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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清俊(1 / 2)

“小官人,小的还真的以为你想潜入曾家,行窃玉偷香之事呢!”

来财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人,忍不住对张正书这么说道。

殊不知,他们对面刚刚走来两个小娘子,见来财如此话语,啐了一句:“登徒子!”然后加快脚步离去了,生怕他们追上去一样。

张正书无奈地看着自己的书童,简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他拿出折扇,敲了一下来财的脑袋,也不管来财喊疼。“你这憨货,就算我要偷香窃玉,也得学个飞檐走壁之术吧?而且,再怎么样也不会带上你这个累赘!”

来财闭着一只眼睛,双手捂着脑袋,说道:“小官人,小的怎么累赘了,小的还能在外面望风呢!”

“……”

张正书一阵无语,有着活宝,他能气得乐开怀。你以为他在调侃你,偏生来财说得理所当然的模样,好似从心底就认定是这样的。

“你从哪里听说的?”

“博君人都这般说的啊?”来财兴致勃勃地说道,“书上也说了,书生与小娘子幽会,他的书童便在外面望风,一旦有人来了,就故意拦住,大声说话,好让他们有时间躲起来……”

张正书明白了,又是说书人惹的祸。那都是些YY大家闺秀,YY到脑袋秀逗了的秀才编排出来的故事。穿越了宋朝之后的张正书才知道,所谓的“大家闺秀”,是绝不会嫁入寻常人家的。甚至早在及笄之前,就约好婚事了。大抵上,都是门当户对的人家。所以,即便是张正书想娶大家闺秀,那也是不可能的事。除非,他能“鱼跃龙门”,不管是什么途径,成了一个实权官员之后,才有可能娶到一个大家闺秀。没错,就是有可能,因为大家闺秀还可能瞧不上你,如果你长得不俊俏的话。

更好玩的是,宋朝之所以想生男孩,而不想生女孩,就是因为女孩太难嫁了。因为,给女儿置办嫁妆的钱,远高于彩礼钱。为了给女儿凑嫁妆钱,许多平头百姓甚至要从女儿出生,就要开始积攒嫁妆。如果到可以结婚的时候都凑不够,那就要卖地筹钱了。甚至很多普通家庭的女儿,干脆一辈子不嫁人了。

大文豪苏辙嫁女的时候,给女儿置办了九千四百贯的嫁妆,还典卖掉了家中的一块良田。这事还被苏辙记了下来,感慨说嫁一次女儿差点把自己弄得倾家荡产。不过,这么厚的嫁妆是有道理的,因为女儿嫁过去就不会受委屈了。而且离婚的时候,这嫁妆因为有底,所以这嫁妆男方一个钱都别想拿。

当然了,曾家是不愁嫁妆的,那些大家闺秀也不愁嫁妆的。

所以那些穷酸秀才就白天做梦,想娶一个美娇娘,然后就发家致富了。

这样的好事,别说穷酸秀才们想,哪个男人不想?

可是,张正书想跟他们说,基本不可能。

“好在曾家不是官绅之家啊!”

张正书叹了口气,其实他也看出来了,那曾家小娘子是很有想法的女子,可惜生错的时代。若是她生在后世,绝对是一个女强人,要不就是一个女文青,才貌双全的那种女子。张正书敢说,在北宋,能理解曾家小娘子的人不多,他应该算一个。

“难道这缘分真的是天注定的?”

张正书也有点懵了,一时间好像庄周梦蝶一样,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活在梦里。

“小官人,小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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