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因为这个话务员几乎每天都要接到很多类似我一样的所谓爆料者,所以她一直在跟我坚持,说新闻需要经过筛选,如果人人都直接想找记者的话,那她们话务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其实我觉得她说得挺对的,但是我这种想要找到当事人的调查的情况,我不能直接跟这个话务员说,这种肯定就算是骚扰了。于是我告诉那个话务员姑娘,我说我是一年多以前你们新闻曾经报道过的那个投河自杀母子的家属,我的电话改了,需要通知一下冉记者,而且我是真的有重要新闻需要直接跟他说,这是我们很早之前就约定好了的。
话务员妹妹没有说话,我知道她正在犹豫我这些话到底是真还是假,这个时候的人内心是最容易动摇的,所以我需要给她来个猛的。我用很坚定的语气告诉她,事情当时发生了以后,冉记者是最早一批到现场的记者,他有我的电话,但是我没他的。接着我就把刚才从新闻里看到的那些内容,几乎原封不动的告诉了这个话务员妹妹,到最后我甚至还强调了一句,你如果不信的话你就自己打电话问问冉记者,看他要不要联系我吧。
也许就是因为这句话,我成功的从这个话务员妹妹手里套取了那位冉姓记者的电话。真希望这件事后来不会给她扣发工资。时间其实已经不早了,这个时候贸然的打电话给一个记者,讨论一年多以前的一桩新闻,这样的情况看起来似乎是有点像是骚扰。不过我相信如果那个冉记者真的秉承新闻工作者的信条的话,那他应该是会帮助我的。不过我感到更幸运的,就是一年多了,他竟然还呆在这个报社,这说明他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由此看来,这个记者相对比较可信。
在心里组织了一番语言之后,我就按照话务员妹妹提供的号码给冉记者打了过去。接电话的人声音略微有些疲态,好像是已经睡下了。我先是问他是不是冉记者,他说是的。我说我是一年多以前你报道过的一个新闻里的当事人家属,我现在有些新的调查情况,我需要和另外一个当事人联系一下,请问你还能不能回想起当初那个新闻发生的时候,你们是从什么途径得知的。
我其实压根就没打算从冉记者手里要到那个男人的照片,他们相互之间基本算是没有什么关系,但是既然出了新闻现场,那么就一定有人打电话通知他,基于那个男人和死掉的那个女人之间是情侣的关系,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是不可能自己打电话让报社来跟进新闻的。难道是当时路过水边的一个人?这大江大河里天天都有人淹死,换成我的话,在河里看到死尸,第一反应应该是报警才对。而我这辈子报警的次数还挺多,但是大部分情况下我是报假警或者是为了套取警方的内部线索。根据经验来说的话,110接线员通常会在记录了报案原因后会告诉你尽快派遣警察前往现场,在此之前希望市民能够保护现场,也尽量不要引起骚动,这里的引起骚动,大部分是在说先不要给媒体通风报信之类的。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立刻联想到,如果当初真是这个男人因为找不到女人和孩子而报警的话,那么警方一定留了他的报警电话才对。
冉记者在电话里有点搞不懂似的问我,你说的是那个新闻呀,我一年跟进的新闻那么多,我怎么会记得住。我对冉记者说,你应该还记得,当时你去现场拍了照片,新闻稿也是你写的,当初找到尸体的地方是在某某地,一大一小两个人,是母子关系,现场还有个男人是这个女人的男朋友,就是去年情人节那段日子,你还有印象吗?冉记者并没有思考很久,就很笃定的告诉我这件事他记得,那么小的孩子,太可怜了。其实我早就猜到他会这么说,因为从看他的新闻稿上,措辞比较强烈,代表着他对于这件事也是感到愤愤不平的,只是因为他是一个记者的关系,只有报道的权利,并没有审判他人的权利。但我也因此而觉得起码作为记者这个职业来说,这个冉记者还算是比较有正义感的。
我告诉冉记者,我是女方的家属,当初找到了尸体以后,由于对于责任的划分一直都还有争议,所以办完丧事以后这么长时间,我们一直都在寻求司法解决的方式。但是现在我们突然没办法直接找到那个男的了,所以我想请您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冉记者说,这件事是我们领导当时直接叫我去的现场,说是警方打来电话说,有两具尸体被打捞出来了,年年淹死的人那么多,但是这两个却是母子,需要我报道一下,能够唤起读者们的同情心之类的。我问冉记者,所以你们的消息渠道其实就是警方对吧?冉记者说是的。我说那好,那打扰您休息了。当我正打算挂上电话的时候,冉记者却突然对我说,你们家属这段日子肯定很辛苦,请你们也要节哀。
