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历史小说>带着工厂到大明> 关于更新和女主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关于更新和女主(1 / 1)

说两件事,第一件,春节事多,更新艰难,对等更的书友说声对不起,稳定更新要到初五以后了,每天两更还是三更待定,也会定下固定的更新时间,到时会在章节里说的。

第二件事,关于女主的年龄问题,看到本章说和评论,作者挺纠结的,先上几段资料。

资料一,越王勾践曾颁布法令,‘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男子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PS:男子二十,女子十七,不结婚父母就有罪。

资料二,南北朝时期,国家法令规定,‘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PS:女子十五不嫁人,家人就坐牢。

资料三,汉惠帝刘盈颁布的政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PS:刘邦制定汉朝人头税标准,每人一年一算,一百二十钱为一算,也就是女孩十五岁不嫁人就征收五倍的重税,当时一石(120斤)粮食一百钱,亩产也就一二百斤,也就是女子过了十五不嫁人就要多交三四亩地的所有收成。

资料四,唐太宗时曾下旨,‘刺史、县令以下官人,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

PS:要是本地的结婚及时,单身的数量少,人口增加的快,优先升官,反过来就降职撤职。

资料五,唐太宗颁布的《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中有写,‘男子二十以上,女子十五以上未嫁娶的,由州县地方官员负责以礼聘娶,因贫穷无力婚娶的,由邻里亲近的富有之家资助成家。’

PS:这个真心好啊,男子二十以上,女子十五以上没嫁娶的,由地方官说媒也要结婚,穷点的,本村的有钱人出钱资助帮着结婚。

写上本书的时候,有人说作者算什么东西,也配贬汉武帝,还把唐太宗拔的太高,作者还没看过这些资料,如果看过,应该再次拔高才对,人家老李对单身狗真心好啊。

资料六,洪武元年法令,‘禁止庶人百姓指腹、割衫襟为亲.凡庶人娶妇,男子年在十六岁,女子年在十四岁,可听任婚娶。’

PS:男子十六,女子十四,在明朝可以结婚?这不是作者眼花吧?

本身,作者把第一女主的年龄设定在十四岁,也是有理有据吧,今天在本章说看到,十四岁在起点要四零四,嗯,十四岁的年龄是主角猜的,女主及其父母都没说过,以后会改成十六岁,作者是倾向于十四岁的,改女主年龄也是无奈之举,当然,你们当成十四,作者也没办法。

本书就是全处全收。

其他的顶多额外收个陈圆圆,这个要根据剧情需要,还待定。

写书不易,纠结于女主年龄的,请手下留情。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