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人家,再反观我自己,万年棉质T恤加八分长的休闲裤,脚下踩着双看似是黑色实质是白色的运动鞋……我这样的寒碜。顿时脸上讪讪的。女人就是这样,遇见新闯入自己世界的人——工作上的也好,生活上的也罢,总要对比衡量一番。
对比人家……算了,越比越觉得活着没什么意义。
“你还没走呀?”我问。
“恩,在等你。”她浅笑的着开口,全然不管我的尴尬。
“等我?”我微微吃惊地指着自己,“有事吗?”
她微笑着摇摇头,“就是想和你聊聊,哈哈,你应该不认识我吧?我也是K大毕业的。”
“恩,我知道,你刚刚有说是我的师姐嘛,不过你怎么会认识我知道我的名字的?”这个问题确实很惊悚,我当年在L大可是年级小透明啊。
“校草夏言的女朋友,名字在全校都如雷贯耳啊,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她抿嘴,神情看不出来是什么意思。我讪笑着打着哈哈,心情复杂。
原来是这样,看来我还得感谢感谢夏言,让我的知名度一下子提了这么多。
“我前几天听说你把夏言的婚礼给搞砸了?还送了个花圈过去?”她像是无意的提起。我却瞬间身子一僵。
“……恩。”我有些不耐烦的应了句,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这才几天啊,大学学姐居然都知道了。
“真是太棒了!”她突然欢呼一声。
“哈?”俗话都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现在我把人家婚礼都给砸了,她居然还说太棒了……我那专业狗仔的脑子飞速的运转,啊!莫非夏言像八爪鱼一样,除了把腿劈向楚婉婉之外还荼毒其他小姑娘?眼前的就是受害者之一?
“你不知道,我最讨厌劈腿的男人了!”她嘴角翘起,好姐们一样的把胳膊搭上了我的肩膀。
我狗仔的思维被扭曲,哦,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我想太多,人家只是比较有正义感而已。
街道远处的公交突然缓缓驶来,她冲我挥了挥手,“今天先这样,明天上班后咱们再继续聊哦,拜拜~”
夕阳下她的影子被拉长,头发上带着金色的光晕,耀眼的好像偶像剧的女主角。
我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有些兴奋,从上学到现在我身边的朋友就少得可怜,黎微应该算是第一个主动跟我示好的人了。
我会好好珍惜。
这就好比某天我走在路上突然被金条砸到,我一定会认为这金条是菩萨扔给我的,所以珍惜到恨不得搭个板供起来每天三炷香朝南祭拜的程度。
我想,不出意外的话,黎微就是我想那么珍惜的朋友。
周末的时候,我在家里整理。情伤过后,总是要过日子的,我打算为未来做做规划。
这就是现代人的生活,就算再痛,也是要过日子的,哭和哀伤和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感情的薄凉和现实的残酷,任何一样都不能拯救活在当下的人们,我们只有努力,再努力,才能活下去。因为活下去,就不苦了,只会觉得累。
清点了存折信用卡支付宝后发现所有钱加一起竟然是负数时,我默默无语的哀叹了一下自己以往的日子。
原本想自己凑凑再借些钱买个差不多的水货相机去应付几天,哪想我会穷成负数。我坐在沙发上无力的扶额:哎,你说信用卡长得也没爱德华帅,怎么比他还能吸血啊。
主编虽然放话留我观察几天,但也是在相机弄回来的基础上,如果这相机真的活不见“机”死不见尸的话,我被扔出去是迟早的事。没有剩余价值的员工没有存在的理由。这就是现实。
我想最正确的决定就是——我应该用女性的魅力与智慧把相机抢回来。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其实是已经没有退路了,我穷,没有门路,于是……只剩下这风里来雨里去的老命一条。
于是我很勇敢地拨通了那个叫景炎的电话。一边拿着手里的名片一边等电话接通,上面的名字写着:纪景言。
“喂——”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谄媚。
“三万块准备好了?”还没等我出声,那边温润稳重的男声便凉凉的响起。
真心想吐槽,我刚一个喂字他就知道我是谁,其实他是兼职天桥下摆摊算命的吧。
“……到时你就知道了。”我打着马虎眼。
“哦?”他声音缓和了些,我似乎还能从他的发音中听出丝笑意,“那周末晚六点在北景西餐厅碰面吧。”咔嚓一声,不等我回话儿,那头就干净果决的把电话给挂了。
我眨眨眼睛看着被挂断的电话,上流人士果然是上流人士,就算为了要钱而约我们这些下流人士也不会约在太二流的地方。啧啧,北景西餐厅那么高档的地儿,确实是个装斯文败类的好地方。
而我摸着钱包要考虑的就是,这顿饭,我绝对不能请客。
这几天我战战兢兢的在公司上班,于是时间很快就滑到了周末。
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却也繁华。
我坐了几路公交辗转的终于到达纪景言说的西餐厅,仰头看了看那个低调奢华的牌子之后,拉了拉衣服提了提背包带,一脸为革命战斗牺牲也不怕的精神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
不是不紧张的,只是,容不得我退后。
服务生听说我找人,想都没想就将我带到了纪景言桌前。
我穿过前台,绕过好几扇丝绸的屏风,穿过大厅一个仿照黄果树瀑布的小假山,在靠窗的位子看到了我的债主。
年轻俊美的男人坐在昏暗的灯光下,鼻梁上架着副无框眼镜,目光专注认真地游走在手边的文件上。窗外夜色斑斓,霓虹灯闪闪烁烁,他的容颜也变得梦幻迷离。不得不说,这男人底子确实好,他身上穿的这款暗紫色西服,真的很少有人穿好看,结果在他身上却显得特别有格调。加上这周遭的环境,他举手抬足间,帅得那叫一个千古绝唱。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美貌的外观常常会让人忘了内在,这就好像长的丑的人做坏事,人们会说丑人多作怪,长的美的人做坏事,人们却会觉得惋惜,似乎是周围的人带坏了他。
而我也一时怔怔,望着他美好的侧脸,根本忘了他是我仇人这码事。
意识到我的到来,那个美好的宛然一幅画的男人抬起头来,看了看表,又看了看我,微笑的露出小小的梨涡:“乐小姐的时间观念真强,只迟到了25分钟而已。”
的确,这地方坐公交很绕,但要是打车来的话,我能提前半小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