便到栖凤楼来,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她要开始考虑自己的婚事了,而如果别人知道她和栖凤楼的关系,自然会有所忌讳。云莺虽然不情愿,但还是依了青婆,不过一个月前,她突然出现在栖凤楼,央求青婆替自己杀一个人。

青婆没有问她原因,因为杀人,尤其是杀死一个孩子,对她而言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于是在那一天,她依约从栖凤楼出来,准备到霍府门前守着,可是在这之前,却出了点岔子。她在新安府的门口遇见了迅儿,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她便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心慌不已,肚子里的蛊虫更是烦躁难安,仿佛要蹦出胸膛似的。她觉得自己非吃掉他不可,这种渴望前所未有,像一把熊熊烈火充斥着她肮脏的皮囊,虽然她也不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于是她封住了迅儿的心智,并且变出了一只风筝,引着他一点一点的远离了新安府,想找个僻静的地方将他吃掉,可是他们走到半路,却正好遇到了小莩,她已经从轿子里逃了出来,正一个人毫无头绪的寻找着沁香斋。

青婆猛然想起了自己答应云莺的事情,于是她不得不舍弃了迅儿,然后将小莩带离了闹市,来到一处偏僻的郊野,把蛊虫射入她的手心。

“你在新安城潜藏了十年,直到最近才开始大开杀戒,想必是因为这场多年才得一见的涝灾吧,黄河发水,临近村子里的人都跑光了,你没办法像以前一样再去偷吃村里的孩子,所以不得不拿新安城里的孩子们下手,不,”晏娘眉头一蹙,眼睛亮的像刚被水洗过似的,“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才让你变得这么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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