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我一陀金是卓钦的网名,他是“王者之剑”的成员之一,当年虽对时悦经纪人的做法也生气,可毕竟时悦跟他建起来的123乐团是他最喜欢、最喜欢的歌手与乐团,他不愿意就这样离开,他要等,时悦一直不回来,他就一直等下去;像他这种人总会被骂脑残粉,笑话,他又没伤害别人,也没胡乱攻击别人,凭什么说他脑残了,时悦粉最理智、优雅、绅士了。
不过,重头开始吗?当年“十月之月”不也是从一无所有走过来的吗?不过重头再来,谁怕谁。
时悦复出的消息仍未正式公布,可他的官网、官博、主吧都在同一时间置顶“王者归来”四字,这说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噌噌……铿铿……铮铮……”
偌大的舞台上,一名头发略长的男子坐在高脚椅上垂首轻拨着电吉它,发出一道道尖锐的声响。
一名身着酒保服的男人边擦着玻璃杯,边笑道,“还试音呢?从三天前报纸上那人出现后,你这音都试三天了,我看你还不如直接去找他。”
男子停下手,抱着电吉它,紧挽着唇,看向酒保。酒保脸上笑容一僵,连忙摆手,“开玩笑,玩笑。”
男子闻言,再次垂下头试音,尖锐声再次响起,酒保欲哭无泪,虽然这个人被喻为新古典王 扬威·马尔莫斯汀 的接班人,一个把摇滚乐弹到带古曲韵味的电吉它手,可也不代表酒保能忍受他现在的噪音。
而这个心情已经阴沉三天的家伙就是曾经的驻吧歌手,二十岁成为123乐团的电吉它手,现在在自己酒吧里玩着音乐,第五七。
“……传说在北极,有一种光芒,见到便能忘掉一切伤痛……”
一道清亮的声音伴随着电钢琴音乐声在地下人行隧道响起,转眼望过去,是一位穿着黑T恤、破烂牛仔裤的男子。男子头戴一顶宽大的盆帽遮住半个脑袋,再配上一副墨镜,简直让人怀疑他能不能看清键盘。
男子从声音跟外形上看,还很年经,不过二十三四岁,唱着当年123乐团的流行歌曲《光芒》,男子声音虽不错,可却五音不全,着实让人惊讶。
“噗,这首歌不就是一个叫时悦的歌手跟他个叫什么1234567的乐团唱的,这几天天天刷头条,烦都烦死,一个过气歌手也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才能买下那些头条。”
一道声音在音乐中冒出来,接着另一道声音响起,“人家是歌神嘛,虽然他的歌很垃圾。”
“……哈哈……哈哈……”
肆意的嘲笑回响在隧道里,音乐卒然停下,男子从电钢琴内走出来,来到俩名仍在大笑的男人跟前,用手压压头顶上的盆帽,微偏过头,说道,“把刚才的话收回去。”
俩名男人先是一愣,再次爆笑出声,“哟哟,看来是时悦脑残粉啊!老子就说怎么着,垃圾音乐,垃圾音乐……”
“……啊……”
惨叫声响起,男子猝不及防出手,一脚把男人踢出去,一米七五的个子,爆发力惊人。
左师零,曾经游走在大街小巷里的混混,十八岁成为123乐团的键盘手,现在是一名流浪音乐人。
“总裁,最新消息,时悦已经签约永乐。”
身着职业装的女子站在办公室前,等着她上司进一步的指示。
站在落地窗前的男人长相俊美,修长的身躯裹在白色西服下,淡淡的神色衬得人越发清冷,“让发行部暂停发表时悦的消息,盯紧时悦,看他下一步行动。”
“是的,总裁。”女子应完后,转身离开。
男人落座于皮椅上,闭上眼,嘴角勾起一抹冷笑,喃喃道,“抛弃他人的人,不可原谅。”
伊慎之,曾经被赶出家门的伊家少爷,二十岁成为123乐团的贝斯手,现在是123娱乐杂志社总裁。
“……等等我,别关门,我急啊……”
人未到,声音先行,在电梯即将合上时,一双嫩白的手伸向即将合上的电梯缝隙中,犹如大力士般直接把电梯门掰开,瞬间便窜进去。
轻拍着胸口,女子直喘气,刚才跑的太急,难受了。
电梯内,男人的手仍按在电梯开门键上,怒气冲冲对着女子说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做很危险?”
女子抬起头,眼睛瞬间瞪大,仅一秒时间,便闪到电梯角落里,用颤抖的手指指着男子结巴道,“董,董事长。”
林子语,曾经是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高中生,十六岁便成为123乐团的鼓手,顺任团宠职务,现在是长风娱乐公司一名废材跑龙套。
帝都酒店
时辰穿着一件黑色T恤加背带牛仔短裤,戴着一顶棒球帽,脚踏运动鞋,小手拉着爸爸的衣角,边走边问道,“爸爸,我们去哪?”
