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饿了,不如吃完饭再说吧。”我避开他的支票道,自己端了一碗粥稀里哗啦地吃了起来。连早饭都没吃就跑来了,我都快饿成了狗。
代宁泽看了我一阵,终是坐了下来,起先只是浅尝了一口粥。片刻,也吃了起来。不过,他的吃相比我的优雅多了,明显不在一个层次。
如果硬要把我们的吃相做个比喻,那么他是王子我就是饿死鬼投胎的乞丐。这就是贵族和平民的差距,难怪他不愿意接受我做他女朋友。
吃完饭,我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先把两人的碗洗掉,然后把他脱下来的衣服也给洗了晾上,把干了的衣服收起来分门别类放进衣柜里,把地板拖干净。代宁泽也不阻止我,由着我折腾。
等到再也想不出还能做些什么,我终于停了手,巴巴地走到他面前,蹲下去哈巴狗般抱住他的膝,“我知道自己配不上你,但拥有我后你就等于同时拥有了医生、保姆、清洁工还有公关小姐,不亏的。爱上一个人不容易,求你成全我的这一番痴情,让我做你的女朋友好不好?”我不停地晃着他的膝盖,想的却是自己无辜受到的那些污辱,眼眶登时红了起来。
他大概以为我要哭,竟破天荒地点了头,“不用哭了,我给你一次机会。”
啊?我出现幻听了吗?
“真的?”两只手胡乱抓着不知道该放哪里才好,我急急确认。
他立起身,“以后每天过来帮我收拾房子。”说完,进了房。
或许成功得太突然,我怎么都没有真实的感觉,有脑子里翻腾着无数个为什么。为什么我死皮赖脸做了那么多他都没有动心,却在看到我哭的时候同意了我的要求?
这个答案我没敢去问他。
从那天起,我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进出代宁泽的家了。每天下午,我都会准时去他家里帮他洗衣打扫卫生,走的时候给他做好饭。代宁泽大多数时候都不在家,我们极少碰面,而我也找了一份晚上的工作,不能等他那么晚。
虽然说是情侣,但我们俩却是平行线,从不相交。
不过,每天我都会给他留言,不想他怀疑既而知道我跟他交往的目的只是为了打击人渣,于是卖力地用文这字表达自己有多爱他,甜言蜜语写得我自己都要相信了。
其实真想见面的话,还是有时间的,只是我不太敢面对他。心里藏着肮脏的念头,我怕他看透,更怕他知道后难受。有时我也想就此放弃,却每每在想起方家人和代娇娇对我的那些污辱,便会寝食难安怒火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