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进来了?”年轻男子颤声问。
刀疤男子反问道:“你们究竟是谁?在玩什么鬼名堂?”
年轻男子一脸惊魂未定的表情,喘着粗气说道,“我姓屈,我这一辈人中排行十一,故名屈十一;她姓宋,叫雨墨,是我的心上人,被打晕的老顽固是她亲爹,此前,我几次夜会雨墨,均来去安然,但方才迷糊过头,不慎被素来嫌他家贫没本事的宋老爹逮个正着。”
刀疤男子瞥了眼雨墨,笑谑道:“你们穿成这样,也算制服诱惑吧?太扎眼,不被抓才怪,哦,我爱玩麻将,玩家都管我叫清一色。”
“原来是清兄弟,多谢清兄弟帮忙。”屈十一拱拱手说,“请问,什么叫制服诱惑?麻将?你又为何来了鬼子林?”
瞅着屈十一的疑惑神情,清一色不由得犯了嘀咕,“这溜进人家里扯淡的哥们儿,不像是在装傻充愣,不过在鬼子林,不是鬼,就是恶人,我要有所提防才行啊!”
这时,微微曲着脊背的屈十一,凑前了两步,声音低得只有两人能听见:“清兄弟,过来,过来,请借一步说话。”
这个山洞宅子东侧,有一个宽敞房间,没有点灯,应该宋老爹的卧房。
屈十一进门,插门,然后轻车熟路直奔床榻,从床下拽出了一只木箱。
木箱上了锁,是那种老式将军锁,屈十一懒得找钥匙,用棉被裹住锁头,抓起榔头砸了下去。
普通的一口箱子,箱内装的居然是光闪闪的金条,一字儿排开总共有九根!
“嘿嘿……不错吧!”屈十一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笑容,紧接着,阴沉着脸说道,“清兄弟,你要死肯除掉那个老顽固,再打晕宋雨墨,这两根就归你了。”
两根金条很重,按时下金价折算,能值六七万,六七万买条命,贱了点儿,稍作盘算,脸色阴晴不定的清一色,摇了头,一字字道,“屈十一,买卖不划算,依我看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那就……三根。”屈十一咬了咬牙念道。
“玩着大家闺秀,又要暗地里杀人夺财,屈十一,你这招财色双收够阴毒的。”清一色的嘴角,露出一丝诡笑,他瘆瘆发笑时,才发现他嘴里是两排黑幽幽的牙齿?
“别废话了,公平买卖,一旦事成,这金条你我五五平分。”屈十一将榔头递了过去,又道,“先给我两下子,听着,下手狠一点,要见血,别让雨墨看出什么破绽。”
清一色依言照做。在高高扬起榔头的那刻,清一色阴沉沉笑了:“忘记了,屈十一你刚才问我为什么来鬼子林,我还没回答你呢,来,我来狠狠告诉你!”
清一色双手握住沉重榔头,下了死手,“杀死”屈十一后,在那沾沾得意。
“金条是我的,那个还有几分姿色的女人,也是我的!”清一色露出无比癫狂的表情,货真价实一个亡命之徒,他却忘记了,被他“杀死”的屈十一,是一个鬼魂。
一把活人的榔头,怎么可能敲死阴灵?
这一切都是个局。
清一色看似胜利,其实距离死亡不远了。
我一直隐忍没有现身,也没有出手,最主要的原因,这个清一色给我的印象太差,这种人,估计手头沾有人命,就算枉死在这,也是死有余辜!
而且,这一次我进入洞窟,主要是为了寻找、制服卍字妖祟。
两分钟后,清一色走出了卧房。
外边,躺在冰冷地上的宋老爹,已经悠悠醒转,正气鼓鼓斥责雨墨不知羞耻,有几分姿色的宋雨墨噘着小嘴,牢骚道,“都怪那破钟,好端端的怎么就不响了?爹,你看,小丑没出来。”
清一色愣了愣,也看向那座西洋钟,他上过发条后,时针开始走字,这工夫恰好指向6点位置。
宋雨墨解释道,“座钟下方的木座,其实是间小屋。每到整点,屋门就会开启,住在里面的小丑便往前走两步,像模像样地敲击挂在腰间的手鼓。几点打几下,动静很响很好听,说到这儿,雨墨的脸颊愈发涨红,说她老爹有早起的习惯,每天清晨4点半,会准时起床练剑,而屈十一会在听到5点报时后悄悄离开,谁知道今晨,该死的小丑竟偷懒没敲鼓,结果让老爹给堵屋里了。”
宋老爹一脸怒目圆睁的表情,愤愤回道,“那可是我花300两银子买的西洋货,是好东西,不是破钟?”
“什么……你用银子买东西?你哪年买的?”有些狐疑的清一色越发纳闷,探手拽开了座钟底部的小木门,想瞧瞧小丑长什么样。
“光绪二十五年,唉,那个日子,大地上,到处都是杀人放火的洋鬼子。”就在宋老爹不假思索地说出这个时间,清一色禁不住浑身一哆嗦,就连躲在暗处的我,表情也是一愣。
光绪。
二十五年。
那是什么老黄历了?
心里默算,距离现在年代,已经有100多年历史了,他们能活到现在,难道这座晚清的地主老宅,老财主就是那位宋老爹?
“啊!”
站在原地的清一色,心惊肉跳发出惊呼声,看过去,因为西洋钟底座的小木屋内突然伸出一只手,死死掐住了他的左手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