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历史小说>大明略> 第353章 出手(上)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353章 出手(上)(1 / 2)

夜幕下,清涧县衙。

县丞、主簿等精心备好一桌酒席,盛情款待李序南与仲逸。

对这些人而言,李序南是知府衙门同知,即便他们知县在,也要按照上差来接待。

至于仲逸,就更不用说了:他虽为翰林院六品侍读,但知县才是七品,县衙岂能与翰林院相比?

而他此次来县衙,又是奉了朝廷旨意,谁敢怠慢?

莫说给你穿小鞋,到了京城之后,仲逸能为那个州县说句好话,那才是真正的实惠。

“仲大人,李大人,邓知县去了知府衙门,临走之时,特意吩咐下官们:一定要招呼好二位大人,但凡有所差遣,必定全力以赴”。

知县不在,县丞为大,他起身而立,举杯提议:“下官先干为敬,望二位大人在鄙县办差顺利”。

此言一出,一旁的主簿、典史纷纷凑了过来,李序南与仲逸也只得举起酒杯,碰了过去。

看这架势,没个两三坛的量,怕是结束不了。

主屋一侧,罗英、程默也与阿虎四兄弟喝的正欢,桌上酒菜虽算不得精致,但喝酒助兴气氛十足、热闹异常。

“咱们兄弟一起随护二位大人,也算有缘一场,只是不知我随仲大人回到京城后,我们何时才能再见面?”。

酒过五巡,程默已微微有些醉意:“故此,今晚大家务必要喝的尽兴,人各一坛,不许匀给别人半杯”。

不用说,他与罗英曾经合计给阿虎四兄弟酒中下迷药,仲逸不许,他们只能作罢,不过既是喝酒,也要‘好好’的喝,绝不耍赖。

…………

月色中,县衙。

当仲逸与李序南从房中出来时,月光微微、撒向小院,众人一阵寒暄道别,各自回去。

再看看罗英、程默及阿虎四兄弟,早已醉的不省人事,早就呼呼大睡了。

李序南与仲逸也只得回了各自的房间。

身边的随从各自入睡,仲逸却丝毫不用担心,这本就是他所期望的,县衙早已为他们派了守卫,门口左右各自一名衙役。

县衙内的守卫一如往常,相比平日,只是多了一支四人小队的差役来回巡视。虽然仲逸从京城而来,但毕竟只是个六品侍读,无须处处守卫、时时警惕。

很明显,他此次来这里是为了体察民情,若阵容太过强大,反倒违背初衷。

就连目前多出来的守卫,也无非是让县衙看着更加正规一点而已。

如此一来,眼前的这些守卫、衙役,只不过就是摆设。

而在仲逸看来,连个好一点的摆设都算不上。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李序南房间灯光便暗了下来,经不住县衙属官层层劝酒,又一路劳顿,着实架不住倦意上头,早点歇了,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几乎在同时,仲逸房间的灯也熄灭,门外县衙的守卫竟松口气,低声议论闲聊起来。

至于那四名来回巡视的衙役,也无非是走走停停而已,能稍稍偷懒一下,还是可以的。

片刻之后,一个身影窜出后窗,在院外稍稍驻足停留,而后轻轻掠过墙壁,踏上屋脊瓦片,如同家燕觅食归巢,稍稍拂地,却又腾空而起,瞬间消失在月色中。

对院内的那些守卫来说,这一切皆与他们无关。

县衙马厩中倒是有不少良驹,不过,此刻它们早已‘歇息’去了,对仲逸而言,他同样用不着马儿:骑行赶夜路,总归有些不便。

清涧县衙距离临县的三边镇不足百里,三边镇到榆林知府衙门,也是百里之余,勉强可做两地的中间地带。

静谧月色下,一道身影脚抵树梢、轻拂山头,山野沟壑中,飞驰而过,空气不错,广阔天地,正是一展身手之时。

好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了。

…………

“咕咚、咕咚……”。

三边镇、大煤矿,主矿区外一棵大树上,传来几声奇怪的鸟叫声。

这叫声,似乎是才开始学习鸣叫的幼鸟,显得有些不‘专业’。

“这个罗英,到底是学艺不精,跟着这样的师父,也只能学成这样了”。

仲逸再次按照罗英当初教他方法模仿,但终究还是不太满意。好在对于大煤矿的苦力与打手来说,他们才懒得理会这些呢。

多少年了?究竟有多少年?想必在大煤矿,甚至三边镇的人都记不清了:大煤矿,从来不会出事。

这么多年了,这才是常态。

“你们两个,去那个井口,给老子好好盯着,还有你们、你们,四处看看,动动能死啊?”。

听到‘鸟叫’声后,大煤矿二头刘大顺吩咐左右做事,嘴里又是骂骂咧咧,一如往常:“马三爷、彪哥不在,休要想着给老子偷懒,今晚的活儿干不完,谁也不要离开”。

“老子去镇上打壶好酒来,今晚又要熬夜了”。

来到院外,刘大顺跨上马背,向门口守卫吩咐道:“都给老子机灵点,一会就回来”。

“放心您嘞,咱们大煤矿什么时候出过事儿?”。

门口两个守卫向刘大顺打趣道:“大顺哥,回来时,不要忘了给弟兄们也捎点好酒来,馋着呢”。

“就你事儿多,少不了你们的”。

话音未落,一声清脆马鞭声传来,刘大顺直奔三边镇而去。

与此同时,树上那道身影轻轻向前飘去,直追马儿方向。

“仲大人,你可算来了,我还以为这差事没下文了呢”。

路边一座矮山后,刘大顺立刻下马,向仲逸追问道:“此处没有外人,但说无妨,我当初答应过倪大人,一定将此事翻出来,或许倪大人还能无罪释放呢”。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