时悦戴着大墨镜,背着一个大包,左手拉着皮箱,右手提着奶粉、奶瓶,回道,“去米乐姑妈的家。”
小脑袋晃了晃,奶声奶气道,“跟米乐姑妈住一起吗?”
来到门口,叫的出租司机已到,边把行李往车上搬,时悦边回道,“不,我跟小辰一起住。”
似懂非懂,时辰被爸爸抱上车,坐在爸爸腿上,时辰拉着爸爸的头发丝小眼眨呀眨睡过去。
一路上,司机大叔不断偷瞄着后面的人,最终还是忍不住了,问道,“小伙子,怎的这么面熟?”
正拍着儿子的背,想让他睡好点的时悦抬起头,对司机大叔一笑,回道,“大叔,大家都这么说,您看我像不像这几天出现在新闻上的那个明星?”
大叔叔往后视频镜瞄两眼,一拍方向盘,“哎呀,就是他。”
“嗬,大叔,不瞒您说,我就是他。”
大叔叔看看挂着奶瓶,抱着儿子的时悦摇摇头,“虽然报纸上说他也有个儿子,可没说还在吃奶呢!而且你跟他气质也不太像,他比你年轻多了。”
报纸上说的可是个大明星,哪会像他穿的这么寒碜,这衣服一看就知道在市场买的T恤,休闲裤,三十五块钱大把的。
时悦简直想吐血,报纸上登的是他二十岁时的照片,能不年轻吗?真是人走茶凉,老头子说的好啊!
不成,他得赶紧再红起来,否则老头子的棺材板都快压不住了,来帝都前晚,他还梦见老头子了,说他再这样沉寂下去,就天天到梦里找他。
时悦虽然也挺想老头子的,可他受不住在梦中天天被老头子拿着二胡追杀啊!
小辰小脸一板,大声反驳道,“是狗狗。”
接到霍煊疑惑的目光,时悦解释说道,“那只狼……”
“哼!”
重重的哼声响起,时悦无奈改口,“那只狗是小辰在山上捡到的,当时伤的遍体鳞伤,捡回来治好后,我也不认识,就告诉他那是只狗,然后小辰就一直认为他是只狗。”
说起这事时悦就郁闷,他一直以为是只狼狗,可当别人告诉他这是只狼时,那只狼不但跟小辰有了感情,还学会狗叫。当时时悦怕狼伤到小辰,几次跟他解释想把狼送走,可小孩拍拍狼的脑袋,几道汪汪声冲天而响,然后小辰无奈的目光就过来了,道,“爸爸,我知道你不懂。”
小辰拉着霍煊的手说道,“叔叔,狗狗可厉害,会打坏人,小辰想狗狗。”
孩童清澈的目光带着信赖,霍煊心一动,把他抱到腿上坐着,沉吟片刻说道,“养狼不难,但性情如何?”
帝都也有人养狼,不过都是在别墅区养,放在后院,地方宽;但这里是高级住宅区,如果要溜狼,只能在小区,若然狼性情凶恶,不服教,到时伤到人麻烦的会是时悦。
时悦把这半年来跟狼相处的情景想一遍,暗暗咬牙,那只狼倒是不凶,就是没把他时悦放在眼里,每次时悦叫他,送给时悦的都是淡淡的一撇,但如果是小辰,乖的不像话,小辰就经常骑在他身上游村,“没伤过人,听小辰的话,让它往左决不往右。”
“狗狗可乖了,叔叔。”小辰拉着霍煊的衣袖晃晃,当初离开村庄时,小辰就不舍得,狗狗也拉着不让他走,不过爸爸说安顿下来就接狗狗上来,一人一狗才恋恋不舍分开。
时悦看的眼热,儿子,你不该是求你爸接那只狼上来的吗?为什么跟霍煊撒娇?
“咳咳!”时悦轻咳两声,待两人目光放到这边来,时悦才开口道,“既然能养,爸爸就带你去接它上来吧!”
小辰眼一亮,从霍煊腿上跳下来,小飞箭似的飞向他爸,抱着他爸的脖子,“谢谢爸爸。”
时悦笑眯眼,被儿子信赖太幸福有木有?深陷在红泡泡旋涡里的时悦还来不及爬起来,小辰接下来的话让时悦瞬间石化。
“叔叔,我能带狗狗去那个很大很大的房子玩吗?”
时悦打个寒噤,儿子,你动机不纯啊!你真的只是去玩玩?
霍煊应的也毫不犹豫,“当然。”
时悦愕然,也不知道霍煊看没看出小辰的意图,就这样答应了,将来真有问题,就找霍煊去,反正是他答应让小辰带狼去玩的,时悦非常没责任心想到。
虽答应儿子要把那只狗接上来,可目前时悦的行程并不允许他离开帝都;次日七点刚到,米乐的电话就过来,掩不住的兴奋让时悦也露出笑容,二十四小时,试听点击排名第五,今天发行,目前下载量已经过五位数,排行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