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为大个屁,老子们人肉都吃过了,还怕一个骨头架子。”小头目的通红着眼睛,口水四散喷出,像是个魔鬼。
“你放心,鬼也怕恶人。咱们这伙人,是阴曹地府也不敢惹的。只要把刀握在手里,只有咱杀人,没东西能害咱!”吃过人肉的贼人好像胆子也变大了,以前害怕的一些东西,现在一点都不怕了。
“将军说得极是,将军说得极是!”小喽啰不敢顶撞上司,连声答应,张金称早就给自己封了王,下面的大小头目自然就是大小将军,这小喽啰一边说着话,一边用已经冻僵的手指紧紧握了握刀柄,好似握着刀就有了安全感似的,事实上几个月前,他这只手还是用来种地,在土地上抛食吃的。
“你说咱跟着大王这般杀人,会不会将毒王惹恼了,派大军专门来杀我们。”另一名资格稍老些的喽啰兵想的比较多,却不能理解张金称鼓舞士气的说辞,忧心忡忡地议论。
“怕个屁!”小头目以前也怕毒王王君临,但自从吃了人肉之后他就不怕了,因为他知道那毒王再厉害肯定没有吃过人肉,“毒王虽然厉害,但他在河北,我们已经跟着大王离开河北,将河北之地让给了他,他还想怎么样。”
“那倒也是!”老喽啰对小头目的话不以为然,嘴上却不得不应承着顺着话说。
“我听大王说,毒王的人马出了河北,其他地方官府和豪族一点都不欢迎。”小头目说了一句话,以壮自家声威。
说了几句话,几个贼兵就饿的没有力气再废话了,便不再吵嚷,埋头继续赶路。
这是一次蓄谋以久的行动,天气虽然差了些,但也给大军的动作增添了许多胜算。经历了两年多的贼来兵往,官道两旁的大部分村庄都不复有人烟。
所以,张金称基本可以确信,麾下这群弟兄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扑到那个据说有一队官兵坐镇的村镇之中。只要在
临近郡县的援兵赶来之前将城门撞开,衣服、粮草、金银细软…………种种急需的物资就都能得到补充。
他们顺着官道迤逦向南,片刻也不敢停歇。
队伍中不断有人摔倒,如果有力气爬起来,众喽啰们便增予其一阵哄笑。如果倒下去的人不幸摔伤了骨头,或者被冻得没了力气,众喽啰们也不会施以援手。
大伙都是有了今天没明天,死早死晚差不多。况且伤者在攻城时出不了力,城破后还要浪费一份钱粮。
“其实,我觉得杜伏威大当家的办法更好,占一块地盘,好好经营。至少不用大冷天这么跑!”有人跑得实在太累了,吐着满嘴的白沫嘀咕。
“好个屁,那是他运气好,在南边,没有碰见毒王这样的强悍的人物,否则还不是跟我们一样,该跑路照样跑路。再说那几个县城不得不给他送钱粮。他以为自己可以像官府一样,百姓哪个不把他当个贼。平素无论多恭顺,只要官兵一来,立刻跟他翻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