我想我得说,虽然我并不是家属,虽然我只是以欺骗的方式套取我想要的信息而已,但是冉记者这番对陌生人的安慰,却让我觉得心里挺温暖的。于是我又跟他多说了几句,我问他,当时在现场的时候,你曾经给那个男人拍过照片,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下,那个男人当时是一个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冉记者回想了一下后告诉我,他是挺崩溃的,看得出好几天都没休息好了。而且似乎是很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在情人节当天和女朋友吵架,但是现在后悔还有什么用呢,你的悔意究竟还能不能找到你需要忏悔的人呢。冉记者说到这里的时候竟然叹了口气说,这种关系的情侣,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感情本身虽然是真挚的,没什么不对,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来说,能负责的时候选择了逃避,到后来却变相害死了两个人,甚至还有一个小孩,他自己的小孩。
我很庆幸我跟冉记者多聊了几句,从他最后这句话来看,似乎信息量还有点大。因为我冒充的是死者家属,家属对于这些事情应当是了解的,我如果发问的话就等于是露馅了。于是在谢谢了冉记者的关心之后,我挂上了电话。开始琢磨他的这句话。
此刻如果我要找到那个男人的话其实是很容易的,我只需要明天一早老冯上班以后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帮忙调取一下我目前所在的这个区,精确到某一天的报警电话,再筛查下报警的内容记录,很快就能够找到那个男人的电话。因为在警局有人命案子的相关人,是被警方要求三年内随时要配合调查的,就算是换了号码,也必须要告诉警方。所以掌握了号码,怎么把那个男人约出来,方式大概就有一万多种了。
不过我分析冉记者的那番话,他说“这种关系的情侣,本身是个错误”,那意思好像是在说他们的情侣关系其实不是常态的,于是我推测大概是这对男女某一方是有家庭的。目前看来应该是那个男人有家才对。女人抱着孩子一起死,本来不关孩子什么事,她大可以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者哪儿都行,完全不必拉着孩子一起送死,冉记者说那个孩子是那个男人的,这才让我解开了疑惑,女人决定自杀的时候一定是满怀愤恨,她能够想到的任何一种让这个男人痛苦的方式都不会放过,其中肯定就包括了夺走他的孩子。
我在想大概愤怒真的会让一个人丧失理智,简单梳理了一下,得到一个基本的关系图:男人在外边偷腥,这个女人却爱上了这个男人,若非如此的话,不会为了他生孩子,为了他去自杀的。两人有一个孩子,男人大概对女人也是有爱的,不过没那么深罢了。
正如冉记者说的那样,这样的感情原本是一段畸形的感情,但是我们无论谁都没有资格去以道德的角度审判别人,即便我自己本身很鄙视这样的人。看了看时间,我决定还是现在就给老冯打电话,他们当警察的,有时候日夜颠倒,而且老冯一向也没有睡觉关手机的习惯。打给老冯后,他果然已经准备睡觉了,我把我需要从他那里得到的帮助简略的给他说了一下,让他明天一早就帮我查查,老冯却说不用了,这就可以马上查,只要登录它们自己的内网即可。如果现在查当然是最好,不过查了我今天也干不了什么,过了一会儿后老冯发来了信息,信息上有两个电话号码,老冯说其中一个是当初报警的时候打的,后来换过,你都打打试试就知道了。给老冯回了谢谢的信息后,我和胡宗仁就站起身来带着李先生一起走了出去,临走前我们吹灭了放映厅门口的蜡烛,并且由胡宗仁亲自贴上一张符作为封条,以确保这一夜屋里的两个鬼魂不会跑出来。
我们告诉李先生,明天一早先去找到那个男人后再过来。胡宗仁安慰他说反正你们也关门这么长时间了,不差这一天两天。李先生有些尴尬的笑笑,于是当晚,我们各自回去休息。胡宗仁隔得近,我也懒得在他身上浪费汽油,于是独自开车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拿起一看,竟然是冉记者给我回拨的电话。