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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1 / 2)

此为防盗章,购买比例不足50%的读者将看到重复章节。 确认身份后, “沈雨泽”抱着“他哥”的尸首跪地哀嚎, 撕心裂肺, 闻者心悸。

最大嫌疑人王超霖被警察当场从学校里带走调查, 此人被抓走时的哭叫竟比“沈雨泽”还惨烈, 他涕泗横流地连声喊着“不是我干的,不是我干的, 我要找我爸”……

但没有人心存同情,也没有人相信。

不久前另一个混混被王超霖当街砍掉一条手臂的恶事, 众人还历历在目。

“还有没有王法了?都敢杀人了!”

“就是!有权有势就能草菅人命吗?看看被杀的孩子, 才多大,太可怜了……”

“姓王的他爸到底是谁?人肉出来, 看这孙子以后还敢不敢仗着老子的权势无法无天!”

……

连他的同学们都在路边看好戏, 袖手旁观,看来此人实在恶名在外,路人各个义愤填膺。

当天, 沈霁云接到一通陌生来电。

“请问你是沈雨泽的弟弟吗?”

沈霁云一愣, 沙哑着嗓子道:“哪位?”

“我叫何明皓, 他朋友,呃, 也是他未来的同学……是这样,三天前你哥给我发了条短信, 让我今天打电话转告你, 如果他还没回家, 别等他了,他让你好好学习。”

“……”

“喂,你在听吗?”

沈霁云握着手机,止不住地眼眶发酸,热泪上涌。

那天酒醒后,他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和沈雨泽一起消失不见时,就知道弟弟干了傻事。

沈霁云在外找了三天三夜都没有找到弟弟的人影,但他清楚王超霖的底细,那小子顶多找些打手来报复自己,绝不敢杀人,那时他还心存侥幸地认为弟弟不会出什么大事。

三天不眠不休,预想过最坏的可能,沈霁云没哭;亲眼看见弟弟的尸首时,沈霁云也没哭,只是有种不真实的痛苦。

可是此时此刻,在听到沈雨泽让同学转述自己的话时,沈霁云落泪了。

他浑身抽噎着、颤抖着,哭得像个委屈的孩子。

“你……还好吧?”何明皓听出些什么,不放心地问。

沈霁云用变了调的嗓音勉强答了一句“没事”,便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按掉了电话。

他捂着脸,缩着肩膀,慢慢蹲下身子,发出肝胆俱裂的嚎啕。

接下来一段时间,沈霁云以“沈雨泽”的身份参与了“沈霁云”的死亡调查。

和三年前父母的车祸一样,走完所有流程,但因没有直接证据,王超霖又拒不承认杀人事实,导致嫌疑人脱罪,案件不了了之。

不过,由于王超霖雇打手伤害沈霁云的事被证属实,犯了故意伤害罪,再加上被“热心群众”抖出不少前科,好巧不巧,这厮前不久也刚成年,于是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不止如此,据说王超霖那个当官的父亲也深受牵连,被政敌趁此机会落井下石,革职落马。

三个月后,一切尘埃落定。

沈霁云浑浑噩噩地回到家,看着死寂般的屋子,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父母、弟弟全都不在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就算找出了杀害他们的凶手,他还能告诉谁?与谁同乐?

就在他万念俱灰之际,有人敲响了沈家的门。

沈霁云迟钝地反应过来,撑着筋疲力尽的身子站起来走到门口:“谁?”

无人应答。

沈霁云皱起眉头,谨慎地开了门,门外无人,唯见地上静静地躺着一枚被叠成六芒星形状的纸。

沈霁云左右环顾了一番,蹲身捡了起来,折回屋内。

拆开纸,只见里头只有简简单单的两句话,九个字——

“他没死。

别再去地下网。”

沈霁云盯着这九个字,几乎要把眼睛瞪出来一般,看了足足五分钟。

他没死。

他没死……

“哈……”他捏着纸条,眼眶发红,忽然间又哭又笑……

他不知道到底是谁给自己送了这张纸条,也不知道传递信息的人是敌是友。

他似乎猜到了一些,但又毫无头绪。

可没有关系,知道弟弟没死,这就足够了!

光这一点,便叫沈霁云整个人像是重新活过来一般,眼中燃起了生机。

恰时,兜里的手机又响了一下。

沈雨泽走的时候没有带手机,这只手机便被沈霁云日夜不离地带在身上,有时候他会抱着手机呆坐一天,幻想弟弟还在,幻想死的其实是自己。

疯魔起来,他甚至会拿沈雨泽的手机给自己的手机发消息,获取短暂的安慰与救赎。

此刻听到短信声,沈霁云立即掏出来查看。

果然又是何明皓……

沈雨泽性情慢热,自从父母去世后,在外更是沉默寡言,所以没几个深交的朋友。这段时间,偶尔也有他的同学和朋友给他发信息,但大都是得知“沈霁云”死了后来安慰他的。

这些天事情淡了,无论是慰问还是打招呼都已寥寥无几,唯有这个何明皓,隔三岔五找他聊天。

可能因为何明皓是他弟离开前最后沟通过的人,所以沈霁云对他比较宽容和客气,也经常伪装沈雨泽回复对方。

“诶,马上要开学了,你什么时候来帝都啊?车票订了吗?要不要我去车站接你?”何明皓问道。

沈霁云愣了一会儿,想起弟弟让何明皓转述自己的话,一时眼眶又是一热。

他捏紧那张纸,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丢开手机开始翻箱倒柜地找沈雨泽从学校整理回来的教材。

几天后,沈霁云带着他弟的身|份|证,背着一箱子“天书”,踏上了前往帝都国立大学的道路。

***

一年后。

B国。

位处本地最繁华地段的超高层豪宅里灯火通明。

香槟美酒和各色美食糕点摆满了长桌,各界精英富豪齐聚一堂,享受着一季度一次的私人派对。

股市大亨们与政治家们讨论着最新的政治形势,商人向科学家咨询有商机的科学前沿技术,巨星们讨论豪车美女、娱乐八卦……众人举杯换盏,言笑晏晏。

直到临近午夜,有人按捺不住地催促道:“埃文,是不是该进行今晚最精彩的节目了?”

埃文•休利特,就是本次举办派对的豪宅的主人,他已经五十岁了,耳鬓泛白,一张微胖的脸上有着憨厚却不失精明的笑容。

他看了看时间,笑道:“丹尼斯,你也太心急了,还有二十分钟才到十二点呢。”

那位叫丹尼斯的家伙埋怨道:“我今天原有一场重要的约会,就是为了能再看到那个精彩的节目才拒绝美人来到这里……我喝了一肚子酒,已经上了数次厕所,再等下去,我就要喝醉了,你就不能为了我提前放它们出来吗?”

埃文哈哈大笑,显然被对方变相的“恭维”取悦了。

人活到他们这个程度,就是得拥有一些寻常人等看不见的、玩不起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在场有相熟的旧友,也有首次被纳入圈子的新贵,有人闻言开始摩拳擦掌地期待,跟着丹尼斯一起起哄催促,有的人却一脸茫然:“什么精彩的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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