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啤酒一点都不好喝,为什么还有人会喜欢喝呢?”洛滨一边喝一边说道。
“因为很多事情,第一次都很难品出其中的美妙滋味。喝酒也是,第一次未必会觉得舒服,但是当你习惯和适应之后,就会喜欢上酒的滋味了。”秦朗随口说道。但是这话一出,秦朗就觉得自己的话好像带着某种暗示性。
“难道我真是一个急色鬼?”秦朗在心头小小地鄙视了一下自己。
啤酒的味道未必好,但是效果却是不错,在酒精的作用下,洛滨的脸上飞起了两团红晕,这使得一向冷若冰霜的她平添了几分妩媚和娇艳。
酒精对秦朗的影响作用不大,但正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秦朗现在也有一种醉了的感觉,因为陶醉也是一种醉。
秦朗陶醉在洛滨的美和跟她的幻想之中,此时秦朗同学的脑子当中,洛滨同学已经差不多一丝不挂了,因为秦朗的脑子已经开始“模拟”接下来他可能会和洛滨发生的事情。
果然,每个男人的心头都潜伏着一头禽兽。
衣冠禽兽!
就在这秦朗想入非非的时候,洛滨忽地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借着酒精的力量,她猛地转头,双手捧着秦朗的脸,准确地吻在秦朗的嘴唇上。
乱了!
脑子乱了!计划也乱了!
在秦朗的计划当中,他是打算主动吻洛滨的,而不是现在这样被洛滨给“强吻”了,所以秦朗喝酒的时候,脑子当中一直都在寻找跟洛滨接吻的机会,因为在他的计划当中,接吻就是关键的第一步,按照接吻攻略:接吻一定要把握最佳时机,首先要确保自己口中没有异物没有异味,然后要确保对方口中没有异物,比如对方如果正在吃东西、喝水,这肯定不是接吻的最佳时候。惟独喝酒是例外,似乎很多人接吻的时候,喝酒反而是一种很好的催化剂,因为喝酒不仅能动情,也能掩饰口中异味,所以在酒吧里面接吻的人很多,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也是酒能够畅销的原因所在。
秦朗没有计划到洛滨竟然会主动吻了他,但是在突如其来的幸福面前,秦朗是不会退缩的,所以他勇敢地迎了上去,他没有急于吞吐自己的舌头,因为他知道舌吻是需要很高的技巧的,尽管他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缺乏了实践的他,哪里敢冒险献丑。所以,这时候秦朗只是老老实实地唇吻就行了,他的唇依然很笨拙,但是幸好洛滨的唇也不灵活。
但是,过分的动情弥补了两人唇吻的技术不足,正应证了那一句话:
不求技术全会,只要感觉到位!
对于感情深厚的男男女女来说,最重要的便是两人之间的感觉,其余的反而都不那么重要了。
因为技术是可以锻炼的,感觉却是无法锻炼出来的。
秦朗的脑子当中曾经无数次幻想过和一个女生接吻的感觉,因为到目前为止,秦朗不仅仅还保留着童子真身,甚至连初吻都还在,不过刚才他的初吻已经被洛滨给夺走了。
吻,从字面上理解,只是两人嘴唇之间的一种互动,照理说不会有很特别的感觉才对。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秦朗发现接吻居然可以产生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似乎这不是简单的亲昵动作,而是两人之间的一种特殊的交流方式。尽管两人在接吻的时候什么也没说,但是那种美妙的滋味却比任何言语交流深刻得多、美妙得多。
于是,秦朗更加卖力地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