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条野狗似的在路口喘了会儿气,才悻悻的回到龙兴寺门外。警灯闪烁,人声嘈杂,那儿已经停了两辆警车,两个警察正在向外抬出陆晓翔的尸体。曲陌也一脸沉郁的跟着走出寺门,上了警车。
目送警车拉着警报走远,我也全身犹如散了骨架般坐在路边,心里这个郁闷啊,无法用词语来表达。
人没救活,就在我眼皮子下死了,寄宿鬼也没追到,曲陌又进了警局,真他妈的窝囊!感觉从小到大,还没这么窝囊过。我看着手里的这件夹克衫,心想从哪儿杀出个王八蛋,帮寄宿鬼逃走了?
无利不起早,无益不帮凶,这王八蛋肯定是这一系列诡异事件的背后推手,寄宿鬼也是他搞出来的。我伸手在夹克口袋里翻了翻,空无一物,什么东西都没有,一点线索都没留下。但看夹克质料和商标,属于中低档次的衣服,估计超不过一百块钱,这种货色是一般小市民穿的。颜色看上去也很陈旧,不是年轻人的款式。
我又把夹克拿到鼻子下闻了闻,应该很久没洗过了,冲鼻的汗臭,还夹杂着一股浓郁的烟草味。这王八蛋生活邋遢,是中低收入阶层的中老年人,还喜欢抽烟,并且是那种眼瘾比较大的,烟味都深入衣服纤维之中了。
这种人在城市中占有的比例相当大,仅凭一件衣服把他挖出来,基本上很难。交给警方或许有办法,比如警犬,那鼻子,肯定比我厉害。
想到警方不由自主的脑海里浮起沈冰的俏脸,我的心就是一阵哆嗦。老子去找龙少辉吧。他过年时还给我寄过礼物,应该还记得我这个土包子“阴阳鬼探”。
现在是凌晨三点半,打车就难了,除非运气非常好,像刚才那个王八蛋就是走了狗屎运,不然肯定被我逮到。
一路步行走向警局,走到那儿,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好在天快亮了,等不了多长时间。春天的凌晨还是很冷的,我裹紧了上衣,还是冻的全身打哆嗦,也不管王八蛋夹克上的汗臭味了,把它披在身上。
好不容易捱到了天亮,慌忙跑到街边刚刚摆好的小吃摊上,要了一大碗豆浆,一个煎饼果子吃下去,感觉全身暖和,舒服的不得了。
八点半了,我看到了沈冰的车驶进了警局门口,我慌忙把衣领拉高,遮住了半张脸,不想让她看到我。不知为什么,我这么怕见到她。或许这是受伤之后的一种自卑感在作祟。
但我又不由自主的转过头,心情紧张的偷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高跟鞋踩着富有节奏的旋律声,嘎达嘎达走进了大楼。然后,我的心又是一落千丈后。
我失魂落魄的一直在警局大门外等到了上午十点,也没见到龙少辉出现。后来进去一打听,龙少辉出差了,可能近期回不来。靠,白等了。我抬头看了看楼梯,脚抬了几次,都没勇气上去,一咬牙,转身出去了。
出了警局,只有跟阎相打了电话,省城内,除了龙少辉之外,他或许还能帮到我。过了二十多分钟,阎相开车赶到警局门口,我上了他的车,简单把昨晚上的事说了一遍。他眯着眼睛沉思了半天,最终点点头。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二十年前,杀死隔壁小女孩和村里赤脚医生的,应该是一只寄宿鬼。看来,寄宿鬼与夜魔眼有关系。”阎相皱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