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几乎不可能逃出去有所作为的设定之下,三百年前有一个鬼蛆的运气特别好。
在它的印象里,它生前应该是个财主,所以它的棺材里放满的陪葬的金银珠宝,为了不被别人刨坟,这个财主明面上风光大葬,暗地里却在深夜里叫下人将他偷偷地埋到了另外的一座暗坟里。
虽然这个财主的准备工作很足也很小心,但他不知道的是他四个忠心的家丁里,有两个以前是干过土匪的。所以几天之后这两个土匪摸黑返回,三两下就刨了这财主的暗坟,大麻袋地往外搬金银珠宝。拥有财主一丝意识的鬼蛆见到这个情况自然是非常的气愤,所以在基本一个家丁伸手来尸体身上摸宝贝的时候,这相鬼蛆带着一包尸蛆爆皮而出,一下就喷了两个家丁一脸,其中鬼蛆运气比较好被喷进了
其中一个家丁的鼻孔里,然后它就顺利给钻了进去。当鬼蛆一路从那家丁的肺里拱到心脏的时候,那家丁已经是逃回了家里,然后因为心脏被钻了个千穿百孔,那家丁当天晚上就横死在了自家的床上了,然后那个鬼蛆就发现自己竟然意外的完全控制住那家
丁的三魂七魄,也可以说这个时候他已经成为了家丁的魂魄。
魂魄与意识强大起来的鬼蛆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逃脱地府剥削及轮回法则的路子,为了不让为地府卖命的清洁小精灵发现这具尸体,鬼蛆自己憋了一个蛋出来,然后叫那个尸蛆拼命帮自己下蛋。
结果拥有家丁三魂七魄的鬼蛆一觉醒来却发现家丁的尸体被某个死脑筋的尸蛆下蛋孵化出来的蛆群给啃成了骷髅架子外加一张人皮!
于是鬼蛆就发现自己不知道变成一个是什么鬼的鬼。
鬼蛆就这么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在家里等了几天,没等来天谴也没见地府有叫谁来捉自己回去,反到发现自己这人皮有些包不住这些尸蛆的势头。鬼蛆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但它知道自己现在不想死,为了不让自己被干枯死或者被小日头给晒死,也为不让自己爆皮而死,所以它控制着这么一个皮下除了骨架就是尸蛆的身体找到了之前一起刨坟的
同伴,直接一个嘴对嘴就将尸蛆小弟送到了那同伴的嘴里。
于是鬼蛆往身上穿上它蛆生之中的第一张别人的人皮,吞噬了蛆生之中第一个别人的魂魄。
这么一件‘真皮大衣’加身,会被撑暴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接下来又有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它跟它的那些尸蛆小弟都是有实体的蛆,这是要吃肉才有力气活下去的东西。
所以为了生存,几天后穿着两张人皮鬼蛆带着一帮尸蛆集体钻到另外一男人的身体里饱餐了一顿,于是它又穿上了第三张人皮。
就这么为了口腹之欲,在长达一百年东躲西藏的日子里,鬼蛆穿上了九十九张男人皮,成了一个穿着紧身衣的大胖子。
这九十九条人命往身上一背,虽然大部分都是恶人,但还是罪恶滔天,于是它被天雷发现了,咔嚓咔嚓一顿劈,意外地借着身上的九十九张人皮渡过了蛆生之中的第一次雷劫。雷劫的强大与可怕让劫后余生的鬼蛆体会到了实力的重要性,同时也发现了自己身上穿的这些皮似乎一定程度上让雷动看不清自己的魂魄,于是鬼蛆就想,如果自己往身上穿上足够厚度的人皮,那自己是不是永远都可以逃脱天地轮回法则然后成为一代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