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科幻小说>灵气祥腾云雾> 第十七章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十七章(1 / 2)

其实大明毕业后并没有失业,他找到工作了,工作还不错,5K的月薪。对于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来说,这薪资不算差。然而这5千块钱却是拿1万块钱的代价换的——那份工在血汗工厂,加班太凶了,每天不到深夜11别想下班,老板似乎生怕自己给的工钱亏了似得,即使当天的事已经做完了,也一定千方百计地让员工留下来熬着。

大明咬牙做了一年,感觉自己羽翼丰满,便辞职了,自己创业。和很多第一次创业的人一样,他赔了个血本无归,他这个血本无归甚至比别人更惨,别人只是赔了钱和时间,他却把感情也赔了进去。其实他决定创业时,小娟就不是太赞同,小娟太了解他,知道他这种一根筋的性格准会把路越走越窄,几次三番,小娟都劝他先多做一段时间,把那个行业的内情摸清楚再动手,然而他就是不听,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大明热火朝天做着发财梦的时候,现实中小娟被一名台湾老板勾引,再加上跟大明赌气,扭头和湾湾玩儿去了。这么一说,他比周郎强多了,周郎确实赔给刘备一个夫人,大明却只是赔了半个女友。为什么叫半个女友?因为小娟连让他上都没上过。

在事业和感情失败的双重打击下,这个倒霉哥们连夜跑到了D市一处小镇的一个即将拆迁的旧村子里,过起了醉生梦死的日子。他白天玩游戏,夜里还玩游戏,RPG玩腻了玩射击,射击玩厌了换策略,各种游戏都厌了就喝酒看片撸。这么着过了一段时间,他撸都撸腻了。人在撸腻了的时候,往往会更加渴望爱情,渴望一个可以互相斗嘴互相倾诉相依相偎的人,如果这个鲁尼以前有女友,那就更麻烦了,这个以前的女友,会日日夜夜在他心里撩拨,让他闭上眼、睁开眼、走起来、停下来、吃着饭、洗着澡甚至上着厕所都挂念。大明也是这样。他试着用QQ联系过小娟几次,起初两次小娟还礼貌性地和他说两句,到第三次时,直接就装作没看到,不搭理他。于是这个悲催的哥们心一横,定做了个充气娃娃。把小娟的照片发给娃娃公司,让公司照着她的样子弄了个塑胶的。不是为了发泄,只是为了抱着。

在大明心里,这个塑胶小娟可是宝贝极了,每天早起不说刷牙洗脸,先给它梳头发,因为抱着卿卿我我了一晚上,披头散发的,大明一边给娃娃梳头,一边跟她聊天,跟她聊从前在一起的时候,跟她聊在网上看到的新闻,跟她聊将来如何如何,如果不知道原委,乍一看,准会以为他疯了。其实他的确是有点疯。

然而就是这么宝贝的一个情人,却突然不见了。这天大明照例睡到下午,起床帮娃娃梳理整齐,给她穿上衣服,突然觉得她每天就穿这么一件衣服有点太委屈,便说:娟娟,都秋天了,你还穿着夏天的衣服,肯定很冷吧?都怪我,只顾着自己捂得暖和,都把你忘了,我去街上给你买套衣服,你再睡会儿吧!说完,他把娃娃放床上,盖好,然后出门买衣服了。待他买完衣服回来,一掀被子,发现是空的,娃娃不见了。他起初还以为是记错了,又四处找了找,谁知仍是找不到,又找了两遍,还是找不到,他顿时慌了,手里拿着刚买的粉色外套在屋里团团转,在转到第三百二十一圈时候,突然一拍脑门,扭头就往外走。

他住的这个村子,属于城中村,自开发以来,附近的村子都拆掉建成了工业区,不晓得为什么这里还留着。村子破破烂烂的,大多是解放前建的房子,7成房顶都露着脸盆大的洞,潮乎乎的,像一片废墟。村子的人得到补偿款,全都搬到镇上住别墅去了,留下这么一片原住民遗址,有的村民感觉太浪费,便花钱在自家的地方随便建了些平房,租给外地人。虽然村子通着电,可一到夜里仍是阴森森的,正走着路,就会听见一些奇怪的声音,还不能停下脚步去细听,因为越听那些声音越跟你——意思是,你听的时候没动静了,但起步一走就又响了,并且你走到哪儿那些声音跟到哪儿。问原住民,原住民说这是一种虫子,跟蛐蛐似得,爱叫唤,又和蚊子似得,爱跟人,别搭理就没事了。不晓得你听说过这种虫子没,反正我是没听说过。

由于卖相不好,年轻的人谁也不愿意在这个村子里住,这里住的,大多是做着邋遢活儿的中年人。以收废品的居多。大明住的这条胡同最里面,就住了一个收废品的。这个人是个瘸子,起先有老婆的,据说原先她老婆做小姐,他混社会,后来他砍人时候不留神被别人砍了,废了一条腿,不敢混了,他老婆恰好也人老色衰,没人买了,于是结成伙伴,两口子过起了正经日子。但这俩人各有各的习惯,一个爱赌博,一个爱吸粉,做正经买卖收入又低,没过多久,攒的积蓄花光了,成了吃了上顿没下顿。他以前混社会结交的朋友虽说不会让他饿死,但谁也不借钱给他,知道借给他等于是扔进了窟窿里,他倒好说,大不了不赌,然而他老婆可不能不吸,瘾上来难受得眼泪直流,她大着肚子又不能再出去卖,没过多久,终于挺不住了,和尚未出生的孩子一块儿跳进了村前的绒花河,一尸两命,香消玉殒。聊这个,是因为大明就是出门找这个瘸子去了,他想起有一次正在屋里跟娃娃聊天,这个瘸子打门口过时,往屋里瞟了一眼,他觉得自己的娟娟肯定是被瘸子掠去玷污了。

这条胡同漆黑一片,除了不晓得什么虫子的吱吱叫声,还掺杂着一首哀怨的闽南歌,唱的是:点燃一支烟,瓦滴心像吐出滴眼圈,倒满一杯酒,瓦滴心像什么什么混乱

什么狗屁玩意!大明骂道。他来到瘸子的门口时,发现屋里灯亮着,屋内似乎还有个女孩在喊日语。大明原本想敲门,但手伸出去又改变了想法,他把眼睛凑到门缝边往里偷窥,看瘸子在干嘛。瘸子趴在床上,正抱着一个充气娃娃在忙活。大明一看,不由心头火起,暗道哥们还没玩儿过,你他妈倒是先给玩儿了!念及此,他一脚踹开了房门——确切地说,一脚没踹开,踹歪了,他又补了一脚,那扇烂门差不多倒了三分之二,却仍是顽强地挂在门柱上,不肯妥协。大明又想踹,瘸子已经起身了,站在门口傻愣愣看着大明,说:你,你这是要干嘛?你进治安队了?

大明正想发作,一听他问这话有蹊跷,于是反问:什么进治安队?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