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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恢复如初(1 / 2)

为了让高美乐很快的从失恋的低迷中解脱出来,以得到余诗雅的好感。沐晨风可谓是不计成本啊。他很少张口向家里人钱,他自己手中的积蓄都是他在国外留学时,做暑期积攒的。虽说他是富家子弟,可是他的自立心还是比较强的。虽说他是父母的心肝宝贝,要什么父母都能满足他,可是他却是不想依赖父母。虽然说表面上的他有些轻浮,花钱大手大脚,可是他自认为这是他的资本,花的钱不是向父母伸手要的,轻浮,其实只是他言语的幽默而已。

看了看自己这两天陪高美乐所刷的信作卡的消费单子,沐晨风微微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哎,什么事儿都是需要投资的,唯独投资感情是最不靠谱的。”

高美乐盯着世纪商场里的一个价值不菲的眼镜看了半天,一直紧紧的抿着唇,眼睛满是一种想要的欲望,可是到最后她还是摇了摇头。“一个眼镜这么贵,是坑姐的吧。”最后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柜台。这些沐晨风全都看在眼里,他故意支开了高美乐,悄悄的去把那个眼镜给买了下来。女人,受伤的时候,美食与购物是最可以疗伤的。

待高美乐从洗手间出来,看到沐晨风手背在身后,有些神秘的看着她,她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了,于是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摸了摸自己的脸,

“怎么了?我是不是变丑了?还是脸上有脏东西?”

沐晨风说,“你闭上眼睛,惊喜就会出现在你眼前。”

高美乐微策闭上眼睛,沐晨风悄悄的将那副墨镜给她戴上。“好了,可以睁开眼睛了。”

高美乐不明所以的取下那副墨镜一看,“哇,怎么是它?”她惊喜的看着沐晨风。“这是怎么回事儿?是你买的吗?借我戴戴,这可是女士的,不会是买给你女朋友的吧。”高美乐一直就没想过这是沐晨风买给她的,她也不会去奢望。因为张陌跟她在一起,从来就没给她买过东西。像沐晨风这么优质的高富帅,也不可能爱上她,送她东西。“你什么时候买的?我也喜欢这一款呢。”

“喜欢吗?那就送给你了。”沐晨风不以为然的说,似乎这东西于他来说,根本就不是件事儿。

看到他那豪爽的样子,高美乐惊讶又意外,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没听错吧,你说把这墨镜儿送我?真的假的?这标还在呢,是不是刚买的?”沐晨风点了点头,“那你说送我?这我多不好意思啊,不过呢,我听诗雅说过,你是富二代哎,如果你真不想要了,送我也行。”高美乐爱不释手的说。

“拿去吧,这是女式的,我又没女朋友,再说了,若是真有,我想她也不一定喜欢这些东西吧。”沐晨风一副不是事儿的样子。

高美乐十分膜拜的看着沐晨风,“男神,你娶了我吧。”

看到她这个样子,似乎是从失恋的打击中缓过劲儿了,知道开玩笑了。“别,你可别因为一副墨镜儿就要以身相许,我怕你好姐妹会拿刀砍了我。不过呢,若是你能帮我一个忙,以后这样的好事,还是有许多的。”沐晨风表现也一副金主阔少的样子,似乎一切跟钱有关的事情对他来说都不是事儿的样子。

高美乐立刻提高了警惕,“你不会是我让我帮你追余诗雅吧,这个恐怕我是无能为力啊,因为诗雅她啊一直是不婚主义。”

沐晨风一听,微微扬了扬唇角:不婚主义,那为什么她看那个姓冷的,眼神都不一样。“未必吧,只是她没遇到合适的这么说,我也没说让你怎么着,只是有时候稍有配合一下,在她面前多提提我,也不要太刻意,太夸张,只要随时能让她听到我的名字就好。”

高美乐拿手指了指沐晨风,“哦,我明白了,这叫潜移默化。你还真是贼哦。”

那天晚上,沐晨风带着高美乐再次回到了余诗雅的家,余诗雅已下班回家了,为了不扰两的兴致,她就没有打电话给他们。一打开门看到高美乐脸上洋溢着的笑容,余诗雅就知道沐晨风他完成了自己交给他的任务。

“哟,不错啊,这眼镜儿,是谁买的?”余诗雅取下高美乐戴着的墨镜儿,拿过来看了看,一看就知道这墨镜价值不菲。“哇,高端大气上档次。”

