侬蓝正蹲在树下面想着心事,一阵索索的树叶响动传来,赵建辉手里已经抱着一包衣服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侬蓝打开那个小包看了看,却看到里面有一套白色的大褂,黑色的齐膝裤,系带子的平跟凉鞋……包裹着这些衣服的,居然是一方大红色的包头方巾。
赵建辉的身上已经穿上了一件白色的褂子,下身穿着直筒的裤子,腰里扎着一条粉红色的丝带,脚上穿着一双迷彩的高腰帆布鞋。那摸样,真的是怎么看怎么滑稽可笑。
“快点穿上试试合不合身,我可是挑了好几家才找到的。”赵建辉坐在树下,顺手还拿出了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看到侬蓝看过来,有点不好意思的笑道:“反正是当了一次小偷,偷衣服也是偷,偷烟也是偷,我不过是顺手牵羊而已。”
“你想什么呢,我是想说你一定要保管好这个打火机,说不定往前走还用得到。”侬蓝隐身在一颗大树后,一边悉悉索索的还穿着衣服,一边说道。让她惊讶的是,自己穿上了衣服和鞋子之后,却发现大小和自己的身材正合适,就连鞋子也是不大不小。
这才想起他刚才说的“快点穿上试试合不合身,我可是挑了好几家才找到的。”这人,还真的是有心呢。难为他也没有量自己的身材和小脚丫的尺码,偷来的东西居然就这么合身。
看着传好了衣服从树后面走出来的侬蓝,赵建辉开心的笑了起来:“嗯,还不错,要是你的脖子在长点,带上几个金光闪闪的金项圈,就和寨子里面的女人更像了。不对,你比那些人白的多,也比那些人更漂亮……”
侬蓝听着他自言自语的瞎嘀咕,话音里面隐隐的在赞扬自己长得好看,不由得暗自笑了笑,猛然反应过来,才惊讶的问道:“你说什么?你说这个寨子里面的女人都是带着金项圈,脖子很长的是不是?”
“是啊,她们这里的女人脖子上全都带着一摞金项圈,一个个就好像是长颈鹿一样。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哦,原来是他们,你碰到的可是一个很奇怪的民族哦。只不过这个民族的人很少,大概只有几百人的样子。”侬蓝笑着说道。
所谓奇特,是因为这个民族的女性从四至五岁就开始在脖颈上套圈,一层为六圈,随着年龄增长增加层数,圈数越多越美。脖颈最长者有70厘米,也就是戴36个颈圈那么长。最多的脖颈圈可达十几公斤以上。她们的颈圈一般用黄铜做的,也有纯金做的。她们的脖颈套上项圈十多年后已习惯这种支撑,一旦颈圈取下,就会窒息而死。
这个民族部落一般选择产金的河流和山地为居住地,族人以淘金为生。由酋长带领男人循祖辈口碑相传的产金秘踪到人迹罕至的深山淘金,所得金子平均分配。男人把金子拿到佛教寺庙与僧侣换钱养家糊口。女人们在家中织布,带孩子,采集野果。他们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男人炼金懂巫术,女人能歌善舞。婚姻中女性颇为自主,每个女子依照梦境初步确定自己的意中人,再由一种卜卦方式最后确定。
“这么说起来,只要是有这个民族居住的地方,就一定是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了,那咱们还要多久才能出去呢?”赵建辉有点担心的问道。
“这个我可不好说。”侬蓝摇了摇头说道。
“对了,既然取下项圈女人就会窒息而死,那她们干什么还要带着这么重的铜圈儿?”赵建辉不解地问道。
侬蓝看着山下那些茅屋房舍,幽幽地说道:“其实,这个民族的女性为什么要在脖颈上套这么多颈圈,真实的原因没有人知道,不过在我们国家一直都流传着一个传说,这是一个很凄凉、很悲惨的传说呢。”
“这个民族叫做布当族,世世代代居住在金三角的山区,以部落形式聚集。当时时代背景是社会动荡不安,部落之间你争我夺、弱肉强食,谁都想占据一方,称雄于世。布当族是一个人数极少的部落,又拥有淘金得来的财富,随时都有被侵略的可能,在这种处于弱势的境况中,只好逃进深山老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