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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912章 卖糖葫芦的中年妇女(1 / 2)

就像一个人,自己温饱尚且不能解决,吃了上顿还不知道下顿在哪里,怎么能给别人捐款,拿什么去捐款。

后来,随着飞鸟团慢慢的发展壮大,有了充分的人力作为资本,他才开始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飞鸟团里以往的混混,只是抽烟、打牌、泡妞和收保护费混日子,满嘴的脏字,一言不合拿刀捅人。

自从自己给他们立了规矩,提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后,他们飞鸟团按照这样的规矩行事,做的时间长了,从帮助别人中渐渐找到了乐趣。

这些混混们没想到,自己一头的乡村杀马特,吊儿郎当的走在外面,竟然还会有人尊敬他们,甚至在小摊上买东西的时候,别人都愿意给自己打个折扣。

这种感觉很怪异,不过却很爽,很有一种自豪感。

而且大多数人都在慢慢习惯,并且喜欢上这种感觉,由此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街里街外很少再见到混混打斗,勒索保护费的事情。

当然也有不少人,仗着自己是飞鸟团的,以为有强大靠山,到处狐假虎威,他们的行为一经发现后,都受到了严重的惩罚。

飞鸟团有今天的地位和口碑,是众人为此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和努力。

但自从左少涵杀人视频曝光后,各种负面的新闻报道接连不断,有些报道完全是子虚乌有。

飞鸟团的根基,已然出现动摇。

再加上接连的火拼,枪战,弄的人心惶惶。大家不明白其中的原因,只看见表面的现象,所以有不少人在暗里开始谈论飞鸟团是非。

唐于蓝穿着刚从超市买的打折款军绿色大褂,内里套着一件款式陈旧的红毛衣,下身穿着条黑色的裤子,以及一双价格不到一百元的休闲鞋,手中提着牛腩肉和白菜、西红柿,看上去就像个居家过日子的老暖男,并不引人注意。

他穿过大街小巷,耳朵像雷达扫视着。由于伤势未痊愈,一股久违的疲惫感袭来。

“呼……到现在竟然还会累,这倒也是种很怀念的感觉。”唐于蓝自言自语的念叨着,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

傍晚清冷的风吹拂着长发,发丝在额头上挠过,痒痒的。

一缕缕烟丝飘散在风中。

就在这时候,耳边传来窃窃私语。

“唉……,这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说话的是个卖冰糖葫芦的中年妇女,她把冰糖葫芦和找回的零钱交给年轻顾客,不停的唉声叹气。

“大婶,你怎么了?”那顾客是个男孩,看上去十七八左右,后背还背着个书包。

“看见你,让我想起来了儿子。不过,说出来又有什么用,我儿子都已经死了。”中年妇女擦了擦眼角,道:“他如果活着的话,也就比你大四五岁,一米八的个子,还交了女朋友呢。”

“那他怎么回事?”男孩好奇的问道。

“还不是被飞鸟团的人给杀的。”妇女压低声音对着男孩说:“孩子啊,以后你见到飞鸟团的人,可要躲远着点走……”

“……可是。”男孩犹豫了一下,道:“我哥就加入飞鸟团了,他们人都很好啊!前段时间过双休,哥回家的时候,可是买了很多东西呢,我看你对飞鸟团一定有很深的误解吧!”

“哼!”妇女冷哼了一声,道:“我懒得跟你说,飞鸟团如果是好人,昨天晚上怎么还有人到我们小区里去偷东西。那唐于蓝为什么人们都叫他暗夜杀人狂。你见过有几个好人这样杀人如麻的……”

“这……”男孩挠了挠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摊位前有几个路人走过,妇人赶紧闭上嘴,等那几人走远了之后,她才苦口婆心的说道:“孩子啊,你看事情不能只看中表面,被有心的人给蒙蔽了啊。”

“真像你说的么?”男孩内心好像出现了动摇,面带犹豫之色。

“走吧,孩子。大婶图什么,难道还骗你。”妇女说着,又递给男孩一窜糖葫芦,说:“给,这窜算是我送给你的,快回家吧。”

“谢谢大婶。”男孩接过冰糖葫芦,转身朝远处走去。

唐于蓝躲在墙后面,心中暗忖:“难道,他的儿子是骷髅团,或者洪顺党的?”

当时,他确实杀了不少人。飞鸟团走到今天这一步,确实是踩着很多人的骸骨上来的。

“如果她真的痛失爱子,那也挺可怜的。”唐于蓝侧头打量着中年妇女,眉宇慢慢的皱了起来,这个妇女的皮肤实在太好了,很白,而且看起来也有些细致,除了两道浅浅的鱼尾纹之外,并没有其它的皱纹。

不过,这也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城市人越来越注重穿衣和打扮,甚至有一些家庭生活都已经很拮据了,妇女仍然却要省吃俭用,拿出钱来买面膜,做头发,借此缓解衰老,保存自己的美丽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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