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再闹,接下来的表现,可以说是非常地听话。唯一不听话的是,死死攥着手里的手机不放,谁抢我咬谁。
兔子急了会咬人,我八七年的,属兔。
但我这样,确实是回不了宿舍的,黎华他们也算是把人道主义关怀发扬到很好了,在学校附近开了个房间,把我扔在床上睡,然后他们四个在另一张床上斗地主,不知道都是什么时候走的。
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我还趴在床上睡得很香,就是感觉肚子上一抖一抖的,抖得皮肤发毛。半醒不醒,我从肚子附近的口袋里摸出来一个手机,按下绿色接听键,也没说话,就把手机贴在脸上。
“喂?”那边是个姑娘的声音,一时间我也没听出是谁,只以为是自己的哪个同学。
“嗯?”我迷迷糊糊地发出声音。
那边似乎停顿了几秒,问:“你是?”
我根本没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的手机,就觉得你给我打电话,你说我是谁。于是我下意识回了句:“你找谁啊?”
那边又是几秒停顿,我这么困,她一停我就几乎又要睡着了。
“我是黎华的女朋友。”那边说。
“嗯。”我迷迷糊糊地回答,迷迷糊糊地补充了一句,“他不在,应该上课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