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凤亭不是说,狼群已经被赶到另一座山头上去了吗?
他怎么会把她带到狼的地盘!
心脏紧缩,肾上腺激素上升,唐倾不可置信的看着那条在残阳下看起来十分健壮的野狼,它看起来有近一米高,比一般的狗要来的大得多,明显是正值壮年,毛发油量,从唇缝里透出来的犬齿,在阳光下闪烁着森冷的光。
狼是群居动物,一般这里有一条就说明周围还有好几条。
唐倾吓得几乎连呼吸都停住了,她并不是没有听说过唐门的人在外面露宿遇到狼群的惨状,野生狼群格外狡猾,分工合作,迅猛的动作是人类不能比拟的,就算拿着手枪在黑暗中也很难打到它,常人在外面遇到狼群就只能直接等死。
那匹狼也看到了她,灰色的眼睛看了她一眼,然后像是完全不把她当一回事一般,慢慢走过来嗅了嗅他们中午吃完丢在那儿还没有扔的兔子骨头,然后低下头吃掉了。
唐倾这时候才发现,这匹狼后腿有点颠簸,应该是带了伤。
她咽了一口口水,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祈祷对方吃完兔子骨头就离开,一般野外的狼是不会主动对人类发动攻击的,除非是极端的环境之下,比如寒冬捕不到食物,或者是人类主动挑衅。
现在还是秋天,就连萧凤亭都能扛着猎枪出去狩猎到野兔,作为野生动物,不可能吃不饱吧……
不能躲回帐篷里去,等下倘若发动了攻击,她躲在里面简直就是瓮中捉鳖,但是,在外面……她又能躲到哪里去?别说是现在,就算是以前她双脚完好,两条腿的又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的?
那匹狼慢慢吃完了那堆兔骨,然后似乎是意犹未尽的一般,抬起头用那双灰色的眼睛盯住了她,在那双眼睛里面,唐倾看到了它对食物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