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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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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把兔子咽了,添了添嘴边的血, “蠢兔子而已。”

松鼠拍完马屁后快速的钻到了树洞里拍了拍胸脯, 深吸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大王只喜欢吃野鸡和兔子, 还好野鸡和兔子能生, 要不然他们这一山都不知道怎么活。

大王是一只棕毛黑纹的老虎,平时看着像大猫似的温顺,总眯着眼睛,蜷缩成一团趴在那晒日头,唯有捕食的时候, 那双绿眸里隐隐泛着凶光, 活脱的人间阎王。

自打有意识起大王便生活在这虎头山上, 是这一山霸主, 这山上生灵皆称他大王, 除了山里的龟爷爷,没有谁比他活的长久, 可自己究竟多大了,大王也不清楚,他每日满脑子都是野鸡兔子, 并不知晓时间流逝。

吃饱喝足后大王又像往常一样趴在树荫地下开始听路过的小鸟讲故事, 这次的小鸟是只凤头鹦鹉, 她和往常那些鸟可不同,她来自长安皇宫里。

皇宫,大王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以前来往的鸟儿都给他讲了宫里好多事,大王想听新鲜的,便吩咐啄木鸟送些虫儿来给鹦鹉,“给本大王好好说说。”

鹦鹉偏头,有些看不上这些虫子,不过到了人家的地界上,人家老大都发话了她也得给点面子。

鹦鹉怀念的诉说着皇宫里的锦衣玉食,以及她高贵的身份,“我可是皇后的爱宠,我的鸟笼是金丝楠木的,平日里有两个宫女负责服侍我,只要我开口说句话,就能把皇后哄的花枝乱颤……哎,要不是皇后失宠,我哪里会在这……那会就连这世界上最尊贵最厉害的大人物见了我都要夸我聪明……”

“等等,最厉害的大人物?”这只被宠坏了的鹦鹉没什么眼力价,让大王不开心了,“有本大王厉害。”

鹦鹉知道他在想什么,忍不住嘲讽他,“那可是皇帝,你不过是一只老虎,只有给人家做宠物的份。”

做宠物……这话还是头一次有鸟说。

大王看向鹦鹉的眼神顿时充满杀气。

鹦鹉自知失言,急忙飞了起来,打算逃跑。

大王的确不会飞,追不上她,“把那只鹦鹉给我打下来!”

刷的一下,树上飞起了两只健壮的鹰,如同两根离弦的箭,同时攻击鹦鹉,将她从天空中击落下来,大王抬起粗壮的腿慢悠悠的走过去,一口将她吞入腹中。

什么皇帝,别看他整日在这深山里,却也听长安来的麻雀说过,民间都称这皇帝为狗皇帝。

听听,狗皇帝,狗是多让人讨厌的东西。

大王最讨厌的就是狗,他还不大的时候,曾被猎人带着的狗追了好远,那可是奇耻大辱。

说狗皇帝厉害,大王不服,他才是最厉害的。

最起码在这山头。

……

在这个以养兽为尊的时代,不论是皇亲国戚还是达官贵人,家里几乎都有两三只猛兽,虎,狮,豹,越凶猛且乖巧越让人有面子。

尤其是京城,天子脚下,一个个比着赛着,看谁家的凶兽品相好,通人性,为了好的凶兽,甚至不惜一掷千金。

而这一切都源自于宋朝的开国皇帝,他可以说的上是个“暴君”,这天下是他真刀真枪的打下来的,据说他攻进皇城那天就是骑着一只身长两米的巨虎,一路所向披靡,那巨虎立了大功,开国皇帝死后还跟着一起葬入了皇陵。

新帝赵先傲是幼年登基,生性顽劣,顽劣到什么程度。

十二岁那年喜欢鱼,便命人把御花园里的花草都挖了改成湖畔养鱼,隔了小半年,又喜欢上了花,那鱼塘又让人给填了重新种花,平常无奇的花还不行,必须得是奇花异草,就为这个,大宋不知花了多少财力和人力四处寻花,因此,百姓们纷纷骂他是狗皇帝,迟早要把先帝留下来的大好江山给败坏了。

近日狗皇帝又迷上了打猎,在长安的贵族圈里掀起了一波打猎热潮,红枫围场里的野兽供不应求,无奈,只好从御林军里分出了一小波,到偏远的地方猎捕野兽。

莲花县附近的大山纷纷遭到了“洗劫”。

就连虎头山隔壁山头的那帮骚狐狸也被捉了去。

“大王,这几日你可要小心,莫要出山。”龟爷爷记性不好,却是虎头山里动物们尊重的长者,别看平时大王在山里横行霸道的,对龟爷爷还是很亲近的,他还小的时候,常趴在龟爷爷的龟壳上睡懒觉。

