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老实点,别在这添乱!”见此情形,杨逆紧紧皱着眉头,压低声音对怀中的小土狗说道。
小土狗歪着头,明显理解错了杨逆的意思,认为他生气是想要自己找到的“好东西”。
小狗心想,得,我也不是小气狗,看在你把我放出来,还喂我东西吃的份上,这件东西就送给你吧。
虽然万分不舍,但它还是不情不愿地把嘴里的东西吐在了杨逆手里。
杨逆也有些奇怪,便仔细研究起这件东西。
看上去,它应该是某种骨制品,呈细长的葫芦形,轻轻用力一掰,还会从中间发生弯曲。
这种东西杨逆从来没见过,把玩了一会儿后又放在鼻端微微一嗅,没有任何味道。
同样在看这件东西的还有骨白白大帝,他越看越觉得眼熟,却始终想不起曾在哪里看过。
终于,半响之后,他猛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赶忙站起身,抬手拽起自己的大氅,露出脚面,低头看去。
杨逆见他突然起身,立即警觉起来,也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
大氅之下的,赫然就是一只森森白骨脚。
就在这一刻,杨逆突然全明白了。
什么“骨白白大帝”,明明就是“白骨大帝”!
杨逆现在所能看到的,虽然只有一只脑袋和一只脚,但无一例外都是白骨化、骷髅化。
他本身的身高接近两米半,身上这件华贵异常的大氅也极为宽大,全身都被盖住,但这并不妨碍杨逆推测他的全身都是骷髅。
杨逆一时有些失神,并没注意到白骨大帝眼眶中的暗红色光芒越来越旺,很快便溢出眼眶,如同火焰般熊熊燃烧起来。
与此同时,一阵怒气冲冲的声音在车厢中炸起,连带着车厢都被震动的“嗡嗡”作响。
“混账,把我的骨头还给我!”
杨逆被他这声怒吼喊得一怔,看了看白骨大帝的骷髅脚,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这节白色骨头,立即意识到了什么。
他顺着这只骷髅脚的脚趾看去,果然发现他的小拇指不见了。
而剩余4根指头的样式与他手中这块骨头一模一样。
其实人的手指和脚趾骨节是不一样的。
手指骨除了大拇指是两块骨头外,其余的指头都是由3块骨头组成,而脚趾的大脚趾和小脚趾则都是2块骨头。
杨逆拿在手里的,就是这个白骨大帝的小脚趾。
他立即就反应了过来,先是狠狠的瞪了脚边的小土狗一眼,然后赶快上前几步,将这块惨白的骨头递给白骨大帝,说道:“对不起,这个……绝对是个意外。”
不管是什么原因,也不管对方是死人、活人,还是一架活着的骷髅,你二话不说就把别人的脚趾骨给咬了下来,任谁都不会觉得开心。
“混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