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就喝,谁怕谁啊!李念奴一点也不怵地回答道。
两人闲聊了一阵后,那位叫做小妖的女孩便将酒端了过来。她将酒放上卡座,和李念奴又说了几句话。
小妖,你们老板娘今天不在么?李念奴问。
老板娘去撒哈拉了,估计还有个三五天才回来。小妖答。
听到小妖说陶夭去了撒哈拉,让正准备喝酒的李念奴大吃一惊,她以前就知道陶夭敢玩,没想到她是这么地敢玩啊,竟然去了那个一望无际的大沙漠,回来保准会被晒成黑炭。
你们慢慢喝,我就不当电灯泡了!有什么需要你叫我就是了!小妖十分懂事地离开了,回到吧台和那群服务员接着聊天、打屁。
简池拿起一瓶百威,将其递给了李念奴,笑着说:你既然都放话了,那就干了吧!
李念奴毫不犹豫便接了过来,然后递到嘴边一口一口地喝了起来,一直喝了将近两分钟,才勉强将这瓶酒喝干净。喝完后,她擦了擦嘴,正准备说话,没想到简池却又递过来一瓶,她剜了简池一眼,心说这人真是不懂的怜香惜玉,喝第二瓶的时候速度更慢了,一口一口的喝,足足磨蹭了四分钟。
让我歇会儿行不行?李念奴抢在简池递酒的前一秒钟将这句话说了出来,然后毫无淑女风范地跑到厕所呕吐去了,等到她吐完又洗了下脸,回到吧台却看见简池翘着二郎腿搭在沙发上,优哉游哉地喝着血腥玛丽,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她坐在沙发上,连话都不想和简池说,从桌上拿了瓶酒便灌了起来,几乎是在几秒钟之间,便将这瓶酒喝得是一干二净。
酒又没惹你,怎么弄的跟它是杀父仇人似的!简池放下酒杯有些纳闷地问道。
谁都没有惹我,我就是高兴,就是想喝酒,行了吧!李念奴撇了撇嘴。
坐在她对面的简池,看到李念奴这幅表情哪里还不知道是自己得罪了她,连忙告错。只是李念奴却压根就不理,简直就是无视简池,一瓶接着一瓶地喝。最后没办法了,简池只好拌动物,学动物叫,才博得美人一笑。
有了这一插曲,一打百威很快就被消灭殆尽,仔细一算,李念奴一个人便喝了七瓶,就算这种百威的容量小,但是加在一起也不容小视。现在李念奴的脸上已经有一丝酡红,先前如一泓秋水般的眼睛此刻却是媚眼迷离,有时候直勾勾地看着简池,便让简池有了一种欲罢不能的冲动感觉。
眼见着酒又喝完了,简池只好又叫了一打,可微醉的李念奴还是那副德行,喝起酒来不要命,一边喝酒还一边给简池讲述着她的过往。讲她一个人来到这座大城市,孤苦伶仃,从底层做起,熬了这么多年才熬到现在这个位置,这一路走来时多么地的不容易。她还说,这么多年都忙于生计,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有时候走在大街上,看见别人成双成对的走着,自己心中也是多么希望能够有一个人站在自己的身旁,就算那个人没钱,不高,也不帅,只要真心对她好就行。
简池听了这一席话,心中同样也冒着一些酸楚,虽然没有共同经历过,但是还能感同身受。那种见着别人能够相信相爱,自己却只能孤独终老的感觉,着实有些折磨人。
其实很多时候,生活都是这样,为了生计亦或是为了活着,总是得违心地放弃某些很重要的东西,可等到再想追求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晚了,那些东西不是消失了,要么就是别人的了,再也不会属于你!简池一边喝着酒一边说道。
那像你这样说,我岂不是谈不成恋爱了么?李念奴问。
简池摇头,说:我觉得不是你没遇上,或许是你的要求太高了,又或者是你心中深爱着一个人,放不下,才导致你如今这种境遇。其实,恋爱史一种很简单的事情,你爱我,我爱你。可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人们却要将她复杂化,最后搞得连我们自己都不懂了。
酒越喝越多,麻痹着两人的神经,简池还好,以前受过锻炼,此时还能保持着清醒,但是李念奴就不一样了,虽然她的酒量很好,但是十多瓶酒下肚,却是已经让她醉了,彻底的醉了。只见她媚眼如丝,整个人不知何时早已窜到了简池的沙发上,毫无阻碍地靠在了简池的身上,此时两人的姿势要多暧昧便有多暧昧。
念奴,要不咱们不喝了,回家吧?简池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怀中有着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美人,如何能叫他坐得住,没当场出手就已经算的上时高手了。
嗯,回家。李念奴迷迷糊糊地说着。
简池腾出手,掏出皮夹,取出了一叠钱,放在卡座上,然后对吧台那边的小妖喊了了一句,念奴喝醉了,我先带她走了,钱在卡座那里,多出来的就当做是你的小费吧!
然后他抱起李念奴便离开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