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蒙蒙亮之际,陈征一行人到达天海帮的总舵,将夕欢安顿下来。
帮主和重要成员的起居饮食都在总舵后半区,女眷所住的静雅厢房则要再靠后一点,以一庭园的流水小径相隔开来。许是因为身是正派,天海帮内部气氛温馨,规矩并不森严,全靠帮派成员自觉。
天海帮不收女弟子,除了陈征的亲女陈贞儿,还有如果夕欢愿意的话,她也能拜入门下,习武艺傍身。若是不愿,也会养她至及笄,再安排她的婚事。
除出陈贞儿,陈征门下只收了两个徒弟,杜浩歌,华听风。
这俩孩子自小一起长大,情同兄弟——陈帮主这么说的。
夕欢在榻上,辗转反侧,使出了吃奶的劲,绞尽奶汁,都记不起男主角是谁。看来光脑在记忆抹消方面做得很到位,她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也曾想过,既然她是作者,当然会选符合自己喜好设定当男主角……
但问题是,她太博爱了。
无论是阴暗黑化病娇、阳光天真小处男、风流倜傥翩翩公子、禁欲自持的眼镜教授……等等,不同类型的男人,只要有亮点,她都能欣赏,也想在小说里嫖一下。这广阔得无国界的爱,深深地难住了她。
杜浩歌和华听风,这俩小兄弟,夕欢能想出一百种苏他们的套路。
这可怎么办啊!
床板太硬,浅浅地睡了约三个小时夕欢便醒转过来。
察觉到房间内的动静,外头候着的丫鬟捧着水盘进来,自称淡玉,是陈征吩咐过来伺候她的丫鬟。
淡玉年纪看上去只比她原身大两岁,脸圆滚滚的,细眉下是一双杏眼。
洗脚洗脸,丫鬟一手包办。
夕欢怔忪片刻,没来得及犹豫要不要自己动手,淡玉已经手脚利索地将她伺候得贴贴服服了,她连一根手指也不用动,比去做按摩还专业:“小姐想要哪根簪子?”
梳妆台上,放着一盒珠翠,款式都比较素,夕欢扫了一眼,淡玉便惶恐解释:“小姐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老爷让淡玉在库房里挑一些你可能会喜欢的首饰……”
“我知道了,别怕,没有要怪你的意思。”
定定神,夕欢对着铜镜端详,这不看则矣,一看就笑了——这不是她十来岁时候的模样吗?
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设定女主角外表,只设了年龄段。
幸好她本人长得不差,十来岁的年纪,更加嫩得出水。
而且这吸收了现代营养的身体,发育得早,五官精致,惟独双眼透着股不符合外表的成熟。
眼睛是灵魂之窗,而这双眼里藏着的灵魂,并非一个无知天真的孤女。
夕欢婉拒掉淡玉帮她化妆的请求,让她在一边候着,自己动手。
工具有限,饶是彩妆达人也苦于无米之炊,她描了喜欢的眉形,唇往胭脂纸上轻轻一抿,红得很克制。末了心血来潮的往眼角抹了一点,遵循彩妆‘少量多次’的原则,不然就像俩瓣猴子屁股在眼角了,指腹往外压,极少量的红晕染开来,与旁边白皙的肤色无缝连接。
不消片刻,铜镜中的少女,已是一副楚楚之姿。
宝刀未老啊!
很多年轻女孩,被营销号鼓吹的彩妆文化迷得七荤八素,十六往上也就算了,十六往下的,最珍贵便是那股清冽的美感,一生只有这段时间,稍纵即逝。成熟美可以玩很多年,大可慢慢捣鼓,但青葱年华的美,被化学成分压一头,未免太可惜了。
诚然,夕欢可以化一个精致美艳的妆容,烈焰红唇一画,简直可以去攻略陈帮主了。
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华丽登场,太违和了。
夕欢崇尚女子应自立自强,但当下,在古代背景,又是甜宠文的攻略……甜宠文,不是升级流!抱大腿就完事了!
她拟好计策,必定不能跟陈贞儿走同一条路线。
而这条路只有她能走的,一个好清纯好不做作,幼小可怜又无助的孤女。
梳妆完毕,夕欢便随丫鬟去跟帮主和帮主夫人一道用早膳。
路过庭园时,隔着假山与涓涓流水的背景音,一把娇甜的女声响起。
“大师兄,你先答应我,不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我了。”
“我怎么可能有了新师妹就不喜欢你?”是杜浩歌的声音:“我已经答应师父,无论夕姑娘以后是不是我们的师妹,都要对夕姑娘视若亲妹照顾,都是妹妹,岂会来了新的,忘了旧的?”
这不解风情的发言,噎得女声一阵胸闷,接着强调:“你要最喜欢我!我不要一视同仁的喜欢!”
假山后,应该就是陈帮主的独女陈贞儿,本书前期关键女配角。
夕欢一边停住脚步,一边按住丫鬟的肩,示意她噤声。
听壁角,乃古今往来,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