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别的,她又不敢想。
冲动褪去,狂/乱平息,她又是那么不自信,不确定,甚至不知道发生的是真的还是在做梦?
这么多年,被他伤的,她变得不敢多想,不敢奢望。怕那种一脚踩下去是空的噩梦反复重演。
盛世的这个前女同事,池夕尴尬的到现在都叫不上来人家的名字。
两年前的池夕,人缘极差。
婚礼上再见,是女同事先打了招呼。
聊了会儿天,女同事害羞地笑说:“池夕,两年不见,你变漂亮了很多,人也不一样了。”
她就开玩笑,“我以前是不是特讨人厌?”
女同事腼腆地摇摇头。
是个很和善的女孩子。
池夕跟着人进了小屋,望着女同事的背影如此感慨。
“呵呵,不好意思,地方太小了是不是?”
“很好了,我现在穷的连这三分之一大的单间宾馆都住不起。”
女同事脱下外套去厨房烧水,“对了,回国后有什么打算啊?回来公司吗?”
池夕找手机想给顾爽爽发条短信报行踪,“着急找一份工作,但是盛世还是不回去了,两年前那个到处的罪人的小太妹,我不尴尬,老同事们也尴尬。”
“哈哈,小夕,感觉你这两年真的变了很多。从前你根本不说话的,冷脸程度比沈总还夸张。”
池夕淡定一笑,女同事换了身衣服,拿着钱包。
“要出门买东西?”
“招待客人,冰箱里的剩菜可不行,你别去了,就在楼下。”
池夕低头瞧,身上换下的吊带和短裤也不适合出门:“那我煲个饭前汤。”
南北方饮食差异大,女同事倒也看出来她身形娇小,是南方人,普通话标准,但没有A市这边字正腔圆,煲汤应该是广东那边的习惯。
这顿晚饭,汤是池夕一个人喝的。
味道太淡,女同事出于客气盛了一碗,但实在不太能喝。
这道汤算起来是池夕的拿手绝活。
原因无他,那个人爱喝。
十五岁开始为他学习厨艺吧,初二三的年纪,不好好读书,想的都是当贤惠家庭主妇,老早就开始做准备。
多傻。
后来第一次给他煲这道汤,那天便是表白,她说话向来直接。
惹得他一脸铁青,他的反应让她骄纵的脾气顿来,两人大吵,他冷冰冰的当即掀翻了桌子。
后来,她再不碰厨具了。
时隔这么多年不做饭,手也不会生,这汤她煲得依旧很好。
赖在别人家里,表现当然要好点,饭后她抢着洗完清洁,弄得女同事反而不好意思了。
从婚礼山庄出来的,仓促极了,笔记本也没带。
晚上她下楼,找了个网吧,把邮箱里存好的简历完善了一下,广撒网式的发出去。
英国进修的这个专业,还是比较好找工作的。
她躲在女同事家里,看嘴唇的情况,估计要借住三天,这三天什么也不干,就等招聘电话。
但是第二天,不方便的事情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