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笔趣阁>言情小说>江山志远:杨志远飙升记> 第三十二章:热泪盈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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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热泪盈眶(3)(1 / 2)

确定女兵就是刘梅梅,并得知她来自江中县之后,杨志远指示方炜旻全力协查,江中公安部门的通力协查。最后终于查清刘梅梅为江中新兴乡刘村人。相关资料汇总,刘梅梅有一个哥哥,叫刘守珏,后来去了台湾,现已去世,没有留下后人。她姐姐与刘梅梅同赴抗日前线,下落不明。现在刘村年长者回忆,他们虽然已记不清刘家姐妹的面貌,但是却知道刘家有二个女孩子当年出去抗日后就没回来。他们还说,刘家当时是这一带很有钱的大地主,要不然也不会把两个女儿都送到会通去读书。

至于刘梅梅父母的坟墓,因为历史原因,已是不知所踪,找不到了。

民政局长向杨志远汇报所知道的情况,随即问:“杨书记,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自然将先烈遗骸与其父母安葬在一处之事,现在其父母的坟墓已经找不到了,又没有直系亲属,自然就有些棘手,不好处理。

杨志远稍一沉思,随即指示市民政局长:该政府做的事情就得由政府来做,刘梅梅先烈是抗击倭寇而牺牲的,按政策可以将烈士的遗骸安葬在会通市烈士陵园,有那么多会通的先烈和刘梅梅烈士相伴,我想她肯定不会再感到寂寞。有我们的后人去敬仰,我想她应该也会感到欣慰。

杨志远还着重指出,民政部门有必要成立一个机构,专门负责收集像刘梅梅先烈这种零星牺牲在各地的会通籍先烈资料,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来僻远山头,都在大兴土木,平坟平山,我们不能让我们的先烈牺牲了,现在连坟都被平掉,灵魂无处安身。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但该铭记的历史,我们作为后人不能忘记。杨志远说我看到有报道,某地进行开发,竟然将一处抗战烈士的乱坟推掉,烈士的遗骸随处可见。这个县的书记县长应该庆幸自己没有在会通,要不然,我杨志远会让他们死得很难看,这不是无知,而是无耻!中国之大,难道就没有一个可供烈士安息的地方。你为了自身的利益,竟然就敢去打扰先烈的亡灵!真要是逼不得已,即便他们是国军将士,也应该好好移灵不是,岂能将先烈的遗骸随便遗弃,寒心至极,党性何在!人性何在!古人尚且知道平人祖坟,罪不可赦,但看看现在那些人做的事情,禽兽不如。

杨志远说:“除了会通籍的先烈,其他非会通籍贯像刘梅梅烈士这种情况的先烈,我们会通都无条件接收先烈遗骸,给先烈的灵魂一个安身之地,这不是累赘,而是财富,比金钱更可贵。”

经过各方的精心准备,刘梅梅烈士的遗骸于清明节这一天回到会通,会通市委在烈士陵园举行了隆重的迎灵仪式。这一天的会通,可以说是万人空巷。

会通市委市政府委派常务副市长刘鑫平和宣传部部长带队,专程前往徐州迎接刘梅梅先烈的遗骸回家。

杨志远这天一早,就来到榆江机场,亲自迎接先烈的遗骸回家。

九点。从徐州观音机场飞来榆江的航班准点到达。杨志远登机,和刘鑫平、部长、吴彪一起,四位常委亲自将先烈的小型灵柩从飞机上抬了下来。灵柩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在是否覆盖国旗这一点,常委们也有不同意见,不知道此举是否合适?这可以理解,毕竟根据调查,刘梅梅当时参加的是国民党的部队。杨志远则认为,国旗不是党旗,国旗代表的是什么,是一个国家,刘梅梅虽然参加的是国民党,但她是中国人,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子民,她舍生忘死,为国捐躯,用国旗并不为过。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就是可以为之。

常委们于是也就不再予以反对。

杨志远说:“我知道,事后,肯定会有不同的声音出现,说我们会通如此大张旗鼓,实属小题大做。但我认为相对于其他,这件事值得我们会通倾力而为,在民族存亡的关头,是没有党派之争的,抗日战争的胜利,不是**之功绩,而是全民族同仇敌忾的结果。我们现在的经济是发展了,但我们现在恰恰缺失了一种精神,缺失了一种舍生忘死的爱国主义精神,我就是要通过这件事,让我们会通的市民接受一种心灵的洗礼,这比空乏的说教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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