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国。
王金已经不与三个家伙玩捉迷藏了,因为王金明确表示不会支持袁绍。三个家伙很生气,尤其陈登毛都炸了。
指着王金的鼻子说了许多话,王金就是无动于衷。
而军队支持王金,所以不管是陈登,袁涣,王修想怎么做,也没有任何力量,三个人大眼瞪小眼,光生闷气,没有任何鸟用。
八月二十九。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挺适合出门溜达溜达的。王金便带着自己的超级大保镖,娃娃脸的大男孩赵云出门溜达溜达。
只有两个人。不过王金在丰国内是很出名的,基本上是上至七十岁,下至五六岁,都认识王金。
毕竟王金在丰国境内干了许许多多的有利于百姓的事情,又常常乘车出行。不少百姓家中还有王金的画像供奉。
出门若是不打扮一下,肯定是要被围观的。于是王金学着当初的王修,身上穿了一件非常朴素的衣服,头上戴了一个大大的斗笠遮掩了大半的容颜出门。
大男孩的知名度不高,所以不用另外做打扮。不过大男孩有点不太乐意配着不找边际的丰侯出门。
他在洛阳城内呆了几个月,而这几个月娇妻明德翁主则是被王金安排来了丰国,换句话说夫妻二人已经几个月没见了。
大男孩毕竟是大男孩,惦念着家中娇妻呢。他想好好与娇妻聚聚,却被王金拉出来,自然是闷闷不乐。
不过大男孩毕竟是水平很高的人,他虽然闷闷不乐,但却尽忠职守。瞪大了眼睛观看四周,一旦有人要伤害王金,大男孩第一个会冲上去暴奏一顿。
有这么个大保镖,自己又做了一定的装扮,所以王金逛街十分随意,轻松。
丰城,经过王金的治理。这座城池不说是弘农郡内最繁华的城池,但绝对是最和谐的城池。
城内没有强势的豪强,欺男霸女的流氓,没有杀人亡命的游侠。百姓们做生意的做生意,赶集的赶集,做工的做工。
一切都是井井有条,十分的和谐。
王金贪梨吃,看到市集上有人卖梨,便买了一斤。这时代的梨真的好,又大又甜,最主要还是纯天然的绿色食品。
王金用袖子擦了擦,便放在口中咬了一口,顿时果汁流淌出来,王金幸福的眯起了眼睛,大口大口的吃着,很快一颗梨下肚,成了果壳。
王金忽然想起了赵云,便抬头看了一下大男孩。见大男孩左顾右盼,十足的保镖模样。又想想这小子想念家中娇妻,实在也是对不住他。
便取出了一个梨递给赵云,笑道:“子龙啊,别生气了。吃个梨吧。”
“谢丰侯。”赵云不太爽,说话硬邦邦的,不过没客气,拿了梨便咬了一口,三两下也就解决了。
随即两个人便在这丰城内随意的逛了起来,走走看看,一路上没有见到任何不平事,只有和谐,幸福的气息。
王金望着这一切,心里边充满了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