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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掐死你的温柔(1 / 1)

送我纸巾、山楂、蜜枣、口香糖等等,还留下了一串串挥洒的笔迹,那些笔迹真的跟他为人也很接近,一样狂傲不羁,一样潇洒飘逸,我想这才是我喜欢上他的真正理由吧!也许是吧,嘻嘻~!

也许女人天生就是有醋意的吧,当我看到他和全贤雅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是莫名地很不高兴,感觉很不好。

男人用情就是要专一嘛,怎么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三心二意的呢?尽管后来我知道是全贤雅粘着他,可他也拖泥带水的,立场不坚定嘛!好在后来,他还是选择了我,并用一种挥洒的男子汉似的示爱方式征服了我,那一刻我幸福又委屈地哭了。

这个死阳,就这么一个吻就让我原谅了他,并心甘情愿地做了他的女朋友。

在一起了以后,阳比以前更加照顾我、疼爱我了,每次我们一起去逛街,他总是主动地来牵我的手,那手掌宽厚而温暖,让人觉得踏实。想着想着,菲不觉中也握住了病床上的那双大手掌。

然后,走路总是让我走在人行横道内侧;过马路总是他挡在有车的一侧;我脸上出汗的时候,他总会给我递来一张纸巾;我不高兴的时候,总会哄我,逗我开心;我快乐的时候,他总会陪着我一起乐;……很多很多,阳都能细心地感觉得到,照顾到我的想法、我的感受,他是个外粗内细,松松垮垮的外表底下有一颗坚强的责任心和细心的人,而且是很善良豁达的一个男生。

跟他在一起,我真的感觉很幸福,我笑的时候比过去多多了。跟他相处久了之后,就感觉越来越离不开他了,他的风趣幽默、他的才思敏捷,他的不拘一格,他的善良豁达,他的乐观随性等等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也不知道怎么突然从他身上会看到这么多优点。反正,这就是爱上他了,我觉得他已经成为我生活习惯的一部分了!

那次白色情人节是他给我的最大的一次意外。在地下通道吉它弹唱,进行公众表演,那么多的路人驻足观望,他能那样安静地唱着,那样自得其乐地唱着,那一刻他就是一个流浪歌手,而我就是那个流浪歌手的情人!最后还赚了好几十块钱呢,然后他用这钱给我买了一串白色玫瑰花,洁白无暇,余香飘逸。这件事我永远都会记得,当时我真的开心得要死!呵呵~!做设计的人,身上总是不缺少浪漫细胞。

还有那次登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回。他不停地流着汗,喘着气,到了步履蹒跚的时候,也还是要坚持背着我,决不把我放下,直到把我从半山腰一步步背到了山脚下,那一次我真的很感动。

这样的男人,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也是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那一刻,他就通过了我对他所设的爱情考验期。后面又给我煲爱情鸡汤,买一大堆我喜欢吃的水果,感觉他就像是我的一件贴心小棉袄,无时无刻不在温暖呵护着我。

而后同居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更让人觉得宝贵,每次看到他津津有味地吃着我做的早餐,我总是很欣慰;每次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样子,我总是很心疼;每次手牵手地一起漫步,总是让我觉得有种平淡的幸福。

见丈母娘,嘿,丈母娘!看电影,为我弹吉它,一起喝干啤等等,呵呵~!好多好多开心的事呀,跟他在一起,每时每刻,我都会感到开心!

就除了那一次,就我出差回来而没来接我那一次。那一次我真的很不高兴,一个人等了他那么久,他还没有回来,甚至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气坏我了,可恶!可第二天一看到他那个酒醉的样子,我又忍不住一切都释怀了,一点都不怪他了。这个人呐,这么大了,还是不会照顾自己,不能让人放心。肠胃不好,还要喝酒,逞能!

而和他、李萌、王雷一起海岛露营的那一次,是我最开心,感觉最快乐的一次。那次教他学游泳,他第一次看到我穿泳装的样子,那个样子真的很好笑,傻傻的、愣愣的,跟个木头人似的,哼,我就是要看到他这样魂不守舍的样子,给他一个惊喜!

让他喷血!我的身材可是很好的。哈哈~!可是我只穿给我喜欢的人看,平常游泳我也是很少穿三点式泳装的。还有做游戏时我亲了他时,他那得意的样儿,比中了六合彩还高兴,其实当时我心里也美滋滋的,那可是我第一次主动亲男生耶!这个坏小子,尽会出一些馊主意!后来他唱的那首《恰似你的温柔》,可真好听,弹得也好,唱得更好,我知道他那是为我一个人唱的,我心里好高兴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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