“知道了龟爷爷~”大王甜甜答应了一声,便跑到一旁抓兔子去了,他的饭量越来越大,也使虎头山一众整日愁容满面。

生怕有一天,野鸡和兔子的产量供不上大王的胃口。

他们可不是杞人忧天,光看大王身上越来越多的肉,就应该知道他对食物的需求有多大。

“山里这帮东西,分明就是把我们当成食物看待!”兔子首领红着眼睛,满脸戾气,与其可爱的模样完全相反。

野鸡首领扑腾着翅膀,也很恼火,不过大王比起野鸡更钟爱兔子,他倒是比兔子好一点,“那我们能怎么办,要去和大王拼命吗,那和送命有什么区别。”

兔子冷笑一声,怪异的唇瓣动了动,“附耳过来。”

这日天气晴朗,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绿叶照射进树林里,落在松软的泥土上,留下点点斑驳。

大王懒洋洋的趴在阳光下的一块平滑的青石上,百般无聊玩着自己胖乎乎的爪子,他已经两天没有见到一只兔子和野鸡了,实在饿的不行了,捉了一只野猪来吃,肉质实在太肥腻了,大王到现在还倒胃口。

忽然,大王的面前一道白影窜了过去,速度极快,不过光凭味道,大王便知道那是什么。

傻兔子!!!!

大王猛的追了上去,圆滚滚的身体爆发了无限的潜力,所过之处皆尘土飞扬。

“大王,别追了,前面就是官道了!”守林的松鼠急忙喊到,可大王着实馋兔子,根本听不到他的声音。

“这可如何是好。”松鼠心焦不已,在树枝上来回踱步。

他从飞鸟那得到的消息,今天御林军要路过虎头山去往莲花县补给,愿大王不要遇到……大王虽说能吃了些,但正是因有他在虎头山,那些猎户才不敢来犯。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那兔子就是掐好了时间,故意的把大王往守城军那里引。

“嗷呜!”大王一个威猛的虎扑,把兔子按到在路边,“傻兔子,还敢跑。”

大王被自己的威猛霸气帅到了,可一回头,二十多支尖锐又锋利的长矛对着他,仿佛他稍一动作,便会被扎的浑身是窟窿。

大王是谁啊!能屈又能伸!

他半点不挣扎的被请进了大笼子,装上了马车。

敌军优待俘虏,更何况是大王这种不同寻常的山中霸王,他在笼子里过的还算不错,一日三餐都是精品猪肉,肥而不腻,味道还不错。

唯一让他觉得不满的就是隔壁笼子的那群骚狐狸,一天到晚的唠唠叨叨没完。

随着一只大黑熊的落网,御林军的捕猎任务结束了,带着三十多个大铁笼子风风光光的回长安了。

大王眼含热泪的看着远方的老虎山,这才刚刚离开一天,他就有些想念虎头山的老老少少们了,尤其是山上的野鸡和傻兔子们……

御林军归心似箭,队伍却行走缓慢,没办法,不是每一只动物都像大王这样乖巧听话,安分守己,总有一些吵着闹着要回家的,不过都被御林军强行镇压了。

有的实在凶猛,比如那大黑熊,别说拿着□□对着他,就是菜刀人家也不怕,御林军的统领左思右想,送到铁笼里一桶蜂蜜。

呵呵,那凶猛的大黑熊,顿时乖巧的跟女人怀里的小猫似的,大王打心眼里瞧不起他。

“小老虎,吃肉了。”

“嗷呜~”

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了目的地,长安红枫围场。

大王不禁感叹,这可是个大山头,他听送肉的小士兵说他们以后都要住这了。

大王伸出锋利的爪子,在铁笼上磨了磨,他有预感,要想占山为王,铁定是得有一场大战了。

马车把他们分别送进了各个树林中,凶猛一些的动物后面都跟着二三十个守城军,防止放出的时候发生暴动。

大王的马车后面跟了两个,还有一个是给他送肉的炊事兵。

太过分了。

大王非常的不满意,对着送肉的一顿咆哮,“本大王出行怎么能就跟着两个人呢!”

小士兵搞不懂他在叫唤什么,转头对旁边的士兵说道,“这小老虎平时挺听话的,怎么今日如此暴躁。”

“大概是到了新地方有些不适应吧,无碍。”

不适应?

不存在的。

短短三日,红枫山一大半的山头便被他占了去,别看大王平时像个大猫似的,真要耍起狠来,几只猛兽加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另一半山头大王没什么兴趣,一方面是那山头上是一群狼,群起而攻大王未必能占上风,另一方面是太远了,他实在是懒得去。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大王挺滋润的,腰都粗了一圈,要说唯一的遗憾,就是这红枫山上傻兔子太少了,就有那么几只还不够大家分的呢。

傻兔子到了最后竟成了快要灭绝的保护动物,一般野兽是不让吃的,也就老虎黑熊这种级别的能吃上一两只。

这也让大王愈发的怀念虎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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