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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友(2 / 2)

杜宇霄笑着拱了拱手,昨晚挂断电话后不久,就有人给他送来了支票。今天上午,他亲自到银行重新开了一张卡,再转入自己的账户,确保这笔收入绝对安全。

“哪里,是你能者多劳罢了。听说,杜先生最近在和猎头接触,这是要打算另谋高就吗?”

宠天戈话题一拐,说完,他又漫不经心似的瞥了一眼身边的夜婴宁。

杜宇霄是她父亲公司里的高级财务总监,也算是这些年来的心腹之一,但是御润毕竟庙小养不住大佛,他最近的举动,显然是表明自己有强烈的跳槽意愿。

“这……这不过是偶尔和一些圈中的朋友见面,喝喝下午茶而已。”

很清楚夜婴宁是御润的千金大小姐,自己跳槽的事情还是未知数,杜宇霄自然不会蠢到先把老板的女儿给当面得罪。

“工作久了,想要换换环境很正常,毕竟杜先生不是中海本地人,出来打拼这些年,想要回家发展也是人之常情。”

宠天戈微微颔首,不急不缓地开口说道。

离开中海当然不是杜宇霄的本意,只是他眼看着夜家那边无力回天,林行远在皓运的地位愈发巩固,而他一向是以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形象出现在夜澜安的面前,现在亦不敢贸然出口,免得将已经就快要上钩了的肥鱼儿给吓跑。

杜宇霄是香港生人,十几岁到国外留学,学成后先是在香港的证券所工作,后同友人一道到内地发展,进入御润。可以说,他是整个公司中学历最高、从业资格最丰富的中高层,也是被夜昀寄予厚望的下属之一。

原本,他对自己目前的状况还很满足,但是一切的平静,都在一次机缘巧合地得知夜澜安的身份后,轻易地被打破了。

尤其是,近年来,皓运集团发展得一路顺风顺水,企业规模不是一个小小的御润能够相比的。

杜宇霄自觉相貌堂堂,仪表非凡,谈吐也是讨女人们喜欢的那一种,所以,他趁机一再地主动接近刚回国不久的夜澜安。而后者虽然深爱着林行远,但在面对优秀异性的穷追不舍时,也很难做到毫不动心。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是等夜澜安生下孩子后,自己就能名正言顺地成为夜家的东床快婿,正式进入皓运集团。

但千算万算,他没有想到,夜澜安会疯狂到坠楼,以此将二人珠胎暗结这件事画上休止符。

也正是这件事,令杜宇霄将对她已然产生的一丝感情消弭得点滴不剩。

他绝对不承认自己比不上林行远,不,只要给他一个机会,他一定比现在的他强过百倍,千倍!

“是啊,我父母年纪都大了,我想回港照顾家人。”

听了宠天戈的话,杜宇霄讪笑,顺着他的话,连忙给自己找着台阶下。

“子欲养而亲不在确实是人生的憾事。但是男人嘛,事业还是最重要的,有的时候,不是没能力,只是没机会而已。”

宠天戈站起来,走到杜宇霄面前,浅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刚好,前几天我收了一瓶好酒,你有口福了。你先坐,我去取。”

说完,他走出办公室。

杜宇霄依言在沙发上坐下来,环顾四周,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天宠集团,自然也如当初的夜婴宁一样,被集团内部装潢的大气典雅所震慑住,感到吃惊。

而站在桌边的夜婴宁,也正在悄无声息地打量着他。

果然,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商场上也好,生活中也好,只有永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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