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关于黎华会找个什么样的工作,谁心里都没谱。我们曾有过很多猜测,但没人想过,他真的甘心屈尊于小小的艺术团。
不是艺术团不好,但在艺术团工作才几个钱啊,也就值他一件衣服。
所以对这件事情,我并不敢发表太多意见,只表现出无条件支持状。
吃饭的时候,来了个卖花的小朋友,也就十岁的样子,走到每桌人面前,都会乖乖地问一句,“要买花吗?”
我觉得这个时间还在外面卖花怪可怜的,就把小弟弟叫到面前来,笑着问他:“你的花多少钱一朵?”
“十块。”小朋友讲。
尼玛,小朋友你这么小就出来抢劫,你家里人知道吗?
但是,人我已经招呼到面前来了,不买似乎有点丢面子,于是准备掏钱买他一朵。不过黎华已经先一步掏开钱了,只问我:“要多少?”
我愣一下,反正他也不缺钱,狮子大开口了,“五朵吧,今天妇女节,给宿舍的带回去。”
“你们宿舍五个人?”黎华好奇。
“六个啊。”我正经回答。
然后他就买了六朵,小朋友数了六只玫瑰给我,我冲黎华翻白眼,“我还是少女呢,我不过妇女节!”
他笑,“得了吧你。”
吃完饭,在路上闲闲溜达,有点儿冷,我依然不好意思说,就是很珍惜和他这样溜达的每一秒,完全不舍得改变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