“你喜欢?”沐晨风忙问道。

余诗雅又重新将眼镜戴到了高美乐的眼睛上,“这啊,还是适合咱们美乐这样的潮流女士,对于像我这样不修边幅的,用不上。”沐晨风果然没猜错,余诗雅果真不喜欢这些东西,估计她啊,对这些名牌什么的,根据本就没什么概念。

高美乐取下墨镜小心翼翼的用眼镜布拭了拭,“诗雅,你有个这样的土豪金朋友真是爽啊。谢谢你了,帅哥。”然后兴高采烈的走进了余诗雅的房间。

高美乐就是这样一个性子,像小孩子一样,高不高兴全都写在脸上。余诗雅对沐晨风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追着高美乐进了房间。她得打击打击她同,看看她是否真的恢复了,从失恋的痛苦中脱离出来了。这小妮子,若是什么事儿没了,你怎么开她的玩笑,她都不会当作一回事儿的。

“喂,你没事儿了吧,不会寻死了吧。”

高美乐往床上一躺,“切,我寻死?真是开玩笑,世上那么多的好男人,我为什么要为这么一个渣男人寻死?瞧瞧人家沐晨风,那真是千万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啊,我有那寻死的对劲头,还不如用最后的生命来把他钓到手呢。”高美乐说话从来都是如此的直来直去。这可不是她遵照沐晨风交待而说的,而是她发自肺腑的话。

“哟哟哟,悟了,不错,真是不错,这下子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可以安心的放在肚子里了。”余诗雅在心里暗暗的佩服着沐晨风,这家伙还真有治愈的本领。以后谁若是失恋了,或者心情不好,找他保管有用。看看高美乐就知道了,起初饭也不吃,话也不说,完全就像得了精神自闭症,呆了一般。任她说破嘴皮子,掏破心肝子,她也不应一下,吓得她真以为美乐因为受刺激而得了精神病。

如今看到她在自己的面前又是顶嘴,又是玩笑,能说能笑,还能吃了,她也就放心了。

余诗雅正呆呆的看着自己窗前的那一株含羞草发着呆,忽然被高美乐拍了一上肩膀,

“喂,在想什么呢,是不是想嫁人了?”

余诗雅缓缓抬眸,回过头若有所思的看着高美乐,“哎,我也不知道,心里总是烦烦的。”

“怎么?看到我恢复你不高兴?”高美乐故意激将她说,“还是你喜欢上了某人,不过这某人的魅力的确是难挡的。”

余诗雅眨了眨眼睛,疑惑的看着她,“瞧你那花心的样子,你在说谁呢,你这花痴,不会是又看上哪位了,所以才从失恋的痛苦中跳脱出来。快说,目标是谁?”

高美乐微微垂眸,撇了撇嘴,“哎,倒是落花有意,可是人家却是流水无情哟。”她又有些嫉妒的看了看余诗雅,“我倒是希望人家能看我一眼,可是人家的眼神却全在另一个人身上。就算是我想倒追,也没机会哟。”

“谁啊,谁的魅力这么大,让咱们的万人迷高美乐也知难而退了?”余诗雅根本就没想到美乐是在自己。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喽。”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沐晨风对余诗雅的爱慕之心。高美乐说得既是实话,又是在替沐晨风说话,虽然她明白沐晨风是受余诗雅所托来陪自己,可是他真的是很用心的在开导自己。就像一个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的开导自己。

就算是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人心感化。尤其是像余诗雅这样热心快肠内外都热的人。其实若是她心中不纠结着另一个人,想来,她也是会接受沐晨风的吧。可是就好像高美乐对她说过的话,她是落花有意,而人家却是流水无情啊。

自己自作多情也就算了,若是倒贴上去,人家不不领情,那真是太作贱了。于是余诗雅决定给高富帅富二代一个机会。给他一个要会,并不代表就是接受他。余诗雅的原则就是,若是决定在一起,必须是互相相亲相爱才行。这才是她心目中完美的一对。

又是一个美好的星期门,再有一个星期冷西西就要回自己的家住了。余诗雅跟自己的母亲王兰实在是舍不得这么一个乖巧懂事的小丫头。这段时间以来,冷西西住在余诗雅的家里,王兰跟诗雅早就把她当作了自己家里的一份子。当得知三姐回来的时候,西西要回自己家的时候,不仅王兰悄悄的抹了眼泪,余诗雅也悄悄的抹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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