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闫卿之身上有一种极为温和且纯真的气息,这种气息出现在他的身上有些违和,看上去却又十分自然。
好像这才是他原本的面目,他的阴狠、不择手段、自私自利、假意示弱,都只是他无数假面中的一面而已。
如今的他,踏进孤墨的地界后,如同一头扑进母亲怀抱的婴儿,只剩下满心的依恋。
车厢内暖意融融的香气透过大开的帘幔飘出窗外,浓白的雾气与纷扬的雪花融在一起,闫卿之那张温和浅笑的脸也变得有些模糊。
“孤墨,孤墨……”闫卿之口中低语。
他这短暂的一生,生于孤墨,便也当卒于孤墨。
这里有他的根,他如浮萍随风漂逐,却也该落叶归根。
在这里,他得到了极为珍重的生命,也是在这里,他受尽了屈辱,沦为权贵的玩物……不,那些人算不得权贵,只能是猪狗不如的畜生!
也是在这里,他遇到了他以为的救星,恩人。
而那个人也确实做到了让他手刃仇敌。可这些远远不够,他亲手杀了的那些人,不过是让他受尽屈辱的畜生,真正让闫家灭门的仇人,仍在逍遥法外。
他以为的恩人,并没有做到当初所承诺的这一点。
那么,他是不是也可以失诺与他?
一来、一往,恩怨便就此勾销吧!
这一次,金陵,他便不去了……那里不是归处。
飘扬的飞雪,疾走的行人,让他不禁响起幼年的那一年除夕。
那天……
是年二十九,贩夫走卒也好、世家贵族也罢,人人面上都带着显而易见的欢喜行走于闹市街头。
他坐在年轻父亲的肩头,手里拿着糖果,红彤彤的酸果包裹着一层褐色的糖浆……眉眼明媚的母亲与父亲低语不断,身后是男男女女的家仆,肩扛手提好不热闹……
只那样的光景到最后都变成了一片血红,滚烫的鲜血喷溅,到最后凝成一汪暗色溪流。
殷红的血色,上百人的性命,到最后便也融成一处,分不出所属何人。
究竟是门扉上的桃符颜色鲜艳,还是那些喷溅的鲜血更为刺目,他已经记不清。
只那以后,他便极为厌恶那红色。
孤墨,他爱这里,也恨这里,甚至是这片土地上生活着的每一个人,他都极为憎恨。
他恨不得让他们为自己陪葬,为闫家满门陪葬!
这样一来,落在闫家门楣上的阴暗,烙在他身上的屈辱,便都会倾覆掩埋在这片沉土之下,再无人能窥探一二。
可这样又能如何?闫家不会就此沉冤昭雪,而他亦变不回那个不谙世事清白的富家子。
被沾染上的污秽,便如浸了墨的宣纸。
脏了就是脏了,从身到心。
西沉的太阳映红了小半边天,连远方的薄云都被洒照出一片或赤金或淡粉的颜色,闫卿之的脸上不可避免的也落下些许暖色。
那苍白脸上浅淡的笑,似是点亮了这初冬风雪傍晚的一盏灯,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些许。
只那一身的寒凉,又让人恨不能退避三舍。
“公子,再过片刻便可进城,明日即动身返回金陵如何?”赶车的侍卫突然出声。
一手搭在窗外接着雪花的闫卿之闻言手臂微僵,旋即又恢复如初,且面色更为和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