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镇不住那些个牛鬼蛇神,早就炸锅,被这些人生吞活剥了。
“宝哥是吧?”
方宇对此人倒是说不上厌恶,这家伙至少不像‘刀疤脸’和‘老三’他们几个那般,满脸凶煞,横肉丛生,面容可憎。
方宇自己长得帅,也喜欢长得漂亮的,无论男女——他和一些年轻姑娘一样,也属于‘外貌协会’的。
宝哥留着辫子,很像一名艺术工作者,如果是在外面,在大马路上看到此人,一定会把他当成摄影师、画家、导演一类,再不济也是个写小说的。
穿的破烂一点,邋遢一点,一看就是穷人的那种,那就和笔名为黑灯大虾的死胖子一样,是个扑街的网络作者。
咦?
黑灯大虾是谁?
死胖子是谁?
方宇一怔,他似乎不认识这么一位,可为什么脑海中,却突然会出现这么一个模糊的形象?
他想再仔细回忆时,思绪中却没有捕捉到任何信息,恍如南柯一梦。
方宇摇了摇头,暂时抛开了这些,对宝哥说道:“我不想惹麻烦,也不想跟在座的任何一位作对......我不像和你们这些人打交道,在我眼里,你们就是人渣、败类、渣滓,根本不配和我待在一起,所以,你们最好也别惹我,井水不犯河水!”
方宇的话,听来很狂,但他说的,都是内心里最真实的想法,身为华夏的特种兵,他是这般骄傲,和这些‘社会败类’呆在一处,等于是将一只高贵的天鹅,和一群小麻鸡关在一起。
“老弟,劝你一句......别这么狂!”
宝哥将皮筋松开,重新扎了一下头发,冷冷盯着方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