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于哲他现在这个样子,和那张合影里的他差得不太多。
白净的面庞,少了后世那层层爬上的褐斑,整个人看上去清爽多了,加上那份与生俱来的俊逸,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此外,那斯文的气质,很是符合一代“白鲨帮军师”的形象。而黑亮的眼珠里时不时闪现的精光,也在告诉其他人,这个人可完全不像是他那斯文面庞带给人的平和无害。
所谓“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种肚里有乾坤的智慧型书生,最是难以对付,也最让人心生向往。
所以后来他纵使被断了一手一脚成为了废人,但还是被孟振印给请了过去,成为了座上宾。
这种人呐,了不得的呦!
这么想着,周水瑶就表现得颇为稀罕地绕着于哲转了好几圈,也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圈。
这番打量,让于哲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这真的不是让人难以捉摸的小公主了,这简直就是招惹不起的小姑奶奶了好吗?正主儿、你的男人就在旁边站着,你这么认真地看着我是个什么意思。
他真的不想再和大哥再一起关小黑屋啊!
“你看什么呢?”
他小心翼翼地问,不得不出声打断了她。
周水瑶就止了步,笑眯眯地夸了夸他。
“没看什么,就是觉得你挺帅!”
于哲忍不住嘴角抽了抽,用眼角余光偷偷打量了一下自家大哥,眼见着自家大哥的面色与刚才相比要黑了一分,这心里就直叫屈。
小姑奶奶哎,简直是怕了你了,怎么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其实,我没有大哥帅,真的!”
他发誓,他说这话绝对是真诚的,可周水瑶却像是听了个大笑话似的,哈哈大笑,完全一副乐不可支的模样。
他差点给跪了,忍不住拿求救的目光去看自家大哥。
见自家大哥也正盯着那位不知道该称呼她为“傻妞”,还是“小姑奶奶”的小女人看,面色冷峻,他也不知道自己这心里该是松一口气,还是该提起一分心。
莫名地,他对周水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好感,不是男女之情,就是觉得这小丫头莫名顺眼。所以这个丫头虽然很“坑”他,但他还是不希望她把自己给坑了的。
其他两人,也是拿眼看周水瑶,想看看她这大笑过后,到底是怎么收场。
周水瑶半点都没察觉到气氛有什么不对劲,她只是想起了以前的旧事。
记得她和于哲混熟了之后,一次插科打诨,于哲笑称自己是出了名的“道上美男子”。她就说他瞎吹牛,他再美,能美得过叶绝。于哲那时候是一切都无所谓、生冷不忌的状态,很是认真地强调,他当年就是道上第一美男子,论起美貌,无人能敌。而大哥,那是帅,论起美,还是差他一截!
却是半点都不以自己被评“美”而恼,区别于很多在道上混很忌讳被人说“美”,因而很容易让人觉得娘、觉得弱的人,所以那份大言不惭让她忍不住就大笑,但大笑过后,却又忍不住羡慕他的那份洒脱不羁!
这应该是人到一定程度的看透吧,所以坦然、超我!
但可惜,是人就总有坎,总有看不开的地方,所以纵然某些方面看得开,很洒脱,但某些方面却早已经钻入了死胡同,无法走出来。
叶绝等人的死,就是那坎、那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